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文采風流今尚存——政治文化篇(3 / 3)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宮中火災,火勢危及文樓。火災之後,嘉靖皇帝萌生了將《永樂大典》再抄一部副本另外保存的念頭。重錄副本直到隆慶元年(1567年)方告完成,與永樂正本的格式、裝幀完全一致。永樂正本移放到文淵閣,明亡之後下落不明。

學術界一般認為,大批書毀於明清之際的戰火,也有人提出可能作為嘉靖皇帝的殉葬品埋入了永陵,有些學者稱之為未解之謎。

明代的內閣製是如何確立的

明代的內閣製,發展過程是頗為複雜的。嚴格說來,內閣製是直到仁宣之世才正式形成的,並且直到了仁宣之世“大學士”才獲得實權。

朱元璋登基後,廢除了丞相製,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皇權空前加強,全國政務最後都集中到他的身上。

如此一來,朱元璋即使整天批答處理章奏,仍然忙不過來。每當遇到重大問題時,手下又無人可以共同商量。

此時,朱元璋已經發覺要人參謀幫助的重要性。於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朱元璋置“四輔官”,讓大儒王本、杜佑、龔牧、吳源等任之。四輔官的任務是“協讚政事”,複核司法審判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封還再議。

然而,這些人不能勝任其職,不久之後相繼致仕。繼任的安然雖練達庶務,卻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八月病死,以後就廢罷不設。四輔官的設置雖然隻有一年左右,但是已經開了皇帝要人幫助的先例。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仿效宋朝的製度,任命禮部尚書劉仲質為華蓋殿大學士,檢討吳伯宗為武英殿大學士,典籍吳沈為東閣大學士。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征耆儒鮑恂、餘銓等為之,輔導太子,都給五品官的待遇,這就是後來內閣製的最早雛形。不過,由於朱元璋勤於政事,重大政務皆自行決斷,直到病重彌留之際,還親自辦理政事。因此,這些大學士不過是擺設而已。

朱元璋之後的建文帝,一直忙於征戰,大學士一職也沒有什麼改變。

明代內閣製度的基本形成,是在明成祖朱棣時期。

朱棣即位後,便命侍讀解縉、胡廣,編修黃淮,修撰楊榮,編修楊士奇,檢討金幼孜、胡儼等人入內閣,參行政事,這是內閣幹預中樞政治的開始。

從此以後,閣臣的設置成為常製,成為一個穩定的官僚機構,從職責和名稱來看,明朝的內閣製度,這時已基本形成。但當時閣臣的階秩不高,“各賜五品服”,是中級官員。但是入閣者不得管理下屬各司,各司奏事也不經過內閣。

盡管閣臣與皇帝“朝夕左右”,“機密事務悉預聞”,朱棣也曾鼓勵解縉等人說:“代言之司,機密所係,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但實際上閣臣的權力遠遠不及尚書,尤其當時的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等人的權力遠遠大於“大學士”。閣臣雖得以參預機務,但他們的權力卻受到種種限製。他們的建言行事,即使得到皇帝的讚許,在推行中也還會有所顧忌。

如永樂十七年(1419年)十一月,學士楊榮疏陳十事,皆指斥府、部、法司積弊。永樂看完後密諭榮曰:“卿言甚當。但侍臣腹心之臣,若進此言,恐群臣相猜疑,不若使禦史言之。”於是,禦史鄧真上疏入奏,眾皆請罪,詔諸司即日悛改,怙終者不赦。從這一事件不難看出,永樂年間的閣臣雖然可以接近皇帝,但是份量卻不重,跟掌握實權的大臣還有一定的距離。

仁、宣時期,明朝的內閣製度進一步發展,閣權開始重於部權,主要原因就是各個大學士逐漸開始晉升為尚書、太保、太傅等職,無論何事,皇帝都召見大學士議論,閣臣之權也漸漸大了起來。

