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不管是哪個國家、哪個民族的婚姻治療師,都會把婚姻分成幾個階段。我曾經在《女人30+》這本書裏提到過婚姻分為7個階段,在這7個階段裏我們首先會進入激情階段,這是最美好的蜜月時光,兩個人在非常熾熱的感情裏相許終身,對婚姻和愛情都有最美好的憧憬,即使是對方身上存在一些小的缺點,一些不足,也能在這種高溫的愛情中做到寬恕和容忍。
過了激情期以後,就要經過再磨合的階段,很多人會認為,既然婚姻需要磨合,那我們正好在這個同居時期就磨合,磨合好了以後就順順當當進入婚姻。不是這樣的,因為你們還沒有弄清楚磨合是為了什麼作準備。在婚姻關係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叫做共同利益,我們為了共同利益才能繼續走下去。
什麼叫做共同利益?比如說我們倆結了婚,生了一個小孩,這個小孩能不能快樂地成長,能不能變得很聰明、生活得很健康就是我們的共同利益。我們會為了孩子好好相處下去,度過我們的磨合階段,因為在我們之間有一份共同的利益在約束。或者說我們買了一個房子,這個房子是我們的共同利益,或者是你的公司、你的事業是我們的共同利益。總而言之會讓婚姻繼續下去,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就是為了共同的利益而待在一塊兒,但是偏偏同居可能就缺少了這一塊。
如果你隻打算同居一年,一年之後你們就結婚,也許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如果說你的同居是一個馬拉鬆式的,因為你不敢作承諾,你就隻能同居,那麼你就會發現,到最後你們的關係會變得索然無味,隻是因為要住在一起。
沒有共同利益的支撐,這段感情走起來會很辛苦,因為你永遠得不斷地去製造激情,但是在生活當中,激情是很難存在的,對男人來講,他的瘋戀激素隻有6個月,對女人來講我們再浪漫也隻有18個月,18個月之後,你就要麵對很現實的東西。這個時候如果有一個共同利益出現,你們才能繼續往前走。
婚前生理需求不等同於道德敗壞
如果說要給婚前同居做一個界定,我的理解是,所謂的“同居”是指兩個人已經在實際意義上住在一塊兒了。如果你還住在你的公寓,他還住在他的公寓,隻不過有時候你在他的公寓裏過夜,有時候他也到你的公寓裏過夜,這不算是同居,隻能說你們有婚前性行為。所謂的“同居”是指兩個人所有的家當都放在一塊兒了,你們已經實際上像夫妻一樣地過日子了,但是你們並沒有那一紙婚約,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同居。
現在的年輕人,如果要同居的話,比較大的可能性是雙方都不住在自己的家裏,可能兩個人的老家都是在外地。比如說兩個人在北京工作,兩個人的家都離北京比較遠,天南一個,海北一個,他們都是隻身在北京飄零,那兩個人確定關係以後,幹脆就住在一塊兒,彼此有個照應,這種概率還是比較大的。至於你們為什麼會同居,還是精神上的因素在起作用。因為如果你不愛他,你不需要有安全感,你不想常常見到他,你幹嗎還要跟他同居?所以一定要有情緒上和精神上的依靠,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同居的條件裏包含物質方麵的需求。畢竟現在租房子要花很多錢,你打車他打車費用也不便宜,兩個人一起吃飯總比分開吃省一些,所以也會有一定的經濟方麵的考量。
至於生理需求,我覺得我們不用拿一個很大的道德帽子去扣住,你在婚前如果有生理上的需求不是道德敗壞,因為這已經是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東西了。所以,我沒辦法把它完全切割開來,說你這個樣子就行得通,如果你那個樣子就行不通,不能一刀切地下定論。
關鍵的問題是,你們能不能開花結果,走到婚姻的地步,讓兩個人都不受到傷害,讓兩個人都能夠得到應有的安慰,有實質性的回報,才是這件事情能不能走下去的最主要的原因。我比較擔心的是,女孩子可能會有長遠的打算,男人的長遠打算相對來說會少一些。如果這個差距很大的話,雙方很難避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