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被妖魔化的慈禧太後(2)(1 / 2)

1895年1月,派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求和。日本政府借口中國使臣全權不足,拒絕開議。議和未成,使臣被拒,慈禧萬分驚恐,曾命順天府準備車騾,擬逃往山西。

日本政府於廣島拒和後,立即向北洋水師另一基地威海衛進攻,27日攻陷威海衛,北洋水師全軍覆滅。3月初又發動遼河下遊作戰,六天之內,連陷牛莊、營口、田莊台。3月,派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再次赴日乞和,4月17日簽訂了中國曆史上空前屈辱的《馬關條約》。消息傳出後,舉國大嘩,到處都是聲討之聲。人們在北京城門貼出“萬壽無疆,普天同慶;三軍敗績,割地求和”的對聯表示抗議。根據《馬關條約》規定,日軍於6月間開始派兵侵入台灣。但遭到台灣人民的奮勇抵抗,慈禧一麵下令台灣大小官員內渡,並嚴厲禁止接濟台灣抗日軍民,同時又在頤和園搭起天棚,準備避暑。人們又題了“台灣省已歸日本,頤和園又搭天棚”的對聯來痛斥慈禧的賣國罪行。

甲午戰爭失敗後,光緒帝憤於戰敗割台,欲思振作,決心變法,改革政治。1898年6月發布“明定國是上諭”(即《定國是詔》),實行變法。9月,慈禧發動政變,扼殺新政,囚禁光緒帝於瀛台,開始複出訓政。

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慈禧挾光緒出逃西安。第二年2月14日批準《議和大綱》,並頒布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無恥政策。9月7日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1902年回到北京,自此之後,慈禧“惕於外人之威,凡所要求,曲意徇之”。至此,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完全確立。

也許是這些喪權辱國的不公平條約讓世人更加重了對慈禧的“罪惡”印象,於是就清查了她的一生,最終判了她“九宗罪”:

(1)涉嫌殺害慈安太後。1881年3月9日,慈安太後猝死,死因不明,有傳言說是被慈禧毒死。

(2)蠻橫幹涉同治皇帝婚姻,以致皇帝內心鬱結,英年早逝。

(3)同治去世後,慈禧違反祖製,立宗室載湉繼承皇位,自己繼續垂簾聽政。

(4)國難之時不思節儉,反大肆慶祝自己的六十大壽,勞民傷財,貽誤大事。

(5)一味屈膝求和,錯失戰機,並簽署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等多項條約。

(6)破壞變法,鎮壓維新黨人,阻礙清朝的圖強之路。

(7)生活奢侈腐敗,單是死後的陪葬品就奢華得讓人瞠目結舌。

(8)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

(9)寵信太監李蓮英,又為他打破祖製,賞其為二品。

如果硬要較真的話,慈禧的罪過可不僅僅是這些。她對中國人來說,實在是一個讓人深惡痛絕的角色。關於她的私生活、執政手段等都成了民間附會的“題材”。在她統治中國的47年間,清王朝徹底摔碎了天朝上國的神話:屢被列強欺侮、簽訂賣國條約、民怨四起……她是個搞宮廷政變的陰謀家,通過政變抓權、奪權,雖無皇帝之名,卻有皇帝之實。這種種罪行,把她死死地釘在了曆史的恥辱柱上,無法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