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宗——宣德皇帝朱瞻基(2 / 3)

朱元璋的後世子孫動輒把“祖訓”掛在嘴邊,而“懷柔”思想是“祖訓”的重要內容。因此,終明一代,“懷柔”思想是其對外政策的基本思想,作為接待外國貢使的會同館則是這一思想的具體執行者,其職掌辦理貢使吃住事務,給予免費。貢使們一踏進中國土地就享受到禮儀之邦帶給他們的實惠。到市舶司,吃住玩樂一應消費均由市舶司和地方布政司負責供給,成為地方政府一項龐大開支。

明宣宗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春正月,在禮部奏請宴勞外國朝貢使臣時,宣宗皇帝朱瞻基說:“四夷賓服,世所貴也,其使者今不遠萬裏來者,皆有慕於中國,餼廩賜必豐,庶昭朝廷優待之意”。對貢使款待得越好,就越能體現明朝政府“懷柔”思想。據《日本一鑒》記載:“入朝者沿途往還,給支廩糧之外,每人肉半斛,酒半瓶……若至會同館,該光祿寺支送常例,下程每人日肉半斤,酒半瓶,米一升,蔬菜廚料;若奉欽賜下程,五日一送,每十人羊、鵝、雞各一隻,酒二十六瓶,米五鬥,麵二十斛八兩,果子一鬥,燒餅二十個,糖餅二十個,蔬菜廚料若幹”。此外,還有茶等飲品,棉被、寒衣等禦寒物品。真是吃、喝、穿、住,樣樣周全。如發現辦事官偷工減料,克扣貢使供給,政府則要給予嚴厲懲罰,如明宣宗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二月,“行在光祿寺廚子訴其寺官竊減外夷供給,上命行在刑部刑郎施禮執而罪之”。

明宣宗時期,蒙古最強的兩大部落是瓦剌和韃靼,這兩家連年遣使入貢打秋風,與明朝貿易往來,賺了不少,本來日子是過得紅紅火火,所以與明朝就沒有再發生重大戰事。但兀良哈三衛蒙古人逐漸為韃靼阿魯台裹挾,這些人仗恃有人撐腰,常常越境至灤河一帶遊牧。明宣宗朱瞻基也氣憤,於明宣宗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禦駕親征,以“巡邊”為名,在寬河一帶擺上當時非常先進的火器,朝兀良哈人一陣猛轟。強權即真理,兀良哈部哪裏見過這麼威力巨大的火器,被殺甚眾,餘輩抱頭鼠竄。大炮就是管用,兀良哈首領完者帖木兒本人親自入朝謝罪。大明天朝,自然要顯示仁德,封官賜物,把這幫化外之民好吃好喝後打發回老家,他們很長時間不敢興風作浪。

瓦剌部本是蒙古偏支一部,但自馬哈木起,經兒子脫歡經營,又到孫子也先,雖皆以“人臣”麵目出現,實際上是北元的真“可汗”,蒙古皇室博爾濟錦氏不過是他們手中傀儡而已。所以,到了明英宗時代的“北元”,其實是瓦剌部的“北元”。

明宣宗朱瞻基在位十年間,對蒙古諸部一直以“撫”為主,其實是處於防禦狀態,總希望能挑撥蒙古諸部打仗,自己當仲裁人以獲平安。不巧的是,平衡手腕沒有完全施展後,瓦剌擊潰韃靼,一支獨大,為日後的明朝種下大患。

在南方,明宣宗最大的一個失著是複封安南,即重新承認了它的半獨立狀態。明成祖朱瞻基時代,兵威四至,安南已經成為“交趾布政使司”與“交趾按察使司”轄下之地,與內地建置一樣。安南人本性好亂,連年起兵反明。由於地處南方崇山峻嶺,當年“大元”都束手無策,搞得明政府也頭痛不已。明宣宗朱瞻基繼位後,麵對清化府的黎利叛亂,耗兵廢時,就想委曲求全,複封安南為藩國,讓他們“歲奉常貢”。當時,大臣夏元吉等人力諫,認為自明成祖收複安南至今二十多年苦心經營,如此則一朝棄去,安南又從郡縣變為“國家”,前功盡棄。可惜的是,楊榮、楊士奇這兩個文臣無遠謀,附和明宣宗朱瞻基,並在老撾找到安南王室後裔陳嵩,派人護送他返國當“安南國王”,以圖立傀儡來控製安南不反。黎利這種邊陲野貨膽子很大,陳嵩一到,就被他弄死,然後“上表”,稱陳嵩病死,要明朝立自己為王。明朝不幹,要黎利再訪陳氏後裔。黎利上表,稱找不到(找到也殺幹淨了),退後一步,他請求明朝允許他“暫攝國政”。明宣宗宣德年(公元1430年),明宣宗隻得封黎利為代理國王(權署安南國事)。如此,便承認了安南立國,這位黎利便建立了黎氏安南,年號為“順天”。由此開始,一直隸屬中華一千多年的南方小邦,永久走上了脫離之路。

