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1 / 3)

那一場絕美的寂寂

有耽美小說叫胭脂燙。燙這個字滾滾而來。讓人心裏一動一動的。如果愛一場,願意是一場胭脂燙。

帶著神經、血脈、支架。帶著靈魂、往生、來世。帶著吉凶禍福和未知。

甲骨文

甲骨文,三個多麼古意的字。出現在中學課本上時,讀到時石破天驚——一片龜的腹甲,一片牛的骨頭,或者一塊鹿骨,密密麻麻刻上了那天地之初的文字。

多少年過去了,筋也腐了,肉也爛了,白骨嶙嶙上,留下的是一片文字。

它一直沉默地睡了數千年,直到一個夜晚。

那個叫王懿榮的人來買藥材。

那是1899年的夜晚,那些甲骨文的陰魂爭先恐後地擠了過來:快來救我,我們在這,我們在這!其實是呼喊著王懿榮。

注定有些事情是命中的相逢。它們一定在這裏等待了王懿榮很多年。

在王懿榮之前,它隻是一味中藥,和各種藥材一起,被熬成了藥湯,然後百轉柔腸,喂進了病人的肚子裏。那些文字,也被喝進肚子裏,病人或許以為,它們是用來招魂的鬼化符?渣子,隨手倒掉,那些文字,埋藏在泥土裏,一千年,一萬年,誰知道有過它們?

那帶有巫氣的甲骨文,一開始本是預言或占卜,一開始就是如結繩記事一般記錄著雨水的降臨,人的生死。在美學的範疇中,它是多麼樸素而安靜,是多麼清靈而哲學。巫氣裹身,有人用壯觀宏偉來形容早期甲骨文,用拘謹來形容二期和三期甲骨文,用頹靡來形容末期的甲骨文。

更喜歡末期的甲骨文。如果能用頹迷來形容,是多麼有品有味的事情,因為至少是滿懷了憂傷,至少,是有期有待的。

其實,更願意它用來占卜用。

商朝初民,一定相信著來生轉世,相信把一些誓言刻在骨頭上能使人重生。

骨,那是多麼有靈性的東西。

帶著神經、血脈、支架。帶著靈魂、往生、來世。帶著吉凶禍福和未知。

曾經有一副整個的犛牛頭骨。掛在客廳裏多少年。但有一日,友來說,“陰氣太重。它並不死,是有魂靈的”。於是摘了去,紅布裹了藏之。

相信不死、魂靈,相信那骨頭有巫氣。先人比我們更有靈氣,一刀刀刻於骨上時,必知多少年之後驚魂於後人。

動物的骨,大塊的骨,用毛筆蘸了朱紅顏料,先寫後刻——刻遠比寫要深刻得多。寫總是浮於表麵,刻才是一刀刀刻在了骨頭上。它們想永久,也真的永久了。

喜歡那占卜的過程:刻好了卜辭的骨鑽了細孔,放在火上燒烤,在燒烤的過程中他們的心裏是怎麼樣的忐忑?當然恐怖,當然不安。這是占卜的過程,中間會不斷地出現裂紋,以裂紋的長短來斷定事情的吉凶。

古人也如此相信命中注定——或許每次都如此靈驗,所以,他們在一次次占卜的過程中相信了神靈。也在其中體味了生命的未知和神秘。正是因為神秘和不可知,正是因為骨頭散發出來的氣息,讓人神魂顛倒,意亂情迷。

沒有一種文字比甲骨文更踏實也更幻靈,更狐媚也更誘人。一塊骨頭上,刻下了天地鴻蒙。一次又一次在死去的動物的骨頭上刻上祝告的文字,這些文字,多麼像招魂的幽物,於天地之間回蕩纏綿,讓人繾綣。

甚至那裂紋,都如此生動、可愛。

那經曆了歲月風霜的骨,更加白骨皚皚。你若愛我,就愛到骨子裏吧,愛情中是這樣說的誓詞,愛到骨子裏,才是真愛嗎?刻在骨上了,三個字,生死相隨,也是骨頭上的。

甲骨文記錄愛情嗎?不知道。隻記得記錄那些雨水蒼茫,雨是天上流下來的水,一直下呀下呀。那些人圍著火,在骨頭上寫著心情,用骨頭預測明天打獵的結果。

那是怎樣熱烈而明媚的期待?一筆一畫寫的時候,一筆筆刻的時候,心裏應該怎樣的萬古長風?或許不是,或許隻是一粥一飯的安寧,或許隻是為了生存而為之。可經過光陰滌蕩洗染,怎麼就那麼美到驚魂?