在朱棣之前,“殿閣大學士,官僅五品”,“終永樂之世,未嚐改秩”。朱棣在位時,雖然信用閣臣,但因階秩不高,處理朝政時,必然要受到一定的影響。

仁、宣時期就打破了這一限製,不斷提升閣臣的官階。仁宗剛即位,“進楊榮太常寺卿,金幼孜產部侍郎,仍兼大學士。楊士奇禮部左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黃淮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俱掌內製”。這樣,就把閣臣的官階從正五品提高到正三品。

仁宗時,又設建文、永樂時罷置的公孤官(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先後封楊士奇少保,又進楊榮太子少傅兼謹身殿大學士,金幼孜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學士。

可見,這時內閣大學士已躋入公侯伯尚書的行列。十二月,又進楊榮工部尚書。自仁宗即位以後,對楊士奇等閣臣不斷擢升,但提升為尚書的,楊榮為第一人。雖在這之前閣臣已有提升為公孤官的,但還是虛銜,不及尚書握有實權。洪熙元年(1425年),進楊士奇兵部尚書,進黃淮少保兼戶部尚書、金幼孜禮部尚書。比較後進的楊溥,也於宣德九年(1434年)“遷禮部尚書”。

當時,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皆以元老為中外所信”,“名位先於三楊”,“與三楊同輔政”。但實際上,“仁宣之間,政在三楊”,可見,這時已形成閣權重於部權的局麵。

內閣製真正掌握大權,主要還在於獲得了“票擬”的權力。永樂時閣臣雖參預機務,但奏章都送到皇帝麵前,由皇帝批決。

宣德時,始有內閣的“票擬”。“票擬”即是閣臣草擬對臣僚各種章奏的處理意見,這是內閣的最大權力所在。閣臣獲得票擬權,也就是直接掌握了處理國家政事的權力。人們把明代內閣之職比於古之丞相,就是因為其主票擬的緣故。

內閣大學士有多人,所以在主持票擬及處理其他政務時,往往根據閣臣資曆的深淺,及皇帝信任程度的不同而有主次之分。如宣宗時,在內閣的除了“三楊”以外,還有張瑛為華蓋殿大學士;陳山為謹身殿大學士。他們兩人權力遠遜於“三楊”,可見以後的首輔製度,這時已見端倪。

首輔製度正式形成於明中葉。資格最老、最受皇帝信任的大學士被稱為首輔,負主要責任;其餘的大學士稱群輔,權力比首輔小得多,是其助手。

《明史》卷三六敘述這種情形說:“內閣調旨,惟出首輔一人,餘但參議論而已。”

仁、宣時期閣權之迅速增長,與當時的閣臣“三楊”(楊士奇、楊榮、楊溥)的特殊身份有關。他們都是仁宗居東宮時的舊臣,為維護朱高熾皇太子的地位起了重要作用,因而深受仁宗和宣宗的信任。

同時,他們在內閣任職的時間都很長,楊士奇在內閣四十三年,金幼孜三十年,楊榮三十七年,楊溥二十二年,曆任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四朝大學士。

幾位大學士的不凡經曆,使之成為“宿德重望”,“為時耆碩”,在朝臣中有著很高的威望。而這一點對於閣臣權力的增長,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明代的科舉製度

科舉製度並非自明朝起,卻在明朝發揚光大,說來真是有趣,唐宋時雖有科舉,但錄取名額十分之少,一科往往隻取幾十人。明朝自洪武三年(1370年)起開科舉,實行擴招,這下子想做官的人就擠破了頭。紛紛以讀書為業,這些人就是後來明朝文官勢力的基礎。

