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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轟烈烈的明末農民大起義爆發於明思宗崇禎(1628—1644)初年。但從明神宗萬曆(1573—1620)以來,明王朝的封建統治就已是危機四伏,早已處在搖搖欲墜的危樓上了。
明王朝建立之初,由於元末農民大起義對封建統治階級的巨大打擊,由農民起義領袖而變成封建帝王的明太祖朱元璋不得不吸取教訓,對封建的生產關係進行一定的調整,對農民采取一定的讓步措施。同時,也由於元代蒙、漢地主野蠻統治對社會生產力的摧殘,致使明初曾經出現一度的荒蕪狀態。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基礎,保證封建國家的財賦收入,保證有相對穩定的勞動人手,所以明初的統治者也不得不實行一定的休養生息的政策,用較大的力量恢複和發展生產,如實行屯田、招誘流民墾荒、興修水利、減輕賦役、移民至寬鄉、限製豪強、解放奴婢、安定社會秩序、編製賦役黃冊和魚鱗圖冊以清理戶口與田土,等等。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勞動人民的生活得到安定,農業生產的時間和人手有了基本保證,滿足了農民對土地和生活的一些要求,給農業生產的恢複提供了較好的條件。通過廣大勞動人民的辛勤勞動,明初的農業生產有了顯著的恢複和發展。在此基礎上,手工業和商業也有了一定的繁榮,整個社會經濟出現了一度的興旺景象。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國人口超過六千萬,耕種土地八百五十多萬頃,政府全年田賦收入的糧食達三千二百餘萬石。這種情況不但大大超過了元代,就是在整個明代,也是最高水平。參見吳晗《明初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載《曆史研究》1955年第三期。
同任何封建王朝一樣,這種繁榮是短暫的。貪得無厭、荒淫腐朽是封建地主階級的本性。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尤其是商品經濟的繁榮,大大地刺激了寄生蟲們的胃口。他們力求最大限度地剝削人民,聚斂財富,以供他們的奢侈享受。而當時明朝的封建國家還有較為強大的經濟和政治力量,這也給他們的殘酷剝削提供了一些條件。於是,自明英宗正統(1436—1449)以後,社會危機日趨尖銳。這表現在:大量的土地兼並、賦役日益繁重、人民流亡、經濟衰頹、政治上宦官專政、對外戰爭節節失利。在這種黑暗統治之下,廣大貧苦農民實在難以繼續生存下去,他們不斷起來反抗統治者的暴政,形成了明中葉一係列的農民起義。如明英宗正統時期浙、閩地區的葉宗留、鄧茂七起義(1444—1450),明憲宗成化時期荊、襄地區以劉通、李原為首的流民起義(1464—1471),明武宗正德時期冀、魯、豫地區的劉六、劉七起義(1510—1512)等。在這一連串農民起義的打擊下,統治階級的暴政不得不有一些收斂。明世宗嘉靖(1522—1566)時,采取過某些改良措施。接著,張居正更在明穆宗隆慶時期和明神宗萬曆初期,即公元1567—1582年期間,進行了著名的政治改革,諸如推行一條鞭法、整治黃河、鞏固邊防,等等。但是,張居正的改革措施要想挽救明朝封建統治的日益腐朽和社會危機的日益尖銳是不可能的。正如替快要倒塌的房屋釘上幾根大釘一樣,統治階級內部少數幾個頭腦比較清醒的人物的努力,絕不可能改變整個統治階級的腐敗。封建地主階級的本性就是殘酷地剝削農民,盡一切可能增加財富,滿足私欲。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弄得全國民不聊生、哀鴻遍野,使政治一天天腐敗,經濟一天天殘破,階級矛盾一天天尖銳,最後必然導致農民階級的大反抗。萬曆(1573—1620)以來的幾十年間,明朝的社會危機就是這樣一天天地發展著。“瓦解土崩,民流政散”,直到明王朝的崩潰。
政治腐敗是明末社會的顯著特點之一,封建地主階級的總頭子、明王朝的皇帝,就是荒淫腐朽的總代表。明神宗朱翊鈞(1573—1620年在位)從張居正去世之後,一直不問政事,三十多年才上朝一次,和群臣見了一麵,成天在後宮縱情聲色,吸食鴉片。其平生所好就是錢財,“專誌財利”,“以豪璫奸弁為腹心,以金錢珠玉為命脈”《明史·田大益傳》。。甚至在宮中拷掠宦官,逼令獻寶。皇帝已是如此,各級官吏大多照法效尤。當時,官僚集團越來越龐大,明熹宗天啟二年(1622)解學龍上疏言:“國初,文職五千四百有奇,武職二萬八千有奇。神祖時,文增至一萬六千餘,武增至八萬二千餘矣,今不知又增幾倍。”《明史·解學龍傳》。這個官僚集團雖是如此龐大,卻腐朽透頂,為官不治政事,唯知盡力搜刮,“進人不必忠良,譽人必張朋黨,政以賄成,爵以賄貿……至於保社稷、策權宜、備禍變,諸臣無一有也”。錢:《甲申傳信錄》卷三。當官的除了參加勾心鬥角、互相傾軋的黨爭以謀更高的職位之外,全部精力都放在搜刮錢財上麵,甚至連中央政府的戶部、刑部等重要部門也經常無人理事。崇禎(1628—1644)時的戶科給事中韓一良一語破的:“今之世麵,何處非用錢之地?今之世人,又何官非愛錢之人?……彼原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談遷:《國榷》卷八十九。做官即如經商,既然用錢買得一個官職,就必須在這個官職上榨取若幹倍的利潤。正如萬曆(1573—1620)時東林黨首領周順昌所說:“最恨方今仕途如市。入仕者如往市中貿易,計美惡,計大小,計貧富,計遲速。”周順昌:《周忠介公燼餘集》卷二《與朱德升孝廉書》。