甲骨二字,就呈現出素色的光彩奪目。經曆過王國維、羅振玉、郭沫若的研究,商代甲骨的占卜辭有了那麼鮮明的輪廓。那脈絡是如此清晰明媚——古人的算卦、占卜都帶著異樣的唯美,那遠古的結繩記事,那甲骨上熱烈的期待,都呈現出了動人的光彩。即使隔了那麼多年,依然動人心。

少年時不知它的好,年歲漸長,看著那些甲骨文——忽然覺得那樣親。以為自己是那遠古的人,也一筆筆刻上去,後來有了簡,有了竹,有了紙帛,但是,到底不如骨頭來得親,到底,它是來自血、來自脈,一和文字組合,便有了蕩氣回腸卻又說不清的物質。那種物質和氣息關乎神秘,關乎生命,關乎時間的經脈,關乎永遠。

那甲骨文上的夕,是多麼好看,“一輪新月初上升”——古人的審美意味讓人震撼,再回首,才驚喜地發現,原來我們所尋所找所覓的,居然和數千年的人如此靠近。那就是:親切、樸素、自然、溫潤、刻骨銘心。

那份濃烈,那份傲岸,分外紮眼。

瘦金體

瘦與金,仿佛貧窮與富貴,湊在一起,居然有一種別致的味道和氣息。

是一個皇帝創造的一種書法體。

但凡這種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創造瘦金體的宋徽宗對書法和繪畫的偏愛,讓他淪為金兵俘虜。但正是心中這些對於書畫的熱愛,才使他在淪為俘虜時不至於落難到不堪的地步——人的愛好,在生死關頭總會拯救他。因為漫長的時光是無法打發的,這些愛好,可以與時間為敵。

喜歡瘦金體,是因為喜歡它的“各色”。就因這叫法,分外有幾分落寞的荒意。像秋天長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幾聲遠走高飛的大雁,其實是含著人世間最飽滿的情意的。遠的東西總是充滿了想象,而這瘦裏,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這金裏,又有了人世間最真實的沉重和亮色。

第一次讀到這三個字,就被吸引了。三個字裏,跌宕出一種極為細膩的光滑與“各色”感。隻這兩個字聯係起來,衍生出多麼孤零的一種情懷啊。

再看字,真是瘦。絕非牡丹的肥膩,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歡那支棱出來的樣子,一撇一捺都彰顯出不同凡響的意味。看著一點也不洋氣,甚至有些鄉土,可是,一腔子裏的血全是清傲的。

那份濃烈,那份傲岸,分外紮眼。

也像宋徽宗這個人,偏偏不喜歡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書畫裏。

另一個皇帝李煜,南唐後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給了詩詞,一切如命,當然也會一江春水向東流。

總覺得喜歡上文字或者繪畫書法的男子或女子會徒增一種莫名的傷感。於他的審美上或許是一種趣味的提升,於人生而言,並無多少益處。因為那樣會使心靈過早地進入陡峭地帶,過上一種看似平靜實則顛簸的生活。雖然人生會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們帶來的荒涼和皺折也一樣多——這些人要比別人付出更多對時間的交代和對生活惘然的品味。

就像瘦金體,看似鋒芒畢露,實則是人生的無奈全在裏麵。

能在哪裏張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斂,不得從春到秋,從夏到冬。日複一日重複和交代的,其實是差不多的內容。

那仿佛是經曆過時光淬礪的女子,逆境讓她一夜之間成長,被時光打擊過的石頭、鐵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奪目。很多時候,順境讓人慢慢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經時間打磨,卻可以散發出更加綺麗之光。即使是變得凜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卻是格外不同了。

人們很難記得曆史上那麼多皇帝,卻容易記得宋徽宗。金戈鐵馬是留給歲月塵煙的,一個書法體的誕生卻是永遠永遠地留下來了。盡管想起時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來,寫起來,卻仿佛昨天。

