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實際生活中感受到,民生問題絕不是孤立的。目前發生的很多民生問題,實際上都跟體製有關,而體製的完善又有賴於不斷推進民主化的進程。
“民主是個好東西”,這已經成為人們普遍能夠接受的觀念。但究竟什麼是民主的真諦,特別是如何確立和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民主製度,人們在理解上又存在著相當明顯的分歧。
我沒有專門研究過民主問題,但我的民主理念卻受到了以下幾個方麵的影響:一、我是一個文史工作者。縱覽一部世界近代史,就能看到一些實行民主製的西方國家做了不少踐踏其他國家民主的事情。這種印象,我至今沒有改變。回顧一部中國現代史,我發現北洋時期中國曾出現過多黨製,但走馬燈似的政局隻支撐了17年;1928年國民黨實行一黨專政,全國政權也隻維持了20年。二、我是一個魯迅研究者。魯迅對西方代議製的批判對我影響尤深。魯迅在《文化偏至論》中指出,立憲國會是借眾欺寡,利用眾治的名義,實則壓製別人,這比暴君還要厲害(“必借眾以淩寡,托言眾治,壓製乃尤烈於暴君”)。
魯迅的上述早期思想雖然不無偏頗,但在強調“少數服從多數”這一民主原則時,的確容易導致平高填低,讓“凡庸”壓抑“先覺”。我對此深信不疑,因為真理的確是經常掌握在少數人手裏。三、台灣的民主實踐。我曾六赴台灣。
台灣在“解嚴”之前實行一黨專政,至1990年正式登記的政黨則多達53個。
在台灣的電視節目中經常可以看到“立法院”裏的亂象,有些對毆的場景令人觸目驚心。台灣目前隻有2000 多萬人口,要做到“亂中有序”仍如此艱難;而中國大陸的人口已超過13 億,如果照搬西方模式,引發社會動亂,那最吃苦頭的恐怕還是廣大老百姓。我並不是反對中國的政治改革,而是希望這種改革要在穩中求快,有序推進。
在全國政協的一次內部征求意見會上,我就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加快政治改革步伐的問題發表了四點意見:一、逐步擴大國家機關配備黨外幹部的比例。黨的幹部要真正做到尊重走上領導崗位的黨外幹部和黨外人士,使他們有職有權。二、加強政協民主監督的職能,製定民主監督的程序,建立民主監督的有效機製。對於貪贓枉法,失職瀆職,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切身利益的現象尤其需要加強監督。三、廣開言路,首先從政協做起。不要輕易將不同意見政治化、意識形態化。這是執政黨充滿自信心的表現,也是對多黨合作原則的考驗。四、改善民主黨派的辦公條件,適當增加民主黨派的行政編製,不斷提高民主黨派幹部的福利待遇。
2007年3月,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在京召開。這是十屆政協的最後一次會議。我事前提交了兩篇書麵發言,一篇談協商民主,另一篇談我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的理解,真實動機是以此履行職責,在小組會或聯組會上就可以少講話了。我絕沒想過再作大會發言,所以報到時都沒帶正裝。全國政協當時有2238 名委員,而大會發言隻能安排三四場,每場發言者最多也隻有十來位,必須要照顧到部門、界別、黨派,更何況我在2005年已經作過大會發言。出乎意料的是,大會發言組對我的兩篇書麵發言都很肯定,最後選定了《關於協商民主的幾點認識》這一篇作大會發言。
2007年3月12日下午,我在十屆政協五次會議最後的一次大會發言中談了《關於協商民主的幾點認識》:民主是一種保障多數人利益、推動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製度安排,其基本價值業已得到普遍認同,以至當今幾乎沒有一個國家不聲稱自己是民主國家,很多國內或國際紛爭也往往因民主問題引發。這又使得民主一詞成了一個富有爭議性的政治概念,很難對它進行明了而簡單化的表述。
西方民主經曆了由古代、近代直至當代的曆史發展過程,形成了參與、競爭、製衡、法治四大機製。民主與社會主義並不是對立的概念。不斷發展和擴大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需要充分吸收、借鑒西方經驗,但又要對西方民主進行曆史性超越。鄧小平同誌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也是中國政治體製改革強有力的推動者,但他同時又反對宣傳抽象民主,反對把民主跟黨的領導對立起來,尤其反對搬用資產階級民主,搞三權鼎立那一套。在中國照搬西方政治模式必然出現亂哄哄各行其是的局麵,而改革開放必須在安定團結的環境中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這就說明實現民主的終極目標不能不顧具體國情,不能脫離特定的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曆史條件。
民主的形式不等於民主的內容,但形式可以體現民主的內容。西方民主的基石是選舉製。從17 世紀末至今,西方選舉製經曆了三個多世紀的形成和逐步完善過程,把人類的政治生活向文明時代推進了一大步。但選舉民主的弊端也是十分明顯的。首先選民必須受到財產資格、居住資格、教育資格乃至性別資格的限製,競選費用十分巨大,致使選舉過程散發出濃濃的銅臭味。大多數選舉投票率不高,低收入者更缺乏參選熱情。比如在英國,幾乎沒有一屆政府單純以多數票當選,政府支持率一般在40% 上下起伏。在美國,自1824年以來,總統都是由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二的選民選出來的“少數總統”。投票選舉程序的公正性累遭質疑,選舉所得票數與議會所獲席位的比例有時失調,經常引發選舉爭訟,釀成政治危機和政局動蕩。此外,真理有時為少數人所掌握,簡單奉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無異於用平高填低的手段壓抑出類拔萃的少數,客觀上造成庸眾的專製,這一點魯迅在100年前就指出過。
