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你終身喜愛的職業
不值得定律最直觀的表述是: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這個定律再簡單不過了,重要性卻時時被人們忽視遺忘。不值得定律反映人們的一種心理,一個人如果從事的是一份自認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會保持冷嘲熱諷,敷衍了事的態度,不僅成功率低,而且即使成功,也不覺得有多大的成就感。
因此,對個人來說,應在多種可供選擇的奮鬥目標及價值觀中挑選一種,然後為之奮鬥。“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擇的,才可能激發自己的鬥誌,也可以心安理得。”而對一家企業或組織來說,則要很好地分析員工的性格特性,合理分配工作,如讓成就欲較強的員工單獨或牽頭完成具有一定風險和難度的工作,並在其完成時,給予及時地肯定和讚揚;讓依附欲較強的員工,更多地參加到某個團隊中共同工作;讓權力欲較強的員工,擔任一個與之能力相適應的主管職位。同時,要加強員工對企業目標的認同感,讓員工感覺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值得的,這樣才能激發員工的熱情。
哪些事值得做呢?一般而言,這取決於三個因素。
價值觀。關於價值觀我們已經談了很多,隻有符合我們價值觀的事,我們才會滿懷熱情去做。
個性和氣質。一個人如果做一份與他的個性氣質完全背離的工作,他是很難做好的,如一個好交往的人成了檔案員,或一個害羞者不得不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
現實的處境。同樣一份工作,在不同的處境下去做,給我們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例如,在一家大公司,如果你最初做的是打雜跑腿的工作,你很可能認為是不值得的,可是,一旦你被提升為領班或部門經理,你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總結一下,值得做的工作是:符合我們的價值觀,適合我們的個性與氣質,並能讓我們看到期望。如果你的工作不具備這三個因素,你就要考慮換一個更合適的工作,並努力做好它。
當代美國著名推銷員喬·吉拉德相信,成功的起點是首先要熱愛自己的職業。無論從事什麼職業,世界上一定有人討厭你和你的職業,那是別人的問題。“就算你是挖地溝的,如果你喜歡,關別人什麼事?”
他曾問一個神情沮喪的人是做什麼的,那人說是推銷員。吉拉德告訴對方:銷售員怎麼能是你這種狀態,如果你是醫生,那你的病人會殺了你,因為你的狀態很可怕。
他也被人問起過職業。聽到答案後對方不屑一顧:你是賣汽車的,但吉拉德並不理會:我就是一個銷售員,我熱愛我做的工作。
美國前第一夫人埃莉諾·羅斯福曾經說過:“沒有得到你的同意,任何人也無法讓你感到自慚形穢。”吉拉德認為在推銷這一行尤其如此,如果你把自己看得低人一等,那麼你在別人眼裏也就真的低人一等。
工作是通向健康、通向財富之路。吉拉德認為,它可以使你一步步向上走。全世界的普通記錄是每周賣7輛車,而吉拉德每天就可以賣出6輛。
有一次他不到20分鍾就賣出了1輛車。買對方告訴他:其實我就在這裏工作。來買車隻是為了學習你銷售的秘密。吉拉德把訂金退還給對方。他說他沒有秘密。非要說秘密的話,那就是“如果我這樣的狀態能夠深入到你的生活,你會受益無窮。”
所以,既然你選擇了推銷工作,最好在這個職業上待下去。因為,所有的工作都會有問題,明天不會比今天好多少,但是,如果頻頻跳槽,情況會變得更糟。他特別強調,一次隻做一件事。以樹為例,從栽上樹苗,精心嗬護,到它慢慢長大,就會給你回報。你在那裏呆得越久,樹就會長得越高大,回報也就相應越多。
推銷這件事並不一定要和嬉笑、飲酒有關。這之中也沒有逢迎諂媚,以及賄賂和私下交易的事情,千萬不要認為一名推銷員需要向別人打躬作揖才能完成一筆生意,如果有了這樣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是沒有把握住銷售人員應該具有的良好的心態。
身為一名推銷員應該以推銷業為榮,因為它是一份值得別人尊敬及會使人有成就感的職業,如果有任何方法能使失業率降到最低,推銷即是其中最必要的條件。你要知道,一個普通的推銷員可為30位工廠的員工提供穩定的工作機會。這樣的工作,怎麼能說不是重要的呢?
吉拉德說:“每一個推銷員都應以自己的職業為驕傲,因為推銷員推動了整個世界。如果我們不把貨物從貨架上和倉庫裏麵運出來,整個社會體係的鍾就要停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