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身邊,很多人都覺得同居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它延伸的意義很廣,其中兩個人發生性關係無疑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麵。但是為什麼是選擇同居而不是結婚呢?這跟當今的社會文化是緊密相關的,如果說我們不倡導婚前發生性關係,那麼很多達到適婚年齡的年輕人還沒有結婚,但是從人的生理角度來考慮,這似乎又是極其不人性化的,所以人們在看待這個問題的時候,自身都是覺得很矛盾的。
我覺得同居和發生性關係是兩件事情。我從來不覺得現在這個社會哪個女孩或者男孩一定要怎樣才算是對他將來的配偶公平或者是忠貞的。因為我們都明白,現在社會上所謂的道德標準要比以前寬泛很多。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沒有任何想要評論的意圖。至於是不是最好在結婚之前保有自己最真摯的、最原始的狀態,當然我相信是每個人都希望能達到的,這就是為什麼每個女孩子在同居的時候都希望這個人是她將來一輩子的男人,因為畢竟她給他的是她最原始的而且是最真摯的東西,所以我不覺得這個中間有太多的矛盾。
但是我要提醒各位女孩的是,不管你是有了婚前的性行為,還是跟男孩子確立了同居的關係,都要懂得保護自己,千萬要做好安全措施。至於說如果同居,發生了關係以後,意外懷了孕應該怎麼辦,這實在不是任何一個外人有資格評論的一件事情,因為你要不要留住這個孩子,你有沒有經濟能力留住這個孩子,你的父母親願不願意讓你留住這個孩子,都是因人而異的。但是如果說你還沒有作好結婚的準備,或者說還沒有要孩子的條件,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將受到傷害的程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