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校雖然為朱元璋立下了汗馬功勞,但是這是職務,不是正式機構,它隻能偵察,不能扣押人犯和判罪量刑。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朱元璋才設立了錦衣衛,有了檢校的經驗,錦衣衛設置一開始就很係統。整個錦衣衛共設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三人,從三品;僉事三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千戶十四人,五品;副千戶從五品;百戶六品,府下還統禦著將軍、力士、校尉,負責侍衛、緝捕、刑獄的事務。是一個組織完備的機構,最主要的是這個機構不屬於任何明朝機關,而是直屬於皇上。
錦衣衛設有兩個司,一個叫經曆司,負責有關文件的傳達和上奏,一個叫鎮撫司,這是錦衣衛中最主要的機構,負責審判、抓捕、緝拿等功能,即民間所稱的“詔獄”。洪武十五年之後,朱元璋運用檢校、錦衣衛,把全國的政治犯都轉移到這裏進行審判。到洪武二十年(1387年),錦衣衛刑具被下詔焚毀,犯人一律移交刑部。六年之後,朱元璋又一次申明一切案件都交由司法機關去處理,不再由錦衣衛過問。
中央設立了錦衣衛,地方上則設立了巡檢司。在各外地府州縣關卡要塞的地方均建立了巡檢司,設有巡檢和副巡檢,都是從九品,手下有差役和少量軍隊,負責緝捕盜賊。在交通要道之處設立的巡檢司則專門負責盤查往來奸細和販賣私鹽的人。同時朱元璋為了控製流動人口,還下發了路引,作用類似於通行證和身份證,並在立法中規定,凡是軍民往來,隻要超過一百裏就要看路引。如果沒有路引,就要捉拿送官,允許人們告發,查明情況屬實後賞賜告發者,縱容包庇的人同罪。同時還規定了處罰等級。由於巡檢司隻是設立在交通要衝,要想全麵掌握百姓的信息還遠遠不夠。朱元璋又設立了裏甲來協助巡檢司來執行檢查的任務。裏甲的主要任務是檢查所屬民眾的活動情況,還要負責抓捕私自逃跑的人,要是知道有人跑了又不追捕,則和逃跑的人同罪。通過這樣一套係統,地方上的偵查機構也完善起來。
因此,我們看到,在明朝內憂外患不絕如縷的近三百年曆史中,內有皇帝的昏庸無道,權臣、宦臣的擅權亂政,外有蒙古人的屢次兵臨城下及東南沿海倭寇的騷亂,尤其是人民的反抗鬥爭此落彼起、連綿不斷。但是,在前期一百餘年中統治秩序始終不亂,中後期雖幾度危機而社稷不傾,當是與監察機關作為封建官僚政治的“清潔劑”,剔蠹除奸,緩和統治階級內部及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保證國家政令的推行密不可分的。
朱元璋設立國子監的原因是什麼
朱元璋依靠自己的軍事才能和強大的軍事力量統一了全國,平定了天下,順利地建立了明朝。由此,在他手下也有許多出色的武將,但是要治理統治這個國家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大批治國安邦的人才和各級政府官僚。對於全國的統治來說,這樣的人才少說也要十幾萬才夠,那麼白手起家的朱元璋,去哪裏尋找這麼多忠實於新王朝,願意忠心為新政權服務的文人呢?