看過一個朋友臨摹的瘦金體,分外古意。

卻覺得並不遠,仿佛可親可近的人。貼在臉上,有溫熱感,放在懷裏,是那親愛的人。遠遠地看她寫,那中式的長衫,那手中的毛筆,仿佛都帶著一種闊綠千紅的誘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觸著中國文化,那麼現在,我就有多麼熱愛著它——你曾經反感的,或者隔閡的,在多年之後,也許會成為最親近的。這恰恰是歲月所賜。心老了以後,往往會喜歡一些沉靜下來的東西,比如書法、繪畫,比如戲曲。

因為不再有生活的節奏和韻律了,也漸漸失去爭先恐後去要什麼的意味。人生到後來,是做減法了。一步步減去那豐碩的氣息,像瘦金體,隻留下些風骨和枝丫就夠了,那風骨,卻更吸引人。因為隔著八百多年的煙塵與風雨,我仍然能感覺瘦金體的凜凜風骨。

那是一個男人的心聲。他更願意臣服於書畫之間的時間。那是屬於他個人的時間。沒有年代,沒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實,他一定會比別的皇帝更多地出現在後代的書中或者文人們的嘴中。因為文化,從來是穿破了時間這層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會越醇厚,越有氣象。什麼東西一旦有了氣象,便離成大器很近了。

因了宋徽宗,我偏愛著寥薄清瘦的瘦金體。又因為瘦金體,我更高看這潦倒的皇上。有的時候,恰恰因為不堪和潦倒,才創造出一個個文字或書畫裏的奇跡,那些畫牡丹的人,永遠不會體味畫竹或畫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賜予人更高的靈魂品位和耀眼的光彩奪目,比如梵高,比如宋徽宗。

破掉了富貴之氣的瘦金體,就這樣支支棱棱地入了我的眼——異數,從來就有著別樣的動人大美。無論是書畫、文字,還是人。

重若崩雲,輕如蟬翼,它的動和它的靜都有速度之美。動則如脫兔,靜則如處子。

狂草:笑為花開,花因笑發書法裏,狂草最奔放、最肆意、最不顧一切,甚至,不考慮別人的感受,甚至,也不考慮自己的感受。

如若不是真習練書法的人,初看狂草不過是鬼畫符,是民間招魂的道具,在三更,燒了給嚇掉魂靈的人招魂。

非真性情的人亦難寫狂草。

別的書體,隻要耐下心來,終可以寫得。比如正楷,比如隸書。蓋叫天先生曾說,“所有的書體皆從楷書而來,唱戲也是如此,不練好基本功,唱什麼亦不行”。

草書要人的三分性靈,三分狂氣,三分鬼氣。草書還要,黑極白極,濃淡分明。

這分明,是跳舞,是弗拉門戈舞最後的微笑,最險象環生之後的直抵人心。是明心見性,是遇強則強,遇弱則弱,遇到金鎖有鑰匙,遇到妖精有法術。

草書是針,是奔雷,是墜石,是雷霆萬鈞,又是怪獸午夜的眼,是春蛇的第一次扭動。也是,那絕岸上的映山紅,風中一笑,百媚全生。

重若崩雲,輕如蟬翼,它的動和它的靜都有速度之美。動則如脫兔,靜則如處子。那黑白之間,留白之處,亦有青蛇亂遊,你不看則矣,一看則怕。

杜甫當年看公孫大娘舞劍,想到張旭狂草,在《飲中八仙歌》中寫到張旭醉後樣子:“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而在《新唐書·藝文傳》中對張旭的描寫更是可愛:“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筆,或以頭濡墨而書。既醒,自視以為神,不可複得也。”

自視以為神?那當然是。不自為神,怎能寫狂草?懷素也狂,癲張狂素,癲與狂,就是草書的本性——絕不均碼,絕不以大眾狀態出現,絕不四平八穩。甚至,最反感最惡心的就是四平八穩!

張旭《肚痛帖》最讓人喜——那糾結在肚中的痛,表現在書法上是線條的澀滑與尖銳,亦可以看到無奈和砂滑之氣,沉滯,疙瘩……流動得那樣決絕,卻又那樣宣泄,明明看到雷雨交加,卻自有一種寧靜練達。淋漓迸濺。是京劇的剁板,一字一句,咬碎鋼牙。

輕薄的紙絹上,留下這樣的狂舞。平正與險絕共存,落霞與孤鶩齊飛。

毛澤東寫懷素狂草,看他的氣概,也隻能寫狂草。別的書體與他有著隔膜,隻有狂草,仿佛等待多年的棉襖,貼心貼肺,那樣伏帖、周到。

狂草,看似沒有法度,實則最有法度。滿城的風雨壓來,安靜如處子嗎?當然。依然的微笑,甚至不動聲色,心裏卻氣象萬千波濤滾滾,落在筆下,隻能是狂草。

那不拘一格的狂人,那嗜酒之人,那稍微貪婪地過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的人,都會喜歡狂草。