為了消弭選舉民主的種種弊端,自20 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理論界提出了一種協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論,把民主視為各種政治力量友好協商的公共論壇,而不是權力爭奪的角鬥場。協商民主關注重點在決策的形成過程,力圖使權力行使更為充分地反映公民意誌。這種理論雖然90年代後期在西方引起了廣泛關注,但在很大程度上局限於理論研究層麵,基本上與真正的政治實踐脫節。然而在中國,卻早已有了協商民主的理念與成功實踐。1948年5月1日,中國共產黨就向全國人民發出了關於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的提議。
1949年9月下旬,中國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標誌著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的合作關係在組織上正式確立。1954年12月19日,毛澤東又將跟黨和政府協商並協調各民族各黨派之間的關係作為政協的任務之一。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頒布的《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更明確提出了選舉和協商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加強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創新執政方略、執政方式的重大舉措,有利於消除各種不健康、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廣泛的力量支持和有力的製度保證。
新時期以來,隨著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中國社會出現了具有不同利益訴求的群體。不但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或產業有著不盡相同的政策主張和價值目標,不同的道德團體、福利團體(如扶貧、環保、保護野生動物的相關組織)和學術團體(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各種學會)也有著不同的呼聲。因此,包容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人民政協就具有了協調不同利益集團、不同利益群體關係的獨特優勢,為廣大民眾通過協商民主維護自身權利提供了有效途徑。當然,協商民主涵蓋的範圍並不限於人民政協,但人民政協卻是實行協商民主的主渠道。
實行協商民主,應該把握四個核心概念:一是“參與”,二是“傾聽”,三是“討論”,四是“妥協”。“參與”是協商民主的核心。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的主要形式,而政協委員是人民政協的主體。
政協委員必須充分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參加政協的各種會議和視察、參觀和調查活動,不斷提高提案質量,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批評。政協委員“參與”的政治前提是堅持和維護我國“執政黨”與“參政黨”的法定地位和合作關係,而不是以“反對黨”成員的姿態出現。即使在西方,“反對黨”也不是敵對性、破壞性政黨,它隻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範圍內對執政黨的某些政策和措施提出異議,進行製衡,而不是要顛覆國家的根本政治製度。“傾聽”主要是對執政黨的要求,這是協商民主成為有效協商而不流於形式的根本保證。“傾聽”就是要以更加開明的姿態接納公眾觀點,特別是要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乃至過激言論。異議主要有合理、不合理和雖有合理因素但暫不可行三種。對正確的意見要吸納,對錯誤的意見要寬容,對有合理因素但暫不可行的意見要解釋。“討論”是協商民主的關鍵環節。所謂討論就是平等交流,理性討論,互相說服,集思廣益,而不是單純的通報或表態。“妥協”是協商民主能否實現的必要條件。在現代政治生活中,不同利益集團或群體要達到絕對意義上的共識幾乎是不可能的,也不應該僅僅通過簡單多數規則而形成決策,因此持不同意見的雙方就必須根據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在進行妥協,局部要服從全局,地方要服從中央,眼前利益要服從長遠利益,從而使協商後的決策更具有包容性和可行性。
協商民主是非國家權力對國家權力的一種製約。要使它不流於一般的對話、討論和交流,必須要有必要的程序和製度予以保證。人民政協已經創造了政協全會、常委會、專門委員會、提案、視察等協商民主的有效形式,今後還應該不斷創新協商議政的新形式,如跟各級黨和政府建立懇談會、通報會、聽證會、雙向交流會等製度,使人民政協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係群眾的“連心橋”。政協還應該積極參與對各級幹部的民主評議,將政協意見作為選用幹部的一種參考。這樣做,可以有效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力度。
總之,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已成為我國一種具有互補性的雙軌民主模式,一種促進社會公平、保障人民利益,使政治決策更理性、更權威的民主模式。在中國,協商民主既是一種需要發揚光大的傳統,又是擁有巨大潛能的政治創新。我們要進一步通過協商民主豐富我國的民主實踐,加快政治體製改革的進程,強有力地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發言結束後,我在發言席上等待參加會議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先退場。很多領導人都主動跟我握手,對我的發言表示肯定。跟我在同一會上發言的王蒙委員對我提出的協商民主四個核心概念尤為肯定,他當場說:“妥協,不是消極行為,一個家庭要保持和諧不也需要妥協嗎?”
