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變異的奧秘(2 / 2)

對變異認識的曆史考察

今天的我們之所以在生物變異現象及其內在機製的問題上取得了重大的認識和突破,是因為長期發展的結果。生物機體存在變異,在中國先秦時期的典籍中就有不少記載。《莊子》中曾提到“種有幾”。北魏時的賈思勰觀察到栽培中的大蒜與蕪菁的變異,但原因不明。到了明朝,《朱砂魚譜》一書中不僅記載看到家養金魚的大量變異,而且還提出了一套通過人工培育新品種的辦法,即:“蓄類貴廣,而選擇貴精”,相信日積月累後定能“自然奇品悉備”。但以上的這些記載都是一些零星的觀察的結果。

直到19世紀,生物學家達爾文對生物的變異進行了係統地考察,從而指出變異是生物普遍存在的共同特征。他對變異的類型、變異的規律以及變異與進化的關係都有係統的論述。但由於受當時自然科學條件的限製,他並未了解變異的具體原因。他自己也承認對每一對每一特殊變異的原因是茫然無知的。隨著遺傳學的不斷發展,自20世紀以來,人們對變異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理解。

哲學意義

人類在對生物變異進行不斷地觀察和探索的同時,也是對自然的一種幹預和改變。遺傳工程技術的興起,使人類擁有改造自然的新手段,開創了直接操作遺傳物質、改造舊生物和創造新生物的時代,從而使定向改造生物成為現實。分子生物學表明,堿基對變化所引起的突變是隨機的、偶然的,突變的結果與突變的原因之間不相對應。由此,有人作出了哲學結論:進化的根基是純粹偶然的。隨著科學的不斷發展,證明了進化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它會在不同的環境下以不同的方式發生,同時也是多層次結構下各種規律相互作用的結果。突變隻為進化提供基礎,點突變的隨機性是否與整個係統相協調,還得由生物機體的調節裝置加以檢驗,而且“熱點”的存在也表明突變不完全是隨機的。當生物在發生突變後進入群體,又會受到群體共同生理規律的製約,在生態範圍內最後由自然選擇決定取舍。以此經過多層次的相互製約,一些不確定的偶然變異便納入一定方向。而生物體的這種突變特點和過程也體現了哲學中偶然性與必然性的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