有人練狂草,口吐狂言:見了漂亮女子不喜歡的男人,不可習狂草。眾人呆之,他低頭吃之,酒之,笑之。

寫得一手好狂草的人,都自視清高,字品既人品,踏實穩妥的人寫不了狂草,一筆一畫寫楷書或篆書最好。法度嚴格的人一定習歐體,那《九成宮》也的確莊嚴。歐體是庭院中種的法桐或銀杏,狂草則是墳地邊長的不知名野樹,管你風雨雷電,獨守孤獨與狂寂,笑也長歌,悲也長歌。

每次書寫都這樣放肆。狂草最不會做作,也拒絕平淡和平庸。它寧願被別人議論紛紛,寧願被別人誤讀,寧願他們看不懂,讀不懂,甚至汙辱,甚至踐踏,它仍然這樣狂氣。如學會低調,那絕非狂草。

這樣的悲劇美隻有狂草有,是暗夜裏開出的紅色罌粟,一吐小蛇,可見黑色的花,美而蕩,呻吟著,引誘著。不由你不又心悸來又心動。

筆意清脫,黑白亮烈。每一筆遊走都是神龍見首不見尾。每一聲歎息都繚繞疏闊。峭峰上雪梅,寒崖上孤鴉。真喜歡狂草的人,其實內心都傲岸孤絕。你別找知音了,你別找了。

“人生欲問此中妙,懷素自言初不知。”懷素的《苦筍帖》看了之後,常常想,人生也許就是這樣一根苦筍吧,趁著姿性顛倒之時,就把自己今生的輪廓勾畫出來吧!有什麼呀,一杯茶的工夫,人生就過去了。狂就狂吧,草就草吧,像風一樣狂,像草一樣草——人生,潦草比精致更有意味,更蒼茫,更接近那狂草的本質。

我就是這樣一意孤而行之,我就是這樣烈烈其氣,笑為花開,花因笑發。

它是用來裝飾的,用線條來表現完美的——離現實太遠的東西,總讓人有隆重的隔膜感。

篆書:煙霧繚繞

天地有大美。中國文字是大美,篆書是中國文字華美之巔。

本是秦始皇統一之後使用的文字,遠看像一張畫,一張由曲線和弧度構成的曲線,近看,仍然是畫。本是象形字,的確是像,那一筆筆就是照著那字本來的意思來描繪的。

看著那樣古樸,卻又那樣煙霧繚繞。

它離我們有多遠?

篆書,刻在甲骨文上,也刻在青銅器上。那石鼓、毛公鼎上,全是這樣的文字。書法的美,曆經歲月洗練,達到了無法述說的程度。

而篆書多麼華美,像可遠觀不能近愛的女子,著裝太過華麗,密不透風的華麗。像提香的畫,華美到讓人以為隻能看看而已——離煙火生活太遠。太美的東西,總是與我們隔著千年萬代的距離。

歲月劫毀,它卻不肯消失。李斯撰寫的《嶧山碑》《泰山石刻》,當年為秦始皇封禪之用。一千年風雨雷電,斑駁之間,卻露出當年的浩蕩與華美極致的端倪。

中國有兩個朝代因為太浩大,所以想起時頗有敬意。一是秦朝,二是唐朝,前者短促而盛大,雖然轉瞬就逝,仍然留下不可複製的文明。

篆書,以它自己的形式為秦朝留下嚴謹的書風。

它絕不務實,隻負責華美展現。它是用來裝飾的,用線條來表現完美的——離現實太遠的東西,總讓人有隆重的隔膜感。

它煙絲熏染,與人間煙火並不相聯。人間的煙火,得有煙有火有熱氣,但篆書在那裏端坐著,不肯屈就。那曲絲的婉轉,是用心的描繪,與莊重有關,與大美有關。

唐代有書生李陽冰,常常以圓轉線條寫出他著名的篆書。

那篆書仿佛生來就是擔任著示美的義務,沒有一筆不華麗,沒有一筆不連綿——是穿了華麗綢緞的女子,不敢輕易妄動。是唐朝那盛大而不可近視的美,是看一眼就讓人亂了方寸的圖畫。

