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很少親近、遷就孩子們。她每次都監督孩子們做禱告,去教堂做禮拜;她經常帶孩子們整修花園,打掃自己的房間,並讓孩子們親自動手照顧屬於他們自己的馬匹。她要培養他們擁有良好的基督徒的價值觀和責任感。母親還讓孩子們自己選擇勞動種類和方式,然後計件從她這兒領取相應的報酬。
等到孩子們都長大成人了,一次,母親再次談起孩子們的童年,她說道:“在那些日子裏,他們可能全都認為我是一個舊式的、殘忍的母親。但我認為他們現在能真正體會那樣做的好處。”
默多克成功後談起母親對他的影響時,他說:“是的,我想她的嚴格要求使我懂得了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財富要靠自己去創造,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去完成。”
在牛津上學時,有一學期默多克學習不用功,考試成績相當糟糕。父親凱思得知後生了好幾天的氣,並與妻子商量,決定把默多克叫回來,在澳大利亞的報社工作,他自己管教默多克。伊麗莎白反對這個決定。
伊麗莎白有一次談及此事,說:“默多克沒在學術界閃閃發光,取得成就,因而我丈夫擔心他沒有能力繼承家業,才產生這個想法。”事後,母親專門給默多克寫了封信提到這事,母親清楚地警告他,如果令她失望,她對他的最後一絲尊重將會蕩然無存。
看完信後,默多克的骨頭發涼,母親的話語震驚了他。在母親的鞭策下,默多克開始珍惜得之不易的學習機會,並在許多方麵都開始顯露鋒芒。母親的支持挽救了默多克,使他得以在牛津完成自己的學業,學到了自己想學的東西。
無法想象,如果伊麗莎白沒有冷靜地給默多克寫信,並進行深入的交流,而是同意丈夫的意見將默多克召回家中“管教”,不知是否還會有今天的傳媒巨子默多克呢?
俄國著名作家高爾基說過:“愛孩子,這是母雞也會的事情,關鍵在於怎樣教育他們……”父母愛子女天經地義,但是當這種愛失去了理智,不節製地擴展與發揮過度時,便會扭曲,形成溺愛,給孩子帶來種種不合情理的束縛。
某地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隨機調查了在押的100名未成年犯。結果顯示,他們多來自溺愛型家庭,80%以上的未成年犯承認他們在家中都倍受溺愛。
父母關心愛護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天性,愛孩子,是每個父母的本能。對孩子的這種愛是培養孩子良好品德和行為的感情基礎,因為沒有這種愛,當然就談不上教育,也就不可能達到好的教育效果。
明智的母親,應懂得從小嚴格要求孩子,讓孩子懂得,一切都要靠自己去爭取,而不是坐等別人給自己準備好,從而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意識和能力,為他們今後的發展打好伏筆。
然而在現在生活中,母親溺愛孩子的現象可謂比比皆是。父母大都隻關注孩子的智力和身體發育,而忽視了孩子責任感的教育。這些孩子從小都生活在父母、長輩的百般嗬護下,在家中是小皇帝,在學校是小花朵。
這樣一味地寵愛、嬌慣孩子,不僅對於他日後的成長、成才極為不利,而且從眼前來看,孩子就已經產生了一些諸如做事不認真、條理性差、生活草率、目中無人、我行我素、自私自利、驕傲、任性、自私、甚至粗暴、反抗、沒有同情心等缺點,甚至還引發了憂鬱、厭世、無聊等不良的心理狀態。試想,如果讓這樣的孩子投身到未來競爭與合作並存、機遇和挫折同在的社會中,恐怕沒有不被淘汰的。
反觀默多克母親教育孩子的方法,便不難理解伊麗莎白的用意和一片苦心了。她一樣深愛著自己的孩子,但她的愛是理智的,她並沒有選擇溺愛孩子,而是對孩子嚴格要求,注意培育孩子的自主能力,給了孩子生活和生存的本領,這是一種真正的愛,值得我們去學習。
父母對孩子的關心愛護,應該以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為前提,一旦離開這個前提就容易與“望子成龍”的願望背道而馳。父母對孩子愛應該是理智的,有分寸的,一定不能溺愛,否則,就可能為孩子身心畸形發展種下禍根。而嚴格要求孩子,則是以孩子的尊重為前提,不是對孩子的嚴厲或冷漠。
教子點睛:
父母要循循善誘,要有耐心,而不能以強硬的態度、過激的行為,來強迫孩子去做。父母在教育孩子時,要注意把關心愛護和嚴格要求結合起來,力爭做到愛而不溺,嚴而不厲。
做一個“鐵石心腸”的母親
父親凱思對他唯一的兒子默多克有點溺愛,為了糾正默多克在父親的寵愛下養成的任性和嬌氣。母親迫不及待地想讓兒子變得堅強起來,專門為默多克在花園裏蓋了一間小木屋,隻有在寒冷的冬天,默多克才可以和父母以及姐妹們一起在大房子裏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