明朝從一開始就建立了科舉製度。明代的考試製度,主要分為培養人才(養士)和選拔人才(取士)兩個階段。培養人才的主要機構是學校。明朝在府、州、縣各級地方政府均設有學校,稱為府、州、縣學。學生入學,必須先經過考試,考試不及格未能入學者,不論年齡長幼,通稱為“童生”。通過考選而取得入學資格者,稱為“生員”,又稱“秀才”。府、州、縣學的生員中,各有一定名額,可以支領公費,稱為“廩膳生員”;在名額外增加錄取者,稱為“增廣生員”,不得支領公費。在增廣生員外再增加錄取者,則稱為“附學生員”。生員入學後,可以參加由學道(或稱學政、學台)主持的歲、科兩試。歲試的目的是對生員測驗課藝,其成績分為六等。“歲試”成績優異而列於一、二等者,不隻可應科試,而且還有獎賞,同時又可以視各類生員缺額,依次遞補為廩膳生員或增廣生員。至於成績低劣而名列四等以下者,則會受到撻責或降格的處分。在“科試”中考在一、二等者,稱為“科舉生員”,可以錄送鄉試,稱之為“出貢”;也可以遞補廩生或增廣生員,如同歲試;考在三等者則不得應鄉試;三等以下者有罰。

明朝的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和殿試三級進行。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於子、午、卯、酉年舉行。考試分三場,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考生入場經嚴格搜查,每一名考生由一名號軍監視,防止作弊。考生交卷後,經過彌封、謄錄、對讀程序,然後送主考和同考評閱。鄉試的錄取名額是由朝廷決定的。鄉試考取即為“舉人”,舉人可參加會試或入監,或授小京職,或授府佐及州縣正官,或授教職。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於鄉試的第二年,即辰、戌、醜、未年在京城舉行。會試分三場進行,在一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考試的考場叫作貢院,其實從其結構環境來看,可以稱其為牢房。貢院裏有上萬間房間,都是單間,有人可能覺得單間很好,別忙,我來介紹一下這是個什麼樣的單間,這種單間叫作號房,長五尺,寬四尺,高八尺,這幾乎就是一個籠子。考生在進去前要先搜身,隻能帶書具和燈具進去,每人發給三支蠟燭,進去後,號門馬上關閉上鎖,考生就在裏麵答題,晚上也在裏麵休息,但由於房間太小,考生隻能蜷縮著睡覺,真是要多難受有多難受。會試的錄取人數,明初沒有定額,成化十年(1474年)以後,一般隻取三百名。會試考中可以參加殿試。明初,會試取士,不分南北。明仁宗時,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仁宗命楊士奇製定了南北方省份的錄取名額,南方省份占十分之六,北方省份占十分之四。正統年間,又分為南、北、中卷,並製定了相應的錄取比例,分地而取的原則沒有改變。

狀元樓

最高級別的殿試在紫禁城的奉天殿或文華殿舉行。凡是會試考中的人都可以參加。相比鄉試和會試,殿試的考題很簡單,僅有一道題,是關於時務的。試題由內閣預擬,在考試前一天呈報給皇帝,由皇帝親自選定,有時皇帝自己命題。殿試由皇帝本人親自主持,皇帝就是主考官。明代,參加殿試的人一概不被黜落,隻是定名次。一甲三人,稱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幹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幹人,賜同進士出身。殿試發榜後,皇帝在禮部賜宴給新科進士,稱“瓊林宴”,之後新科進士拜謁孔廟,並在國子監樹立石碑,鐫刻新科進士姓名。接著,這些進士們就可以被授予官職了。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則授翰林院編修,二三甲考庶吉士,中選者由職位高資曆深的翰林院官員任教習,負責培養。三年學成後,優秀者留翰林院任編修或檢討,其餘出任給事、禦史或者授府推官、知州、知縣。

參加科舉考進士是為了當官,隨著老百姓做官的人越來越多,世俗的名門望族勢力慢慢消退,科舉進士們形成了所謂的科舉勢力,也就是後來的文官群體,這一群體給明朝的政治帶來了十分巨大的影響,他們形成了類似黑社會的組織結構。上可威脅皇帝,下可統治百姓,十分之可怕。

