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企業逃廢債主要類型如下:
第一,利用破產方式逃廢債。近幾年,一種“連帶組合包裝破產”形式比較普遍和典型,這種破產逃債方式主要是將同一行業或者不同行業的若幹企業合並為總公司,將原企業的有效資產劃轉到總公司,而金融機構的債務繼續留在原企業,然後對原企業實施破產,或者以一個企業為主體將其他企業捆綁組合破產,將金融機構的擔保債權作為破產財產,剝奪金融機構擔保債權的優先受償權。同時,企業在製定破產預案時人為調整資產負債率,在實施破產過程中,增大破產費用,降低破產財產的變現價值。如山東省滕州市有137戶改製企業,逃廢債數額119378萬元,其中,利用連帶組合包裝破產方式逃廢債的有97戶,占逃廢債企業總數的70%,逃廢債數額85017萬元,占改製企業逃廢債數額的71.2%。
一些地方政府領導或政府部門出於自身或局部利益的考慮,公開或私下幹預法院獨立審判,縱容企業逃廢債,甚至有組織地推動企業實施違規違法破產逃廢債。如北京市平穀縣政府把破產作為解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曆史遺留問題和難點問題的一條主要出路,縣政府領導在有關企業改製的會議上宣稱,“企業實施破產甩掉債務包袱以後,可以利用原來的廠房和設備重新組織生產和經營”,於是,該縣一些經營情況較好的企業宣告破產,破產以後更換企業名稱又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據調查統計,該縣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縣支行開戶的改製企業148戶,涉及銀行貸款本息31663.1萬元,其中,改製企業有逃廢債行為的131戶,占改製企業的88.51%,逃廢債金額24757萬元,占改製企業銀行貸款本息的78.19%。另據工商銀行吉林省分行反映,吉林省長嶺縣於1998年抽調200多名機關幹部,協助80戶企業搞突擊性、整體性的大規模破產,逃廢工商銀行債務23000萬元,占工商銀行長嶺縣支行全部貸款總額的52%。
第二,利用分立重組方式逃廢債。這主要是在原企業基礎上,分設若幹新企業,將原企業的有效資產劃轉到新企業,把金融機構的債務保留在原企業。如重慶市第八建築工程公司通過公司分立,調整債務負擔方式,將該公司所屬一、二、六分公司和安裝公司、機械公司、開發處、萬縣分公司的有效資產分離出來,組建重慶市第七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所欠金融機構(涉及12家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12375萬元保留在第八建築工程公司,使之資產負債率達117%,基本上處於半停產狀態,沒有正常的生產和經營,根本無力償還銀行債務。天津動力機廠將其下屬20多個車間、分廠和職能部門重新經工商登記注冊為全資子公司,將工商銀行18394萬元貸款全部掛在已經成為空殼的總廠,銀行貸款本息被懸空。
第三,利用租賃、合資改製逃廢債。這類逃廢債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組建新企業,承租原企業的全部設備,把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掛賬懸空。如哈爾濱印染工業聯合公司將其資產切塊租賃給若幹個經營者,承租者雇傭原企業的職工,每年向原企業繳納少量租賃費用用以發放離退休職工工資,而該公司欠工商銀行的貸款本息50575萬元仍然掛在原企業賬上。工商銀行於1996年7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工商銀行勝訴,但由於種種原因,法院的判決至今無法執行。另一種情況是引進新投資者,將企業有效資產作為投資注入新組建公司,把金融機構的債務和不良資產留在原企業。如吉林省吉林市管道煤氣總公司,將其價值12488萬元的資產與香港捷美公司和中國新興石油公司合資,組建新吉美公司,同時將所屬的安裝公司、設計院、經貿公司等重新經工商注冊登記,帶走有效資產4098萬元,工商銀行的7099萬元貸款本息被懸空。
據調查分析,以破產、分立、合資、租賃等改製形式逃廢的債占逃廢債務總額的92%以上。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比較典型的逃廢債手段,如四川省內江市盛達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關聯交易,懸空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債權947萬元。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經過多次催收,盛達公司拒不合作。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依法向內江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並對抵押財產申請訴訟保全,但盛達公司在抵押財產被法院查封期間違法銷售查封的財產,導致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無法落實。江蘇常州無線電總廠偽造中國進出口銀行公章,騙取當地政府部門批準分立改製,將其總廠分設為常州無線電總廠、常州星球電子有限公司、常州宏愉電子有限公司、常州第四無線電廠和常州第二航海儀器廠等五個獨立法人企業,將其有效資產劃轉到新設的五個企業,而進出口銀行約5000萬元的貸款本息保留在幾乎沒有任何資產可以抵債的總廠,致使進出口銀行的債權被懸空。還有一些生產經營較為正常的企業抵製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拒不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如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轄區內,企業改製逃廢債313億元,其中,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繼續拖欠貸款本息為18.9億元,占企業改製逃廢債總額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