在第九、第十屆全國政協,我除開被聘為信息特邀員之外,還有一個身份,是“文史資料委員會(十屆改名為‘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委員”。提起全國政協的“文史委”,人們立即就會想起溥儀、溥傑、杜聿明、宋希濂、沈醉、文強這些人的名字,因為這個機構最早安排了一批特赦的戰犯,讓他們出獄之後撰寫回憶錄,以解決工作和生活問題。但我成為文史委委員的時候,這個機構的性質完全變了,被聘為文史委成員的大多是文化界、社科界的知名人士,如王蒙、金開誠、劉慶柱、李致忠、李燕、王曉秋、張文彬、鄭欣淼、舒乙、聶震寧、梁曉聲、彌鬆頤、王興東等;但也有一些其他方麵的人士,如設計“神舟五號”的戚發軔,周恩來總理的侄女周秉德,前國家副主席董必武的女兒董良翬,民國總統馮國璋的孫女馮友等。
文史委的活動很多,我參加的有2003年11月赴廣東考察名人故居保護工作,2004年8月赴雲南考察曆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2005年對京杭大運河進行全程考察,2007年5月赴福建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調研,2007年6月赴河北、山西調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情況……我把考察工作視為讀“有字之書”和讀“無字之書”相結合的寶貴機會,所以邊看、邊聽、邊思索,寫出了一批散文和文化隨筆,如《流失的麗江四方街》《千裏桅檣一信風——福建湄州媽祖廟考察》《準備騰飛的騰衝》《彭德懷故鄉行》《這美麗的香格裏拉》《從虞舜文化談到非物質文化傳承》《京杭大運河保護和申遺工作中的文化問題》……用文字在我生命的軌跡上留下了道道清晰的屐痕。
全國政協文史委之所以使我倍感溫馨,除了委員之間能夠和睦相處、親切交流之外,還因為它有一個團結奮進、求真務實、律己嚴格、待人謙和的工作班子——全國政協第九局。他們當中的成員有些本人就是司局級幹部,但在委員麵前從來都是以“服務人員”自居,如李鬆晨、王合忠、陳愛菲、霍明光、齊立蘭、段敏、王文運、張華明……雖然如今我們見麵的機會日漸稀少,但他們的音容笑貌在我的心中卻清晰如昨。值得提及的,是文史委還為我提供了兩次寶貴的學習機會:一次是2006年11月28日,讓我在第三期全國政協文史幹部培訓班作《文史資料的辨偽及其作用》講座;另一次是2007年8月4日,推薦我在全國政協機關公文寫作培訓班上講《我對撰寫政協大會發言的看法和體會》。為了不辜負九局同誌的信任,我都作了認真準備,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十屆全國政協完成曆史使命的前夕,九局領導提議編一本《十屆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工作剪影》,要求文史委的每位委員都寫一段話,印入這本紀念冊。我留下的肺腑之言是:
忘不了那些翻滾著時代風雲的名人故居,忘不了那些保存著曆史記憶的文化名城,忘不了沿著大運河古道,從北京驅車直達杭州的漫漫旅途。
忘不了繞梁三日的南音,忘不了栩栩如生的木偶,忘不了高亢入雲的晉冀梆子,忘不了震撼山嶽的威風鑼鼓。
忘不了在這裏讀到的“無字之書”,忘不了這裏的智慧,這裏的溫馨,這裏的一張張笑臉……
2008年1月22日,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
這次會議的議程之一,就是要通過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名單。當天上午11時,我正在辦公室清點書籍,突然接到全國政協辦公廳的電話,說賈慶林主席下午3 點要約見我。我按時來到賈主席的辦公室。他跟我親切晤談了半個小時。他說,上午看到新一屆政協2237人的名單,上麵沒有我的名字,對此表示遺憾,並代表政協黨組對我在十屆政協期間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他還當場拿出一張中南海的賀年卡,寫上“祝願漱渝同誌: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賈慶林”。至此,我的10年政協生涯可以說是畫上了一個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