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序(2 / 2)

卡夫卡對中國讀者來說並不陌生。他的長篇《城堡》和相當數量的短篇如《變形記》《判決》《絕食藝人》《地洞》等都已相繼譯成中文。長篇小說《審判》是卡夫卡的代表作,它形象地暴露了奧匈帝國的一係列痼疾:令人窒息的官僚製度、神秘莫測的司法係統、非理性的社會,同時也描寫了個人與社會的矛盾、個人的無能為力、認識的困難等。《審判》現已成為西方現代文學中的名著,並已改編成電影。

在一個所謂有正式憲法,而且所有的法律都在起作用的國家裏,銀行高級職員約瑟夫·K卻無緣無故地被捕了。他犯了什麼罪?是誰控告了他?根據什麼法律?是誰在執行這些法律?這些問題K始終沒有弄明白。起初他以為,既然事情的荒謬是不言自明的,那麼一切肯定很快就會得到澄清。初審時他慷慨陳詞,試圖促使人們進行思考,認識某種改革的必要性。但是事實證明,他的想法太幼稚無知了,他所麵對的是整個龐大的法律機構,絕非任何個人能夠與之抗衡。它是人的產物,但已獨立於人並且在壓迫人,連法官們也隻了解它的某個局部,在半盲目的狀態下工作著。經過一年的奔波,K終於明白反抗是無用的,他開始時的自信完全被一種失敗的恥辱所取代。在一個月光皎潔的夜晚,他被帶到郊外處死。

作為一個法學博士和長期與法打交道的人,卡夫卡看透了資產階級法律和奧匈帝國司法係統的本質,在這部作品中對此進行了深刻的揭露。K到底犯了什麼罪?這是一個不解之謎。因為法隻存在於從不露麵的最高當局那兒,旁人無法可依,要判斷一個人有罪無罪是不可能的。就連律師也說:“一個人的定罪,往往出乎意料地取決於隨便哪個人偶爾講過的一句話。”誰在執行法律呢?一個混亂肮髒的法庭:這裏空氣汙濁,令人窒息;法官們腐化迂闊,營私舞弊,虛榮異常;訴訟過程諱莫如深,拉關係,走後門,全靠幕後交易。熟悉官場內幕的人深知法有兩種:一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一是通過親身體驗發現的,它們根本不是一回事。實質上,法已經異化成了一種壓迫人、剝奪人的自由的非正義力量。而要使它改變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個龐大機構保持著微妙的平衡狀態,“如果有人想來改變周圍事物的排列次序,他就要冒摔跟頭和徹底毀滅的危險,而這個機構則可依賴本身其他部分的補償作用而恢複平衡”。人在這種無法忍受的重壓下,若不像穀物商勃洛克那樣逐漸喪失尊嚴,變得奴顏婢膝,就得像K一樣喪命。

在小說結尾之前,教士給K講了“在法的門前”的故事。法的大門重重疊疊,老百姓坐等一輩子也休想進去。這形象地表明了法的森嚴與不可企及。同時,教士不厭其煩地闡述了人們對這個故事的各種不同理解,借以說明人在認識上的困難:“對同一件事情的正確理解和錯誤理解並不是完全互相排斥的。”

卡夫卡的寫作風格獨樹一幟:構思雖然奇特,細節描寫卻具體真實,可以說是象征主義與現實主義的結合。《審判》中的法庭既是現實的,又是超現實的。它並不是社會中實際存在的法庭,而是一種超人的異己力量。K的案子並不像一般案子那樣有來龍去脈,它同時可以理解為人生的案子,K的命運不是一個人的真實遭遇,而是象征性的。《審判》中的故事沒有特定的時間和背景,著重表現人的主觀感受。它反映事物的本質,而不在乎現象的真實。卡夫卡作品中的象征意義使人們可以對它們做出各種不同的理解。

卡夫卡受到現代心理分析法的影響,《審判》和他的許多其他作品一樣,描繪夢幻般的內心生活,其中有不少潛意識、非理性的成分。各章聯係甚少,人物出現不打招呼,前因後果不做解釋,作者、讀者和書中人物似乎處於同樣的困惑狀態。

卡夫卡用荒誕、誇張的手法描寫了一個正在解體的世界。他在敘述本質極為可悲的事物時通常帶有一種絕望的、無可奈何的幽默,在描寫可怖場麵時也保持著極度的鎮靜,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以後荒誕派戲劇和黑色幽默小說的某些特征。

錢滿素

1981年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