孝宗為何要修《大明會典》

明孝宗即位後,勵精圖治,意欲做一番大事。當他準備查閱曆代典籍時,發現了一個問題。

《大明律》封麵和序言

那就是,明朝自太祖開國以來的曆代典製都散布在各種各樣的簡冊之中,沒有經過係統編輯,查詢起來很不方便。

因此,孝宗下詔命令閣臣們分館編輯曆朝的典章製度,以方便查看和利用。

對此,孝宗在《禦製明會典序》中寫道:

我朝自聖祖皇帝開國以來已經有一百多年了。曆朝祖宗的典章製度都經過仔細斟酌,借鑒了曆朝曆代的經驗教訓,許多東西可以說是萬世之法。現在特意讓大臣們編輯成書,以頒示中外。同時,此書還可以借鑒利用,傳之於後世,令後人世代遵守,不遷於異說,不急於近利。積之既深,持之既久,這是我朝曆代先皇治國治民的高明之處,雍熙泰和之治,可以同唐虞,三代聖賢相媲美。要把這種治理國家的精神傳下去,就靠這本書了。

現在要以本朝的官職製度為主線,事物名數等級為綱目,主要編輯祖宗曆朝的典章製度,凡事要據實編寫,並寫明時間,附在後麵,彙集起來,最後編成一代典章製度彙集。

隨後,孝宗敕定書名為《大明會典》。可見,孝宗命大臣們編輯這本書,不僅要自己利用,還立意深遠,考慮到了子孫萬代的千秋功業。

《大明會典》是一部政書體史籍。萬曆四年,大學士張居正等重修大明會典,申時行等奉敕撰。原稱《大明會典》,又稱《萬曆重修會典》。全書二百二十八卷,書成於萬曆十五年(1587年)。

《大明會典》從弘治十年(1497年)三月開始設局編輯。徐溥以內閣首輔兼任總編輯,劉健、李東陽、謝遷等人參與編輯。徐溥當時是個年逾古稀的老人,曆任幾朝,經驗豐富。

《大明會典》的編修用了四年多的時間,他們參閱了宮廷裏所藏的各部檔案以及曆朝皇帝起居注,引用了許多私人撰寫的傳記、方誌。

《大明會典》依孝宗所訂體例,定有凡例二十四條,以《諸司職掌》為本,參考《皇明祖訓》、《大誥》、《大明令》、《大明集禮》、《洪武禮製》、《禮儀定式》、《稽古定製》、《教民榜文》、《軍法定律》、《憲綱》、《大明律》、《孝慈錄》等十二種朝廷頒布的官書,並附上同曆年製度有關的事例,以本朝職官製度為綱,使官領其事,事歸於職,將六部中的吏、禮、兵、工四部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剩下的戶部和刑部所屬幾個司則分省來寫,如江蘇、浙江等布政司等。

《大明會典》與《諸司職掌》不同的地方是添加了“宗人府”一部分,放在第一卷。後麵的第二至一百六十三卷都用來記述六部的典章製度,第一百六十四至一百七十八卷為文官製度,最後兩卷用來寫武官製度。各官職以下還列有詳細的統計數字。如田土、戶口、駐軍和糧餉等,提供了參考的重要依據,冠服儀禮等還附有精美的插圖。

《大明會典》全書共有一百八十卷,於弘治十四年(1501年)修成,由劉健等奉表呈進給孝宗皇帝審閱。

隨後,孝宗敕令刊刻,然後頒行全國。遺憾得是,孝宗沒能等到此書出版,便駕鶴西去。

武宗即位以後,命令大學士李東陽對《大明會典》重新參校,然後由司禮監刊刻發行。嘉靖的時候又進行兩次增補,增加了一些後代的東西。

萬曆四年(1576年)六月,明神宗又下詔命張居正為總裁,重新纂修,校訂弘治、嘉靖年間所編輯的本子,增補修訂了一些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前後的六部現行事例,分類編纂。

綜上所述,孝宗下旨編修《大明會典》,意在方便查詢,並給後世子孫留下一部不可多得的典籍。而《大明會典》也的確為一部不可多得的典章製度彙編,是研究明代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狀況的重要文獻,也是一本研究明史的重要曆史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