國子監琉璃牌坊
首先,朱元璋把目光放在了元朝的舊臣身上,但是剩下的那些舊官吏,非貪即奸,真正有才能的並不多了。有能力有眼光的早都過來投效了,剩下的不是老朽不堪,就是隱跡不露,可以說一點兒用處也沒有。還有一些做過官的讀書人,他們大多都對元朝懷有舊情,對新政權非常憂慮,總是飄忽不定,而朱元璋實行嚴酷的法律,如果他們一旦有什麼差錯,就會遭到嚴厲的懲罰,甚至是殺身之禍,所以很多人並不願意做官。
到後來,朱元璋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於是決定任用地主做官,也叫作舉薦。雖然說地主出來做官的人不少,但這還是遠遠不夠的,再說這些地主官僚的行為思想,也不完全符合朱元璋的要求。經過反複的思考,朱元璋覺得倒不如自己培養大量忠實的官僚人才,這樣國子監就產生了。
國子監的老師,都是朝廷的命官,任免都由吏部掌管,他們不僅博學多才,而且有著較強的政治頭腦。當時,他們政治和教育一體,官僚和師儒合一,對教授的官吏十分苛刻。祭酒雖是衙門校長,但是隻起嚴立規矩、表率屬官的作用,並無任免教官的權力。監丞品位雖低,卻參領監事,隻要教官沒有遵守做老師的規矩,或者哪個學生犯了規定,或是課業不精,都由他們來糾查檢舉。國子監學校的辦公處叫繩愆廳,專門備有行刑紅凳二條,撥有值廳皂隸二名,是專門施“教刑”的。監丞立有集愆冊一本,如果有哪個學生違反了學校的規定,便會馬上給以糾正。初犯的隻做記錄,再犯的打篦五下,第三次犯的打篦十下,四犯發遣安置。監丞對監生有生殺予奪的權力,監生決無申訴反抗之理。膳夫由朝廷撥死囚來充任,如有三遍不聽使令的,即處斬刑。
生源分官生和民生兩類。官生是由朝廷指派分發的,一等是品官子弟,二等是外夷子弟;民生是由各地方官保送的府州縣學生。最初的目的是培養官生如何進行統治,名額為150名,民生隻有50名。後來官生入學的越來越少,民生依法保送的則逐漸增多,僅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為例,學生總數為8124名,官生隻有4名。國子監逐漸失去了原來的意義,成為廣泛訓練民生做官的機構了。
監生的課業內容都是由皇帝欽定的。主要有禦製《大誥》、《大明律令》、《四書》、《五經》和劉向的《說苑》等書。最重要的是《大誥》,這是朱元璋自己寫的,有德編、二編、三編、大誥武臣共四冊。主要列舉了所殺官民的罪狀,使官民知所警戒和警民安守本分應盡義務。洪武十九年(1386年)以《大誥》頒賜監生,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令“今後科舉歲貢生員,俱以大誥出題試之”。而《大明律令》是做官必知的。四書五經是儒家經典之作,是治國安邦的至正至理。《說苑》“多載前言往行,善善惡惡,昭然於方冊之間,深有勸戒”,所以被指定為修身或公民課。
對學生的課業要求極嚴:規定每日寫字一幅,每三日背《大誥》一百字,四書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違者痛決。低年級隻通四書的,入正義、崇誌、廣業三堂,中等文理條暢的升入修道、誠心二堂,在學滿七百天後,經史兼通的入率性堂,若在一年內考滿八分者即予出身做官。當時監生的製服也是禦定的。膳食公費,合校會饌。準許帶家眷,每月支食糧六鬥。但是監生和教員如要請假都必須由皇帝特許。
校規也是朱元璋欽定的,極為嚴格,甚至有些殘酷。學生對課業有疑問的,必須跪聽。絕對禁止對人事管理生活的批評,絕對禁止結社活動,必須穿監服。有事必須事先通知,且行文不得煩紊。進出學監須有出恭入敬牌。違者都是痛決。最嚴重的一條是:“敢有毀辱師長,乃生事告奸者,即係於名犯義,有傷風化,定將犯人杖一百,發去南地充軍。”所謂“毀辱師長”、“生事告奸”並沒有明確界定,其涵義可以任意擴大,“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國子監第一任祭酒宋訥是這條監規的起草人,他特別嚴酷,在他任職期間,師生走投無路,經常有人被餓死或被迫縊死,而且連死屍也必須由他親自驗明了身份,才允許收殮。學錄金文征不忍心,他想方設法保護學生,並向皇帝進言請求寬釋。朱元璋先是不加理睬,說祭酒隻管大綱,監生餓死,罪在親教之師。金文征又設法與同鄉吏部尚書餘餼商定,由吏部行文令宋訥告老還鄉。照理說,75歲的宋訥早就該退休了。但是他向皇帝辭官時,說自己並不是真心要辭職的,朱元璋大怒,追問前因後果,一氣之下把金文征等人都殺了,並將其出榜昭示,載入《大誥》。這就是國子監發生的第一起學潮。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第二次學潮又起。監生趙麟因不堪虐待,出壁報提出抗議。朱元璋為了殺一儆百,法外用刑,把他殺了,並梟首示眾。和統治監生一樣,國子監的教官也受到了嚴刑重罰的約束。在所有的祭酒中隻有宋訥深得朱元璋的寵幸,得以善終,死後恩禮有加,其餘的不是被處死就是被貶。