生平最癡迷之事

鬥蟋蟀

明宣宗朱瞻基這位年輕的天子有一種很特別的愛好,就是喜歡鬥蟋蟀。因為這種緣故,鬥蟋蟀在全國風行起來,蟋蟀的價格扶搖直上。朱瞻基對鬥蟋蟀達到了癡迷的程度,即位之後,他經常派宦官選取上好的蟋蟀。後來,朱瞻基覺得北京的蟋蟀不好,曾經讓各地采辦上等蟋蟀來京。地方官員為了取悅朱瞻基,都變本加厲地下達任務,一度給百姓造成了很大的負擔,弄得雞犬不寧。朱瞻基也因此被百姓們稱為“促織天子”、“促織皇帝”。

其中,蘇州的蟋蟀特別好,明宣宗朱瞻基為此還特意敕令蘇州知府況鍾協助太監采辦1000隻蟋蟀。上命下達,攤派給了當地的百姓,弄得雞犬不寧。據說當地一個糧長用一匹馬換取了一隻好蟋蟀,準備獻給明宣宗朱瞻基,不料妻妾觀看時跑掉了。妻妾自知闖禍自殺了,糧長見家破人亡也上吊了。蒲鬆齡根據這個故事情節,稍加改變,寫成了《聊齋誌異》中著名的《促織》一文。

生平最痛心之事

立後廢後

明成祖永樂十五年(公元1417年),成祖朱棣降旨給心愛的皇孫朱瞻基選妃,結果選中了濟寧(今山東濟寧)百戶胡善祖的第三個女兒胡氏,冊封她為皇太孫妃,封孫氏為皇太孫嬪。宣宗即位後,冊立胡氏為皇後,孫氏為貴妃。胡氏舉止得體,賢良溫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皇後,但身體病弱,未能生育,故受到冷落。孫氏10歲時,經朱瞻基母親張太後等人向明成祖朱棣推薦,選入內宮撫養,成為以後他擇配的人選。孫氏雖出身低下,但麵貌姣好,聰明伶俐,雖亦無子,然而深得朱瞻基的寵愛。

皇上冊立後妃,按祖宗製度,皇後冊立之時有寶(即金璽)有冊(即寫有皇帝封賜命令的金冊),貴妃則有冊無寶,但明宣宗朱瞻基特命製金寶賜予孫貴妃,貴妃有寶自孫氏始,可見明宣宗朱瞻基對她的寵愛程度。雖然明宣宗朱瞻基賜孫貴妃寶冊征得張太後的同意,但是張太後對胡皇後很滿意,內心裏並不真正讚同明宣宗朱瞻基的做法。

明宣宗朱瞻基一直不喜歡胡皇後,想更立孫貴妃為皇後,隻是胡皇後賢明沒有過錯,找不到合適的借口。據說孫貴妃為達到自己的目的,想出了一條偷梁換柱的計策,派人在宮中四處打探,看哪位宮女被皇帝臨幸後懷有身孕,將找到的宮女藏在秘室之中,與外界隔絕,派專人送飯、照看。然後買通禦醫,對外號稱自己懷孕,並偽裝了許多懷孕的跡象。由於當時孫貴妃深得明宣宗朱瞻基寵愛,因此無人敢透露半點風聲。就這樣,十月懷胎,宮女順利產下一子,孫貴妃馬上派人將孩子抱到自己身邊,並秘密處死了宮女。然後,孫貴妃派人立即通知明宣宗朱瞻基,自己也裝出一副產後非常虛弱的樣子。這個小男嬰就成了孫貴妃的親生兒子,即後來的明英宗朱祁鎮。

明宗宣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十一月,孫貴妃“生”朱祁鎮,使明宣宗朱瞻基更立皇後的想法更加強烈。在朱祁鎮出生不久,就有大臣上表請求立他為皇太子。胡皇後很賢惠通達,也主動表示早定國本。其實,立皇太子是件重要的事情。按照明朝皇位傳承製度,即嫡長子繼承製,皇後親生的兒子才是最佳人選。

此時雖然胡皇後沒有子嗣,但畢竟年輕,或許日後會有皇子。因此,明宣宗朱瞻基立朱祁鎮為皇太子,明顯有些操之過急,孫貴妃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因此,孫貴妃假意推辭, 說等皇後身體恢複後定會有兒子,自己的兒子不敢先於皇後之子成為太子。然而,明宣宗朱瞻基卻不願意等。次年二月,宣宗冊立朱祁鎮為皇太子。當時,朱祁鎮尚不滿三個月,是明代冊立太子時年齡最小的。

