正文 第37章 借花獻佛上兵伐謀 (1)(2 / 3)

黃光裕抓的突然,進去之前國美董事會的一般授權還沒有來得及撤銷,麵對高盛集團的逼債,以陳曉為首的國美臨時內閣被逼上了絕路。“那個時候沒有別的辦法,銀行不給貸款,整個信用額度隻有10億元,如果把國美的現金都抽掉還給高盛集團,那國美就完蛋了。”陳曉說,當時國內的資金都不願拆借,沒辦法就隻能跟凱雷、KKR、黑石、華平投資等一大批國際資本談判。

最後的勝出者是貝恩資本。

黃光裕對貝恩資本其實不陌生,竺稼之前一直在摩根斯丹利,黃光裕能夠收掉永樂,摩根斯丹利功不可沒。當時,摩根斯丹利的中國區總裁是竺稼,後來竺稼去了貝恩資本,成為貝恩資本在中國的老大。

貝恩到底是誰的貝恩?這一點已經不再是什麼秘密。

陳曉說,黃氏家族對貝恩資本的進入是了解的。到最後鬧翻隻要是貝恩資本希望賺更多的錢,在黃氏家族拿到竺稼的信後,猶如拿到尚方寶劍,快速參與了隨後的新股增發,這讓竺稼很失望。其實這不是竺稼失望,是貝恩資本背後的資金失望,拿錢的都是爺,公子爺看著到手的錢,突然沒有了,能高興麼?

2010年5月11日的國美周年股東大會上,黃氏家族擔心貝恩資本派出的三名董事慢慢地分化瓦解黃氏家族推舉的董事,所以一下將貝恩資本派出董事給踢出去。事實上當天晚上就讓黃氏家族看到了董事會的所謂叛變。因為黃氏家族沒有解除董事會的另一項授權。

2006年,絕對掌握控股權的黃光裕運用大股東的權力,對公司章程進行了大刀闊斧的修改:董事會可以隨時調整董事會結構(無需股東大會批準,可隨時任免、增減董事,並不受人數限製);國美電器董事會獲得的“一般授權”,有權以各種方式擴大股本,包括供股(老股東同比例認購)、定向增發(向特定股東發行新股)以及對管理層、員工實施各種期權、股權激勵等等。

董事會的權利中非常明確地寫到,董事會可以不經過股東大會的批準,任免、增減董事。好啦,當天晚上,陳曉就召開了國美董事會,董事會上對黃氏家族的行為都感覺到不可理解,貝恩資本的人沒有幹錯什麼事情,怎麼突然就讓人滾蛋呢?貝恩資本的人不能連任董事,那麼就要賠償1.5倍當初的募集資金,這是一筆很大的賠償,國美不能因為大股東的一票否決,就讓上市公司資金鏈一下子緊起來。

當天晚上的董事會上,重新任命了貝恩資本的三名董事。

權利範圍之內的事情,這讓黃氏家族很是不爽,因為國美公告是董事會一致投票表決通過重新任命貝恩資本派出的三名董事。董事會如此團結一致站到貝恩資本對麵,這讓黃氏家族感到了害怕,曾經在自己手上簡直就是得心應手的遊戲規則,一下子成了對抗黃氏家族的武器。

5月18日的一審判決是令黃氏家族失望的,這背後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情太多。貝恩資本身後的持有者,為創始人黃光裕的刑期努力爭取過降低刑期嗎?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人,要賺錢的話,黃光裕關的時間越久,對合作者越不利。

竺稼當時給黃氏家族寫信,明麵上是希望黃氏家族不要參與之後的增發,黃光裕不參與的話,控股權在當時兩個月之內就旁落他人,這一點是黃光裕不能容忍的,所以黃氏家族在竺稼以及陳曉看來第一次背信棄義。

既然你都不按照遊戲規則玩兒,2010年5月18日的判決,也是貝恩資本背後資金持有者能夠左右的,人家也就是一個賺錢的主兒,勢力角逐上,有什麼優勢嗎?角逐需要的是實力而不是眼淚,資本市場就更加殘酷,需要的是用血肉換來話語權,眼淚就更沒用了,因為它隻可以表演。

黃氏家族要驅逐貝恩資本的目的不言而喻。

2009年竺稼的承諾信是一年之內不轉股,都到2010年了,過了周年股東大會,竺稼的承諾就到期了,提前將這一幫人踢出去,對於黃氏家族來說那是最為保險的。因為在貝恩資本沒有轉股前,貝恩資本持有國美過分隻有0.2%,按照上市公司遊戲規則,沒有權利派出董事,所以這個時候踢出去,天下人都會站到黃光裕一邊。

一旦竺稼轉股了,黃光裕的麻煩就來了。因為竺稼轉股之後,持股比例會達到9.98%,成為國美名副其實的二股東,按照國美公司章程,持股5%以上的股東就有權派出董事兩名以及兩名以上,這樣一來,貝恩資本的三名董事也就有了絕對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