朱元璋通過這種嚴酷的奴性教育,造就了一大批新的官僚,逐步地充實到各級官僚機構中去,絕對忠實地執行他的政令。一般來說,隻要是循規蹈矩、學成畢業的監生都能有官做。
朱元璋為何要分南北榜
中國的科舉製度最早產生於隋唐時期,此後,科舉製度就成為曆代封建王朝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曆史上,各王朝的科舉考試都是在自己國家的全部疆域內舉行公開、公正的考試,憑借考生的成績高低來選拔人才。
“公開”、“公平”、“公正”應該是科舉考試的精神內涵所在,然而有時候由於種種原因,這三個評判標準不一定能得到貫徹。
有時是因為人為的主觀因素,也有時是因為一些客觀環境的因素,最終不得不扭曲了這些原則。明太祖朱元璋在晚年就曾經做過這樣一件違背了考試規則的事,曆史上稱為“南北榜”事件。
朱元璋即位後,為了網羅天下的人才為己所用,安撫多年戰亂之下不安定的民心,很快就重新舉辦科舉考試。幾年之後,他又頒布了明確的科舉考試的章程,規定了考官人數和評定舉子成績的標準。他規定,每隔三年舉行最高等級的科舉考試,屆時全國各地的考生們都聚集在京城,參加統一考試,然後根據考生的文章評出成績,逐一頒給職位。
這種做法本來是符合公平原則的,但是在洪武三十年的這次科舉考試中,朱元璋卻一反常態,搞了一個區分南北榜的考試,不以成績為取士標準,而改成以地區為取士的標準。這樣做又是為什麼呢?
洪武三十年(1397年),那次會試本來進行得很順利,但是發榜的那一天卻發生了騷亂。騷亂的原因是這次上榜的所有舉子都是南方人,連一個北方人都沒有,這在曆次的考試中都是非常少見的。
在當時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城裏,落選的北方舉子們成群結隊地湧向負責科舉考試的吏部衙門,要求吏部的官員對考試的結果做出解釋。他們認為這次的主考官也是南方人,完全有可能在考試成績上弄虛作假,故意偏袒南方舉子。
這一下,南京城裏頓時亂成一團。南方人和北方人即使是素不相識,見了麵好像也變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城裏時常出現因此打架鬥毆的情況。負責維護京城治安的軍隊迅速開進城裏,想方設法平息這場騷亂。然而,他們可以用武力製止暴力行為,但卻不能改變南北方人之間的對立情緒,反而加重了這種情緒。
舉子們鬧事的消息很快傳到了皇帝朱元璋的耳朵裏,他馬上派人前去安撫那些鬧事的北方舉子,向他們保證皇帝正在調查此事,一定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複。情緒激動的舉子們聞聽此言這才慢慢散去了。接著,朱元璋就找來這次考試的主考官劉三吾了解情況。
然而,劉三吾並沒有在試卷上做什麼手腳,舉子們的考試成績都是真實的。南方的舉子成績確實都比北方舉子的好。朱元璋也知道劉三吾一向剛正,不是那種因私枉法的人。雖然朱元璋相信劉三吾對考生成績的判斷,但是為了平息北方士子的憤怒情緒,他還是要求劉三吾從北方的舉子中挑選幾個出來一並上榜。
沒想到,劉三吾非常倔強。這個老夫子認為自己的評判是公正無私的,所以他拒絕更改考試成績讓成績本來較差的北方士子上榜。朱元璋一聽,大發雷霆,認為劉三吾實在不通時務,一氣之下把劉三吾趕了出去。一不做、二不休,他還把其他幾位考官也撤了職。
北方舉子們聽了這個消息都大聲歡呼,並要求皇帝進一步為他們主持公道。不久之後,朱元璋再次派其他官員去重新審定這次考試的成績。可是,當他再次聽取複審報告時,仍然有幾個正直的大臣不肯買賬。
這些被派去複審的官員其實都很清楚皇帝的意思,知道皇帝不過是為了給北方舉子一個交代好下這個台階。但是,這些正直的學究們卻仍然堅持北方舉子的考卷確實不如南方舉子的。這一結論居然和原來的主考官劉三吾的結論一模一樣。