三月,明宣宗朱瞻基又發布敕書,廢胡皇後,立孫貴妃為皇後。對於胡皇後無故被廢,時人聽說後都很不理解,議論紛紛,非常同情胡皇後。幾年後,明宣宗朱瞻基本人也頗生悔意,曾說過“此朕少年事”,算是自我解嘲吧。

千秋功過

吏治清明,崇廉尚儉;撤兵安南,安民、愛民

吏治清明,崇廉尚儉明宣宗朱瞻基雖然沒有太祖朱元璋開創基業之偉業,也沒有成祖朱棣開拓經營之功績,卻是個守成令主。明宣宗朱瞻基承繼祖業,奮其餘烈,發奮圖強,勵精圖治,讓大明帝國在自己手中平穩向前發展,將明朝推向 了天下大治的興旺局麵。在人才的使用上,對那些經過實踐檢驗證明確為成熟穩健之士或經保舉、薦舉之後,能夠放手使用,給予充分的信任,且能知人善任,因材受職。從而,保證人才能較好地發揮其作用。明宣宗朱瞻基認為用人正如工匠用木,大小長短各當其宜,方能成居室,用人不當則無以成治功。任用官吏亦是如此,如果官稱其職“則不勞而職易舉”。仁、宣時期,“三楊”、蹇義、夏原吉受到長期特別重用,原因即在於他們經過長期曆練,積累了豐富的處理國政的經驗且非常熟諳情況,是以儒家傳統教義為指導的穩健成熟的政治家,故而得到了仁、宣逾常的信任和重用。對此,明代史學家李贄曾說過:“我朝相業,以三楊為首,然亦賴朝廷委遇責成之專。”對三楊、蹇、夏的使用也可看出仁、宣頗能知人善任、因材受職。如楊士奇臨事審慎,考慮周詳,且能恪守封建綱常之道,在政治上能從整體的長遠統治利益著眼,為人寬厚,能薦人之長,容人之短,在朝臣中深孚眾望,是行政長才,仁、宣時長期任內閣大學士,全麵負責行政事務。蹇義則熟悉典故,通達治體,為人正直孝友,老成練達,頗有“古大臣風烈”,長期任吏部尚書,秉銓政。此外,對楊榮、楊溥及夏元吉的使用亦如此,使他們都能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長,參與決策重大政務。而對那些廉潔公正、賢能翰濟的地方官,也能委以重任,並能長期信任。如況鍾、羅以禮、趙豫在仁、宣時長期任知府,周忱、於謙、趙新等長期任巡撫,他們在治理地方財政、發展經濟、整飭吏治等方麵都頗有一番作為當然。

作為守成之君,明宣宗朱瞻有一句名言,叫做“清心乃省事,省事可省官”,應該說這也是他為政治國的指導思想。

明宣宗朱瞻基認為“禦史,任之耳目,委以綱紀,糾違繩愆,激濁揚清,用獻嘉言惟直與明”。不除這樣的國家蠹蟲,是無法遏製貪風,甚至整個國家機器無法正常運轉。所以,宣宗朱瞻基首先將劉觀外調出巡河道,並任命顧佐為左都禦史。明宣宗朱瞻基懲治劉觀,整頓監察機構的決心已顯現出來。明宣宗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禦史張循理上疏彈劾劉觀、劉輻。明宣宗朱瞻基命諸大臣合議,眾臣皆認為:“宜正其罰,以清憲綱”,明宣宗朱瞻基遂將劉觀父子謫放遼東,大肆逮捕、罷黜劉觀餘黨。顧佐被任命為右都禦史後,在明宣宗朱瞻基的信任和支持下,整頓都察院,將貪汙不法、奸懶的禦史三十餘人治罪或罷黜。明宣宗朱瞻基處罰了其中 20個貪汙犯,發遼東各衛充吏終身;不達政體者八人,降縣典史;老疾者三人,罷為民。充分表明了明宣宗朱瞻基整飭監察機構,肅清風紀的決心和力度。之後,明宣宗朱瞻基任命邵玘為南京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赦諭曰:“近年南京都察院委靡不立,頹壞憲紀。非惟不能糾正諸司,亦致各道禦史恬無畏憚。”後因違法或不稱職的原因,被罷黜的禦史達 17 人,占總額的近半數。接著邵玘考察南京六部官員,發現 77 人貪汙、奸懶、不諳文理、才力不及,邵玘奏請罷黜了這些人,此後,朝廷風紀大振。

