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庫姆村的童年時光(1 / 1)

家道中落後,曼德拉和母親遷徙到姆衛佐北麵的庫姆村。庫姆村位於一個狹長的山穀內,周圍被青山環繞,這個小村莊裏麵僅僅居住了數百人,住的都是茅草屋。這種茅草屋是非洲人傳統的民居,屋子呈圓形,牆由泥土砌成,再用木頭柱子撐起成角度的茅草屋頂。門非常矮,人必須彎腰才能出入。

在一些比較平整的地段,當地的居民種了一些著玉米、高粱、豆子還有南瓜,這些都是當地居民的主食。種地耕作的活兒,一般都由當地的婦女幹,因為成年的男子要去遙遠的金礦打工,以換取茶、咖啡、洗衣粉等“奢侈品”。

庫姆村裏有曼德拉母親的親屬,因此母子生活得還不錯。他們給了曼德拉母子三間茅草屋,一間用來做飯,一間用來睡覺,一間當做貯藏室。在這三間圓頂小茅屋裏,曼德拉得到了母親的慈愛和嗬護,感受到了世間所有的幸福和愉快。

雖然生於亂世,但曼德拉在故鄉的童年生活依然是無憂無慮的。在這個偏僻的小村莊裏,孩子們仍能想出各種稀奇古怪的玩法。他們用木頭製作玩具,用泥土捏成各種動物,坐著自製的“雪橇”從高山上滑下來,雖然每次都會摔得屁股生疼,但他們依舊樂此不疲。有時候,他們還會去別人家的玉米地裏偷玉米,然後在河邊點燃柴火,烤玉米吃。

一直到傍晚,孩子們一個個都像從泥塘裏撈出來一樣,渾身髒兮兮,拖著疲憊的步子回家。到家後,曼德拉會看到自己的母親正在那裏做飯。晚飯過後,一群孩子又會跑到村頭的大樹下,聽村裏的老人給他們講先輩們浴血奮戰守土保家的故事。在羅本島的監獄中,曼德拉在給友人思思的信中說道:“我們的家庭比白人的大得多,這總是件快樂的事,整個村莊、一個區甚至幾個區都接納你,家族和你在一起,你是一名受到鍾愛的家庭成員,你可以隨時上門,完全放鬆,輕鬆自在地睡覺,還可以自由參加所有問題的討論,你甚至可以免費得到牲畜和建築用地。”

1993年,曼德拉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但諷刺的是,童年時代的曼德拉卻遠稱不上一個和平主義者。曼德拉喜歡跟村裏的男孩子打架,由於他身材高大,所以每次都是他獲勝。曼德拉的妹妹回憶道:“小時候在家的時候,他總是非常嚴肅,我們不能相互捉弄。那個年齡,他就有領導才能。我們都很尊敬他,還有點怕他。”

更加讓人忍俊不禁的,是他小時候的一次“偷豬事件”。在一次訪談中,曼德拉微笑著回憶這件事:“我們喝了點啤酒,然後帶著喝剩下的酒隨風漫步,讓風把我們帶到有豬的村子裏,我們給豬群嚐了點‘甜頭’,並用酒來‘誘惑’豬群跟我們走,一旦我們遠離村子,我們就走在豬群的後麵趕它們進了山穀,最後在那裏把它們烤了做野味。”

作為全國最貧窮的地區,這裏五分之一的村民是文盲。有一天,一位信仰基督的朋友喬治·穆貝基拉來到曼德拉家,對他的母親說:“你兒子是個聰明的孩子,你們應該讓他去接受教育,以適應白人社會。”

曼德拉的母親沒有吱聲,她沒有權利做這個決定,必須得去征求丈夫的意見。曼德拉的父親最終同意了,他成了全家第一個讀書的人。

學校在離村子不遠的地方,西式的房子,裏麵的老師都是白人。到學校的第一天,英語老師問他的名字,他回答:“我叫豪利沙沙。”老師聽後笑著說:“這個名字太別扭了,不好記。”於是給他取一個白人的名字:納爾遜。

回到家後,曼德拉把自己的新名字告訴母親,母親念了好幾遍,可還是發不好這個音,於是隻好叫他原來的名字:豪利沙沙。曼德拉的母親不會想到,這個她連音都發不準的名字,後來居然影響了整個世界。

上學是個很大的轉變,曼德拉改變的不僅是他的名字,還有他的穿著。在上學之前,他和村裏的男孩子一樣,用一塊布裹住一邊肩,然後在腰間繞一圈纏起來,這是非洲人傳統的服裝。為了能夠體麵地上學,老曼德拉把自己的褲子剪短,給曼德拉穿上。曼德拉在回憶錄裏說:“我去上學的時候,我父親把他的馬褲給了我,他把褲子剪短了讓我穿,還找了一根麻繩當腰帶。然後他還把他的襯衫給了我。上學的第一天,我就是穿這一身去的。”

從此,納爾遜·曼德拉由此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