太華美的東西易消逝,失去實用價值的文字很快就為隸書所代替,它留在了書寫裏,留在了在很多正規嚴肅的場合裏用來展示它動人之姿的空間裏。

有時在燈下細細看那些篆書,覺得像看一場場戲,像看一個個人在演出。沒有比篆書更像圖畫的文字了——你不明白嗎?那麼,好,我畫給你看。

與其說是在寫字,毋寧說是在畫畫——也許本來就是為了裝飾,粗細基本均勻,布局秀麗。如果是山,它是黃山;如果是花朵,它是牡丹;如果是用畫風來形容,它是宮廷畫。

貴氣十足的篆書,不會流落到民間——千年之後,泰山石刻僅有十字。依舊如此壯麗、珊然。

多年之後看人習篆書,知道他喜歡的或許就是它的華麗——有時候,造作一點沒有什麼不好。篆書有一種故意的玄虛。它還不夠謙遜,不夠低調。高昂著頭叫:我美,我華麗。

像玉。明明是那樣美,卻又夾纏著一絲綠,更要命了。但太好的玉,女人舍不得戴——一雙手要洗手做羹湯,要摘菜、要燉肉、拖地、洗衣……一不小心,玉掉下來,萬劫不複。

太不實用。一個字,要低頭怎樣描畫才能寫了它的風情萬種?而且總以為,它隻要用心就能寫好,不像行書、草書、楷書,除了功夫、用心,更多的是,要有靈性。

書法之美,比畫更直接,更生動。一眼看上去,有了就有了,沒有就永遠沒有。

篆書,一眼看上去就離煙火很遠。離真實很遠。是與我們隔了雲端——但並不妨礙我們驚心動魄地喜歡它。想象遠在千年之前,那古人如何寫了刻了在石上,一刀刀下去,把光陰裏的念想全刻了上去——你會忘記我嗎?你會嗎?

寫篆書的人,得有一顆平淡而濕潤的心。王羲之後來有如此美的行書,是有篆書和隸書做底子——由繁到簡,像生活,像人生。沒有那跌宕起伏,哪有行雲流水的行書《蘭亭集序》?沒有衛夫人告訴他,一個點就必須寫成“高峰墜石”之態,哪有《何如帖》?

父親老了開始研習書法,是從篆書入手。開始完全是一筆筆地畫,到後來有了意味——什麼事情,一旦有了意味,就進入了境界。他鋪開給我看新寫的書法,我說:“書法中,篆書是技術含量最高的一種,因為它還拘泥於形式,還有套路,還端著架子,不肯低下頭來,去拾一朵槐花,聞它的香。”

朋友在廊坊弄了一個京劇票房“鶴鳴劇社”,裏麵有一副對聯,用篆書寫:瑟鳴琴和評章古今逸事,舞縵歌諧繹演空色幽情。大氣、古意、端麗……可惜很多人不認識上麵的字,總是問一肚子中國古典文化的趙老師:那上麵寫的是什麼?篆書離我們有多遠呢?它宛在雲端,看著我們,輕視地笑著——那是隻屬於秦朝的字,用最隆重的態度,來隆重地對待那個盛大的朝代。

在春雨裏,亂花漸欲、薔薇猛虎的私情,最好的方式便是這曲兒了,吹著漫不經心的小笛子,一繞繞的,綿延到了你的心裏。

笛子:杏花春影裏的寂寞聲聲笛子是個寂寞的男子,是個有故事的男子。

昆曲起源於廳堂,小眾藝術。有人說昆曲不適合舞台上演出,頗認同。它從明代開始就衝著廳堂去的,三五知己,文人雅士,或自家的戲班子,或外請的昆班,挑個桃花盛開的季節,薄雨的黃昏,唱一段《牡丹亭》。

那沒有笛子便無法唱的昆曲中,有多少旖旎,多少溫情,全是它一嘴吹出的呢?

笛子,是個太過多情的男子——如一江桃花水,泛濫到底了,仍然嫌不夠。如一樹海棠花,開到無恥了荼了還要如何?

還要如何?——還要吹彈得破?還要吹得人百轉柔腸,還要施這豔豔的毒?