明宣宗朱瞻基指出:“禦史出巡,先須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後百姓受福。凡為有惡有跡者易於懲治。其有貪暴虐民而強辯飾詐及外示善柔,心實險惡者最要明白究實。若徇私廢公,媕婀姑息,容惡長奸,使百姓受害則爾罪均。”禦史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因此,明宣宗朱瞻基對監察禦史的道德和品質十分重視,明宣宗朱瞻基下諭:“都察院受朝廷耳目之寄,掌國家綱紀之任。用得其人,則庶政清平,群僚警肅;用非其人,則百職怠弛,小人橫恣。必盡兼公,乃稱斯職。”一旦獲得委任的禦史,宣宗便會給予絕對的信任和支持,明宣宗朱瞻基主張“王者任人亦誠而已”,“既用之歹而勿疑”。顧佐就任右都禦史後,罷黜了近八十名違法或無能力者,引起了貪官汙吏的嫉恨,他們伺機對顧佐進行報複。有人向明宣宗朱瞻基告發他“受隸金”後,“私遣其歸”。明宣宗朱瞻基了解到朝臣貧困的真實情況後說:“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法”,表示對顧佐深信不疑。接著又有人告發顧佐“不理冤訴”。明宣宗朱瞻基感到不追查幕後指使者,顧佐便很難理政。於是,明宣宗朱瞻基命法司會審,果然查出千戶臧清從中操縱誣陷,立即命令將其斬首,以示對顧佐的堅決支持。

周忱是個有“經世之才”且非常幹練的官員。明宣宗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明宣宗朱瞻基派他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周忱到江南,“召父老問逋稅故”,皆言官田稅額太重。周忱上疏戶部,請求官田以民田起科。

明宣宗宣德六年(公元1431年),太子太師郭資、戶部尚書胡瀅以“變亂成法,沽名要譽”為罪名,要求明宣宗朱瞻基治罪周忱。宣宗當麵指責郭資、胡瀅。同年四月,吏部再一次要求治罪周忱。明宣宗朱瞻基非但沒有治罪,反而提升周忱兼督蘇、鬆、常、鎮並浙江嘉、湖各府軍衛。周忱在明宣宗朱瞻基的支持下,在江南地區大膽改革,做出了不少政績。

仁宗、宣宗在整飭吏治,清查監察係統的過程中,深感監察製度不夠完善合理,經過探索實踐,仁宗、宣宗不僅繼承了太祖確立的監察係統,並有創造性的建設,特別是宣德年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禦史選任與考核、罷陟製度,還確立了巡撫製度,保證明代禦史作用得到正常發揮。

明宣宗朱瞻基認為:監察官員“以法治人,先當自治自身,違法何以責人”。而巡按禦史除參加每六年一次的“京察”外,每次出按複命,都要回道考察,由都察院堂上官考核其稱不稱職。明宣宗朱瞻基對禦史的任免格外謹慎,顧佐和吏部曾推薦五十多人擔任禦史,明宣宗朱瞻基並未立刻授其職,而讓其“力政三月”,“試禦史”。三個月後,將其分成上中下三等,明宣宗朱瞻基將上等、中等任命為監察禦史,令下等“再曆三月”,然後再授予官職,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試用期製度。

在明宣宗朱瞻基統治的十年間,對於貪贓枉法的禦史,基本上采取從重論處。據《明史》記載:“凡禦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宣德年間,因違法被懲處的禦史很多,如廣東道監察禦史沈潤“受土豪黃金五兩,白銀百兩,文綺十匹,出其殺人罪。”但是大赦之前,按赦令隻“廷杖”。明宣宗朱瞻基判決:“禦史朝廷耳目,受重金縱死罪,是耳目蔽矣!豈可輕貸,其免杖,發戍遼東邊衛”。浙江按察司王鉉,因母亡在家居喪,受賄白銀,法司按新例可以“應納米贖罪複職”。明宣宗朱瞻基認為“風憲官犯贓不可複”,命令“罷為民,仍追奪誥命”。在顧佐任右都禦史的七年半間,監察禦史降黜一百三十名左右。明宣宗朱瞻基重判犯罪禦史的同時,也高升賢能者,違法和不勝任的監察官員不斷被淘汰,德才兼備的賢者不斷被升遷重用,整個監察隊伍保持了特有的活力。宣德朝的監察禦史出現了許多政績卓著,為人稱道的優秀官吏。如監察禦史林碩、楊昺、朱惠等人就是因為才幹突出、品行端正,而獲得明宣宗朱瞻基的提拔。在顧佐任右都禦史期間,共有 59 名禦史升遷,而且全部是超遷,不拘常例,占被升用的禦史的 95%。宣宗強調:“考績黜陟所以示勸懲,興事功,果得其宜,則能者益勸,中才亦將自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