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1 / 3)

談戀愛就像是走鋼絲,大多數人在上場之前就係好了保險帶,而有些人則以為自己這輩子隻要走這麼一次就行了,所以忘了要係保險帶……爸爸媽媽勸我說生活就像是一雙小一號的鞋,穿上去會有些小,但是穿久了就習慣了。

放學後會再去上學,離家後會再回家,道別後會再見,但總有那麼突然的一次,放學後就不會再去學校,離家後就不會再回家,道別後就不會再見麵。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故事或許就是無數次重複的生活中突然不重複的那一次,所以故事開始的時候,故事中的人往往沒有意識到故事已經開始了。

1998年2月13日中午,我在辦公室打了個電話給範昭,邀請她和我一起過情人節——我在深圳,她在珠海,我們中間隻隔著一片海——當時我確實沒意識到自己將開始一段浪跡天涯的故事。

那些特別想做成的事情似乎永遠做不成,那些有點想做但是又無所謂的事情反而特別容易做成,我想要範昭來和我一起過情人節,說實話她不來也沒關係,反正我還有其他替補女朋友,正因為我不是那麼迫切地需要範昭過來和我一起過情人節,所以情人節當天範昭如約而來了。

範昭和我是吉首職高1994級人力資源班的同學,她個子偏矮,著一頭在吉首很罕見的妖怪般的紅頭發。

我有時候會覺得範昭是一個菩薩,因為她是我見過的最愛笑的人,成天忙於尋找笑得出來的事,時刻準備著要大笑一場。盡管相貌平平,但是範昭笑起來的樣子卻分外性感——眼睛微眯,嘴唇微微卷曲,像向日葵一樣仰著臉。每次笑得痛快了,範昭都要感慨一句:“百年以後我肯定會是個含笑九泉的幸福之人。”“含笑九泉”是範昭極端迷戀的一個成語,迷戀到她一度想去派出所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範九泉”。

我原本比範昭高一屆,但在十四歲生日前夕的那個憤怒日,我拿匕首把一個混混兒給捅翻了,被警察叔叔送到湘西州少管所勞動改造一年,後來就和範昭成了職高的同班同學。

被我捅翻的這個混混兒年長我好幾歲,喜歡用黑色西裝加白色回力球鞋的海鷗風格打扮自己,手臂上經常用圓珠筆歪歪扭扭地寫著“黑社會”三個字。

混混兒平日裏就靠敲詐學生賺點生活費,順便享受一下作威作福的人生況味。那天不知是被誰慫恿了,又或者是饑不擇食,混混兒竟然打起了我的主意。當身高一米六二的混混兒伸手向身高一米八七的我要錢去看毛片時,我憋屈得險些斷氣。緩過來之後,我就想抱住混混兒一頓猛哭,因為我覺得他真是一個身殘誌堅的人:“這位同誌,你一個發育不良的侏儒,居然還敢勒索我?”

因為我從生理角度當眾藐視了混混兒,刺到了他的痛處,所以他帶著大號撈刀河菜刀來學校找我的麻煩了,“某些人必須要在付出血的代價之後才會明白自己不過隻是一粒塵埃”。收到線報之後,我早早地把匕首綁在腿上做好了戰鬥準備。

事實上,混混兒並沒有打算和我動刀子,他根本沒有砍我的膽量,更沒要將我砍死的意誌。混混兒的如意算盤是走到我跟前亮出明晃晃的菜刀把我嚇得兩股戰戰,接著他就像大灰狼擺布小綿羊一樣擺布我了。

我向來認為真正的勇士就是敢於貼身打白刃戰的人,所以菜刀並沒有嚇到我,當混混兒在我麵前比劃了一下菜刀之後,我像點燃的炮仗一樣掏出匕首朝他捅了過去——我打架贏多輸少,除開客觀的體格因素之外,主觀的秘訣隻有一個:在敵人以為我不會開打的時候往死裏打。

按照混混兒的如意算盤,他在我麵前比劃了一下菜刀之後我應該要立即低頭接受他的訓斥,因此混混兒對我的反擊完全沒有準備,我看見他的眼睛中閃動著後悔的眼神,“喲嗬,你跟我來真的是吧”,然後他就揮舞菜刀慌忙應戰。戰鬥不到五秒鍾,混混兒的額頭就被我劃開了一道口子,大概是傷痕增加了他的恐懼感,混混兒的精神隨之崩潰,他知道我是用消滅他的態度在打架,所以不敢再陪我一起在刀尖上跳舞。混混兒邊退邊喊停:“李小蠻,你是不是瘋了啊,居然敢拿匕首捅人,我跟你說,這樣是很危險的!”我鬥誌正昂揚,幾個回合便將混混兒放倒在地,身上中刀的混混兒,眼神裏透露出恐懼與哀求的複雜目光。我輕聲告訴他:“任何人和我打架都會流血,你當然也不例外。”

吉首是個安靜的小山城,隨便一件屁事都能傳遍整個城區,這裏不常發生動刀子的暴力事件,但也還是有江湖的。當江湖變成一種職業,變成一個混飯吃的圈子,江湖也就沒啥意思了,所以我挺瞧不起那些江湖人士。

我捅翻混混兒之後,吉首的那些江湖人士自卑了許久,他們闖蕩了這麼多年的江湖都還沒正經捅過人,通常隻是在夜宵攤上端起一碗熱餛飩潑在看不順眼的人身上然後罵罵咧咧一陣罷了,而我一聲不吭就捅翻了一個,因此我還當了一陣子吉首名人。那會兒吉首街上最流行的聊天句式就是“你知道棉織廠的李小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