還要如何?——還要當那不得不吸的鴉片?在春雨裏,亂花漸欲、薔薇猛虎的私情,最好的方式便是這曲兒了,吹著漫不經心的小笛子,一繞繞的,綿延到了你的心裏。

不,不堅硬。

也不堅韌。

就是要粉粉的軟軟的感覺。昆曲是頹的,而笛子是推波助瀾的道具,你已微醉了,它仍然軟語溫存:要不,再來三杯吧?你已三大杯又吞了,它還說:要不,再醉死方休吧?

此時,天正微茫。那心裏的豪情與奔烈之心早就收斂得一幹二淨了。退思園裏,養幾個揚州“瘦馬”,讀唐詩宋詞,臨摹魏碑漢帖,身邊有那可思可想的卿卿……再有這笛聲裏的杏花春雨。你說,什麼是天荒?什麼是地老?什麼是海上生明月?什麼是料峭春風也無風雨也無晴?哪有什麼魏晉,哪有什麼今夕何夕。

笛子,不擔當家仇國恨。

甚至,在山河動蕩時,一曲笛聲從山海關吹到嘉峪關,客居的人可以淚水漣漣。

叔叔曾去過越南戰場,從越南帶回過一支笛子。多年前,送給了去我家做客的男同學。

如今多年過去了,他忽然有一日說:“等我老了,把那個笛子還給你們家吧,那應該是你們家的東西。”《紅鬃烈馬》中薛平貴曾唱道:連來帶去十八年……十八年過去了,真快。

笛子其實是蠻悠揚的樂器,怎麼會聽起來那麼心碎?

記得三毛活著時到處演講,說自己活得多麼開心,多麼陽光,多麼溫暖,那麼多人喜歡她——她還是死了,用一雙黑色絲襪子吊死了自己。她騙了所有人——看似溫情而溫暖的聲音未必心裏不荒涼。

那笛便是。

以為輕豔軟綿綿的聲音,以為是淫溫的調子,以為是可以讓人麻醉腐朽的……怎麼時時有淒涼味道?

高古畫中,喜歡看一些發黃的畫紙上有一個人獨坐在古寺中,或者風雪的古樹下。他手裏的樂器,是一支笛。就那樣橫吹著,任憑風雪飄灑。亦有杏花裏的笛聲。

仍然是男子。隻有男子吹笛,方有意境。女人吹笛,太薄了,太輕了,太淺了。那男子如果著了長衫,如果那長衫是白色的,如果那男子人已到中年……那樣的笛聲呀,可以摧枯拉朽,聽一刻便玉石俱焚。

我是聽過的。

在西安古城的城牆上,秋夜涼如水。

一個人在城牆下騎著自行車逛蕩著。

忽然聽到笛聲。

遠遠穿了時間而來,仿佛是漢代,仿佛是晚宋。

呆呆地聽著。忽有斯人可想,忽有舊事可懷。那杏花春影裏,誰曾吹笛到天明?那吹笛人知道有人在聽,於是更加清烈。笛聲的清亮裏有一種濃得化不開的惆悵。

那惆悵繞了幾千年仍然化不開,仍然是心心念念——你可愛我?你可想我?天地鴻蒙,男女之情便是生生死死。誰可抵擋,你越抵擋便越愛,你越愛便越沉溺。

笛聲中卻遠離了愛情。愛情到底還是俗物。無關愛情,無關時間。天地之間,隻有這一輪月,又大又涼,掛著、亮著。與笛聲仿佛相依,卻又終生相棄。

笛聲,它不屬於人間,就應該與月亮為伴,與花影為伴,與這空靈幽靜婀娜的昆曲為伴。它高高在上,如在雲端,一旦淪落人間,便馬踏亂泥似的低賤了——那鄉間牛背上吹笛的牧童我不喜,那街頭五塊錢一支粗糙的笛子我不喜。

我隻喜那在雲端的笛聲。無論是雲端的笛聲或者人,都可遠看不可近觀,都與現實的世界隔著無窮的距離。這無窮的距離,恰是無窮的完美。

認識一個英國的朋友,她會吹笛。中秋節,接到她電話,她說,千山萬水你可好?我為你吹笛吧。

那是我隔著電話聽到的最遠的笛聲,那笛聲傳過來,一下下,蕩漾在我的心裏麵,一波波地繞開來,要多醉人,就有多醉人。要多難忘,就有多難忘。

那些彈吉他的女子們,你們流落哪裏,散落何方了?那些合歡樹盛開的好時光,你們可有斯人可想可懷?

