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急性心肌梗死(2 / 2)

5.吸氧:通常給予鼻導管吸氧。合並嚴重並發症時需麵罩加壓給氧或氣管插管並機械通氣。

6.阿司匹林:所有AMI患者如無禁忌證均應立即口服水溶性或嚼服腸溶性阿司匹林300mg,或氯吡格雷300mg;如有急診經皮冠脈介入治療(PCI)指征,則需兩者同服。

7.糾正水電解質及酸堿平衡失調:部分患者存在血容量不足和血鉀偏低現象,應注意及時糾正。

8.阿托品:AMI特別是下壁AMI時,靜脈注射阿托品治療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停搏、房室傳導阻滯。

9.飲食和通便:胸痛消失後可進食,依次為流質、半流質、普通飲食。所有患者均應使用緩瀉藥。

(三)再灌注治療

1.溶栓治療

(1)適應證:

①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導聯ST段抬高,發病時間在12h以內,年齡≤70歲;

②ST段抬高,發病時間12~24h,缺血性胸痛持續不緩解;

③ST段抬高,年齡≥75歲,治療相對益處降低,但仍能降低總病死率,應慎重權衡利弊後選擇;

④高危AMI,就診時血壓>150/90mmHg,出血風險增加,應權衡溶栓再通的益處和出血性腦卒中的危險性。若決定溶栓治療,應首先將血壓降至150/90mmHg以下。

(2)禁忌證:

①任何時間發生過出血性腦卒中,或1年內發生過缺血性腦卒中或腦血管事件。

②顱內腫瘤。

③可疑夾層動脈瘤。

④嚴重未控製的高血壓(>180/110mmHg)或慢性嚴重的高血壓病史。

⑤正在使用治療劑量的抗凝藥(INR=2~3),具有出血傾向。

⑥2~4周內創傷史,包括頭顱外傷、創傷性或>10min的心肺複蘇;2~4周內活動性內髒出血;3周內外科大手術;2周內不能壓迫部位的大血管穿刺。

⑦妊娠。

⑧活動性消化性潰瘍。

(3)溶栓藥的應用:

①尿激酶推薦劑量120萬~180萬U,30min內靜脈滴注,配合皮下注射肝素7500~10000U,每12h1次,或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每日2次。

②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rt?PA)50mgrt?PA,其中8mg靜脈注射,剩餘42mg在90min內靜脈滴注,用藥前5000U肝素靜脈應用,接著1000U/h,1~2d,使aPTT維持在60~80s,然後改皮下注射5000~7500U,1次/12h,4~6d。

2.介入治療(PCI)

(1)直接PCI:適應證包括以下幾方麵。

①發病12h以內或超過12h但缺血症狀持續者。

②急性S?T段抬高/Q波心肌梗死並發心源性休克,發病時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