除了貪婪成風、政事腐敗之外,作為中國封建社會最為醜惡的表現之一的宦官專政,在明末也達到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黑暗的時期。萬曆(1573—1620)時,宦官已公開參與政事。而天啟(1621—1627)時更以魏忠賢為司禮監秉筆太監,直接掌握中央一切大權,把持朝政,並從中央到地方,到處派出太監擔任要職,搜刮錢財。各級官吏中的無恥之徒皆拜於魏忠賢門下,稱魏為“九千歲”“九千九百歲”。他們結成一個盤根錯節的閹黨,其中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兒”“四十孫”等各色走狗。明代曆史上有名的東西廠、錦衣衛等特務組織也全被宦官掌握,發揮了它鎮壓人民、誅滅異己的最大功能,不少正直之士和窮苦人民慘遭毒手,乃至於“民間偶語,或觸忠賢,即被擒戮。甚至剝皮刲舌,加之酷刑。所殺不可數記,道路以目”。《明通鑒》卷八十。在以閹黨為核心的整個貪汙腐化的官僚地主集團的統治下,明代末期是我國曆史上政治空前黑暗的時期。
崇禎皇帝對自己的臣僚給了一個評語:“文官愛錢不怕死,武將怕死又愛錢。”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十六。的確,當時的軍事和政治一樣的腐敗,武將和文官一樣的無能。麵對著東北邊境新興的滿洲軍隊的進攻無力抵禦,形成了嚴重的邊患。
自明中葉以後,在明朝國勢日衰、實力大減的同時,住在我國東北地區的女真部族的力量逐漸發展。在明萬曆(1573—1620)年間,努爾哈赤逐漸統一了女真各部,建立了後金汗國,施行各種改革措施,國力日益強盛,並展開對明朝邊境的進攻。萬曆四十六年(1618),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誓師伐明。次年三月,大敗明軍於薩爾滸山(今撫順東南),七月攻占鐵嶺,衝入明朝邊牆。此後就不斷進行軍事騷擾,明軍亦就節節敗退。天啟元年(1621),金攻陷明邊防重鎮沈陽中衛和遼東都司(今遼陽)。崇禎八年(1635),金征服今內蒙各部。次年,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大清,改女真族號為滿洲,進一步推行一係列改革,攻明的決心更為明顯(按封建社會中十分流行的五行學說,“滿”和“清”字都有“水”,而“朱”和“明”字都含“火”,水能尅火。去掉“金”字,亦可免火尅金之嫌)。清軍不斷向明軍進攻,經常長驅直入,到達今山東、河北、山西地區,甚至南渡黃河,燒殺搶掠,為所欲為。不僅人民的身家難保,就是明王朝的京畿重地亦危在旦夕。在這種情況下,明朝的邊防又是如何呢?
在當時,要想取得戰爭的勝利,重要的因素在於有得力的將帥和充足的糧草。可是,明朝軍政由閹黨所把持,任用無才的私黨為邊防重臣,一味苟安。而有能力的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等將領反被排擠、陷害。明軍高級將領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相繼降清,當了漢奸,因而邊防一片混亂,不能禦敵。在供給方麵,本來明朝一直實行軍屯以解決邊防衛軍的糧食問題,軍屯是邊防的生命線。可是明中葉以後軍屯逐漸破壞,“屯田多為內監、軍官占奪,法盡壞。”《明史·食貨誌》。軍屯田被侵為私產之後,邊防兵士被強迫給私家服役,受盡種種苛虐,亦相率逃亡。因而到了明末,“屯之存者,十無一二”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二。。這樣就大大削弱了軍隊的實力。明朝統治者雖然盡力搜刮民脂民膏供作軍費,但由於層層貪汙克扣,遠遠不能保證軍需。因而明王朝根本無力挽回軍事上的敗局,隻得苟延殘喘,束手待斃。
二、統治階級對人民空前的大掠奪
盡管外患如此嚴重,內政如此敗壞,可是明朝統治階級仍然和過去一樣的貪得無厭、荒淫腐朽,生活之奢侈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萬曆二十六年(1598),皇室采辦珠寶,一次就用去白銀二千四百萬兩。平時其他開支,動輒數百萬兩,單是皇宮中的脂粉銀,每年都要花去四十萬兩的巨數。當然,從中央到地方的龐大的官僚集團其奢靡生活所花費的財富那更是不知其數了。
統治階級荒淫腐朽生活所花去的巨額開支,加上當時維持邊防的龐大軍費,遠遠超過了明朝通常歲入一千四百六十一萬兩的數額《萬曆會計錄》卷一,轉引自李文治《晚明民變》第22頁。,因而入不敷出,年年赤字,造成嚴重的財政危機。如楊嗣昌在萬曆末年所說:“今日見錢,戶部無有,工部無有,太仆寺無有,各處直、省地方無有。自有遼事以來,戶部一議挪借,而挪借盡矣;一議加派,而加派盡矣;一議搜刮,而搜刮盡矣。有法不尋,有路不尋,則是戶部之罪也。至於法已盡,路已尋,再無銀兩,則是戶部無可奈何,千難萬苦。”楊嗣昌:《楊文弱集》卷二。為了繼續其奢靡腐化的生活和維持其搖搖欲墜的統治,明末的統治集團便不惜任何手段、采取一切辦法來加強剝削,在已經窮困不堪的勞動人民身上施行最大限度的榨取,因而造成了階級矛盾的急劇尖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