是的,吉他

是的,吉他。

“是的”兩個字是加重的語氣,有些傷感,有些空靈,有些不知所以的茫茫然和惆悵。在眾多樂器中,吉他太普通了,可對於一些人,或者說一個人的青春來說,它是唯一,是震撼,是朱砂,是朵雲軒上那滴三十年前的老淚,不經意間,就老了。

我隻有兩個樂器。

一把二胡,是父親留給我的紀念禮物。他拉了一輩子二胡,而且把自己的孫女培養成了蘭州大學二胡專業的高材生。雖然我不會拉二胡,而且從小聽著二胡就淒涼,但是父親把那把拉了多年的二胡給了我,“當個念想吧”,父親是這樣說的。

一把吉他。

吉他已經壞了老了,也並不值錢,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花了一百多塊錢買的吉他。那時霸州的人民商場還沒有倒閉,算是國營的。我高考結束,哭著喊著要去學吉他——誰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去學吉他。

——並不是那時齊秦一把吉他彈出了《外麵的世界》和《大約在冬季》,並不是很多美國民歌手都會彈吉他,也並不是那時最流行的樂器就是身後背著一把吉他。最重要的是,那時文工團有一個男子會彈吉他,彈得好極了。有一次,我路過文工團,恰巧他在一棵合歡樹下彈吉他,聲音幽遠,仿佛古代的一個隱士在月夜下吹塤。

一時迷醉,不可自拔。

吉他的聲音有一種清澈的破碎,很幹淨很透靈,但是,聽起來就是想獨自落淚。

於是報了名,每天騎自行車去彈吉他。

事隔多年,仍然記得學吉他的每個黃昏——穿越了小城的主要街道,一件黃裙子,一把有些紮眼的吉他,的確有些招搖過市。學吉他本身遠遠不如這一趟招搖過市更刺激,更能取得精神上和靈魂上一意孤行的訴求。

簡直有些過癮。

此後經年,看到《西西裏的美麗傳說》,那年輕美麗女子穿過老城時,男人女人看她如何妖豔的穿著,去和哪個男人私會……一起指指點點,竊竊私語,那女子本身雖然不願意被人背後評說,卻未必覺得不是件刺激的事情。

那些恍惚的刹那,那些青春裏必然要經曆的烈豔,就這樣蕩漾漾地暈開了。吉他是道具,彈的無非是些最簡單的曲子,西班牙的《雨滴》……學費交得不菲,其實學得相當潦草,那學吉他是個幌子,我癡迷於和吉他老師坐在合歡樹下看太陽漸漸落下去,滿院子大麗花開得腐朽而墮落——其實彼時是訥言的女子,隻穿一雙白球鞋,為了讓球鞋更白,每天打些白鞋粉,幾天就要刷一次……

開學了,去了石家莊讀大學。

同室的女孩子們本來是織毛衣,見我彈吉他,於是有幾個在石家莊買了一把。

八個女孩子,倒有六個彈了吉他。

一起彈《雨滴》,長發垂下來,慢慢就落下眼淚。隻為此中可以落淚,隻為有了斯人可想,可懷。

究竟事過境遷。

畢業多年,不曾丟了這把老吉他。一直跟著我,搬了五次家,放在陽台上,幾乎曬裂了。舍不得扔了。到現在,它是我身邊最老的東西了。

然而,吉他到底是一件屬於男人的樂器。

見舞台上的男子抱著木吉他彈奏時,有一種他把自己心愛的女子抱在懷裏的感覺。

如果這個男子再眼神憂鬱,如果他再有稍長的發,如果他再麵容清秀,帶著滄海桑田的“瘦金體”表情。

那簡直是,要命。

很多的電影中有吉他伴奏。

要命的孤獨和銷魂。

《墨西哥往事》中吉他曲響起時,坐在黑暗中即使不落淚,心也是碎的。有些暴烈的時刻,突然響起這麼清秀的聲音,有相當讓靈魂彎曲的可能——有的時候,時間在回憶麵前是可以彎曲的。在2011年的秋天,我聽到了天津文藝廣播99兆赫歐陽主持的夜間節目。

這個夜晚是屬於吉他的。

他放了很多吉他曲,再加上他磁性而傷感的聲音。時空仿佛可以倒退二十年,仿佛可以在腐朽至極的時空裏找到一朵小小的蘭花。它微弱地盛開著,但是,如果看得到,一定會淚流滿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