這下,朱元璋勃然大怒。他指責官員們互相包庇,有意蒙蔽自己,一氣之下把這些官員都革職下獄,嚴加拷問。結果,這件事情越做越過火了。這些無辜的官員最後定罪時竟然與十幾年前發生的胡惟庸案聯係在一起,全部被處以死刑。
後來,朱元璋親自主持,重新舉辦了一次考試。這次的考試結果與前一次截然相反,入選的61名士子全部都是北方人,一個出身南方的都沒有。看來朱元璋為了平息北方人的不平情緒,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從此以後,為了避免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朱元璋立下規矩,此後的科舉考試,南北分卷考試,最後按南方60%、北方40%的標準取士,以求通過這種方法來使南北方入仕的官員人數大致相同。因此,此後的科舉考試並不單以成績取人了,而且加了地區的因素,並且形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製度。
現在看來,朱元璋對待那些官員的手段雖然過分了些,但他這麼做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當時,雖然明朝建國時間已經不短,但由於朱元璋是從南方起兵成勢的,北方的舉子在很長時間裏仍然不信任這個政權。
為了消除這種疑慮,選拔北方的人進入政府做官無疑是一種最好的辦法。朱元璋知道南方經濟發達,文化教育的水平也確實比北方高,但是,他不能讓每一次入選的人都是南方人。這樣一來,朝中大臣盡是南方人,對國家的統一和穩定又有什麼好處?
權衡利弊,他隻能采取這種分南北取士的方法,讓南北兩地的官員人數保持平衡,以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也算是用心良苦了。在這次科舉事件中,雙方都有不同的立場,因此很難用對與錯的標準來評判雙方。
一方麵,那些寧死也要堅持己見的大臣們,用他們的生命堅持了科舉考試的公正原則,他們的勇氣是非常令人敬佩的。另一方麵,朱元璋的選擇,則是從國家政治的角度出發的一種變通的方法。這一點已經超越了公正的範疇,而上升到了政治的角度。
《永樂大典》下落之謎
《永樂大典》是我國古代編纂的一部大型類書,是中華民族珍貴的文化遺產。《永樂大典》初名《文獻大成》。《永樂大典》是明代官修的大型綜合性類書,誕生於腥風血雨的皇權更替中。明成祖朱棣假祖訓“清君側”之名,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他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的帝位,自己登基,改元永樂。朱棣為了穩定自己的專製統治,極力網羅聽話的文人學士,大量編輯出版圖書,炫耀自己的文治武功。明永樂元年(1403年)七月,明成祖朱棣命解縉、姚廣孝、王景、鄒輯等人纂修大型類書,永樂二年(1404年)十一月編成《文獻大成》。
但是永樂皇帝並不滿意典籍所包攬的範圍,因此又下令大規模地進行了修改。主要由姚廣孝和解縉承擔,並有2169名學者從翰林院和國子監被抽調出來參與此書的編修。永樂五年(1407年)十一月,所有的編輯工作完成,朱棣為這部亙古未有的巨帙之書題寫書名為《永樂大典》,並親自序文,稱讚這部書“上自古初,迄於當世,旁搜博采,彙聚群書,著為奧典”。
全書正文22877卷,自用例和目錄60卷,裝成11095冊,總字數約37億字。書中保存了我國上自先秦、宋元以後的佚文秘典,下迄明初的各種典籍資料達8000餘種,是中國古代最大的百科全書。
《永樂大典》收錄古代重要典籍至七八千種之多,上自先秦,下達明初,這在當時真可以說是“包括宇宙之廣大,統會古今之異同”。宋元以前的佚文秘典,多得藉以保存流傳。收錄的內容包括:經、史、子、集、釋莊、道經、戲劇、平話、工技、農藝、醫卜、文學等,無所不包。所輯錄書籍,一字不易,悉照原著整部、整篇或整段分別編入,這就更加提高了保存資料的文獻價值。全書體例“用韻以統字,用字以係事”,檢索非常方便。該書編成後,即珍藏在南京的文淵閣。永樂遷都後,又移至北京,深藏在故宮內的文樓(即文昭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