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神話時代的偵探(3)
維多克(1-18)曾經是一個罪犯。我們對他早年的犯罪經曆知之不詳,隻知道在十多歲的時候他便偷了母親的法郎。後來他參了軍,六個月裏參與了1次決鬥。歲時被判刑八年。“為了當上誠實的人”,他決定做警方的線人。他寫信給巴黎專區的地方長官亨利,表示願意為他效勞。他回憶說,自己曾經在監獄裏待了1個月,之後讓警方安排自己越獄,以此獲取罪犯的信任。由於表現出色,維多克在1811年當上了保安局局長——恐怕隻有分不清危險和浪漫的法國人才會成全維多克之流。同時,他還攬了一些“私活兒”——開辦了一家名為“包打聽”的現代偵探事務所。
一開始,維多克隻擁有四名手下,最後增加到8人。他的手下幾乎都蹲過監獄。不斷有流言傳出,說他們中一些人——可能還包括維多克本人——策劃搶劫之後搖身一變又去處理案件。他們這麼做也是因為某些規章製度的驅使——他們拿不到工資,而每次逮捕罪犯都會獲得一些報酬和開銷。這些行徑完全是有可能的,隻是從來沒有得到證實。
因為引起的爭議過於巨大,上司不得不免去了維多克的職務。之後維多克一度官複原職,但很快又因為手下無法無天的行徑被再次免職。最後,由於當局不斷給維多克製造麻煩(當然,他也沒少讓當局費心),事務所終於關門大吉。在生命最後的年裏,維多克依舊承攬了一些偵探事務,空暇之餘就為自己傳奇的一生著書立說。
維多克對偵探領域的貢獻不容忽視。他首創了許多調查方法,如形體觀察、足跡鑒定、喬裝易容、邏輯推理等。他還是第一個建立犯罪索引檔案的人,為後來的追隨者省去了無盡的麻煩。維多克在其《回憶錄》(這部書幾乎被後世所有偵探家視為經典)中寫道:“我經常光顧那些臭名昭著的房屋和街道,采用不同的喬裝方式。的確,迅速改變的衣著和方式都說明了一個人渴望隱藏起來,不被警察發現,直到我每天都遇到的流浪漢和小偷堅信我和他們是一夥的。”誠然,維多克的重要性就在於他本質上是一個罪犯和英雄的混合體。對一個人是英雄還是罪犯的懷疑,是偵探的基本特征之一。他的這種屬性直接影響到後世偵探的創作和偵探人物的塑造。歇洛克·福爾摩斯在某種程度上便是維多克的化身——一個經常為維護正義而犯罪的英雄。大文豪巴爾紮克是維多克最好的朋友。他經常在自己的作品中用維多克映射某人,《高老頭》中的沃特林(又名傑克斯·柯林)便是其中之一。
維多克在最恰當的時間以最恰當的姿態出現在西方世界裏。那些已經為創造偵探儲備好了一切資源、唯獨缺少靈感的創作者們,幾乎原封不動地把現實中的維多克搬進了虛擬世界,令其成為這類作品的主人公。維多克就是那根導火索,他引燃了偵探,使其最終形成燎原之勢。
如果說人類的曆史是一幕徹頭徹尾、充滿矛盾的鬧劇。那麼矛盾和鬧劇最極端、最戲劇化的體現,無疑就是犯罪。因此,在《聖經》年代,對犯罪的描繪是人類天性的寫照;在黑暗年代,對犯罪的描繪是人性深處的呐喊;在工業革命之後,對犯罪的描繪則成為了精神領域不可或缺的宣泄。於是,偵探出現在“後工業革命”時代,也就是一種必然了。這種文體可以長盛不衰,也同樣合乎情理。
忽略1841年之前的曆史,孤立地思考偵探的出現,顯然是不科學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任何事物的出現總需要一個標誌性事件和一位標誌性人物,因為具體的工作總是要有具體的人來承擔。因此,我們還是要把偵探的誕生定位在公元1841年。而這一榮譽的擁有者——美國人埃德加·愛倫·坡,將是下一節的主人公。
愛倫·坡的遊戲
一個偵探家隻能沿著這條狹窄的小路步行,而他總會看到前麵有愛倫·坡的腳印。——阿瑟·柯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