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小常識

●學名

院試——由一省的學政主持、專為生員舉行的考試,錄取者入縣學,習慣稱秀才。

鄉試——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幾省舉行,由皇上欽命主考官、副主考,錄取者即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會試——即集中舉人會試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舉行,共分三場。三場全部通過者還要進行殿試。殿試由皇上親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第一名稱狀元。

兩榜出身——鄉試中舉人為一榜,中舉人又中進士者為兩榜。

●官署

翰林院——官署名。掌編修國史、草擬有關典禮的文件等事。最高長官為掌院學士(從二品),屬官有侍讀學士(從四品)、侍講學士(從四品)、侍讀(從五品)、侍講(從五品)、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等。

都察院——官署名。是監察、彈劾及建議機關。最高長官為左都禦史(從一品),屬官有左副都禦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給事中(正四品)、禦史(從五品)等。右都禦史(從一品)例由地方總督兼,右副都禦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撫兼。

大理寺——官署名。為最高法庭性質,最高長官為大理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評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官署名。掌馬政。最高長官為太仆寺卿(從三品),屬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員外郎(從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官署名。掌宗廟祭祀事務。最高長官為太常寺卿(正三品),屬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員外郎(從五品)、太常寺滿漢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協律郎(正八品)、太常寺漢讚禮部(正九品),太常寺司樂(從九品)等。

詹事府——官署名,是文學侍從、詞臣遷轉之階。原歸翰林院,後單設。最高長官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屬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讚善(從六品)、詹事府主簿(從七品)等。

宗人府——官署名。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最高長官稱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領,屬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從五品)、宗人府經曆(正六品)等。

吏部——官署名。掌全國文官品秩、銓敘、課考、黜陟和封授。最高長官為尚書(從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屬官有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通政使司副使(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戶部——官署名,掌財賦戶籍等事。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禮部——官署名。掌禮儀、祭祀、貢舉、教育。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工部——官署名。掌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兵部——官署名。掌全國武官黜陟、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刑部——官署名。掌全國刑獄。最高長官與屬官設置同上。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官署名。簡稱“總理衙門”、“總署”、“譯署”。鹹豐十年,清政府為辦理洋務及外交事務而特設的中央機構。由恭親王奕等人奏請,於鹹豐十一年一月二十日批準成立。官員分大臣、章京兩級。規定由親王一人總領,實際是首席大臣,其他大臣則從軍機大臣、大學士、尚書、侍郎、京堂中指派兼任,統稱總署大臣。

軍機處——官署名。清代輔佑皇帝的政務機構。雍正七年以用兵西北,設軍機房,越三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於大學士、尚書、侍郎中選拔人員入直,稱軍機大臣,即“大軍機”。任命時按各人資曆分別稱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下設軍機章京,習慣稱“小軍機”,掌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等。

國子監——官署名。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機構。清代設管理監事大臣一員,在大學士、尚書、侍郎內特簡;次設祭酒、司業;屬官有監丞、博士、助教、學正、學錄、教習等。在地方設府、州、縣學,在京師設國學、以監為學。選入學習都稱國子監生。原有住監課讀的規定,後來漸成空文。光緒三十三年,並歸學部。

上海電報局——即原來的大北電報公司,由丹麥、挪威、英國、俄國四國公使聯合創設的通訊機構,壟斷大清對海外的收、發電報業務。

同文館——亦稱“京師同文館”。清末最早的“洋務學堂”。同治元年為培養翻譯人員,由恭親王奕等奏設,在北京成立,附屬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先隻設英文、法文、俄文三班,後陸續增設天文、算學及德文、日文等班。光緒二十七年,並入京師大學堂。

公使館——官署名。是國家的駐外機構,最高長官為公使,下設副公使、參讚、武官等。清朝於光緒元年始設。

●官名

殿、閣大學士——官名。為正一品,相當於宋朝的丞相,由皇上指定分管的部、院。

協辦大學士——官名。為從一品,地位低於殿閣大學士高於各部院尚書。

總督——官名。掌一省或幾省軍民要政,為正二品。兼殿閣大學士者為正一品,兼協辦大學士或都察院右都禦史、兵部尚書者為從一品。總督側重於軍政。

巡撫——官名,掌一省的軍、民、吏、刑各項,為從二品,地位略低於總督。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或禮部侍郎者為正二品。巡撫側重於民政。

道——官名。道台、道員的簡稱,為正四品。清朝於各省設道員,類別有二。一類專司一事,如糧道、河道、鹽法道等。一類為分守巡道,均輔助布政、按察二使,巡察轄區政事,道員為四品,見上司不稱下官,稱職道。

公使——官名。亦稱星使、使者、使節、大使。是公使館的主要負責人,有一、二等之分。

參讚——官名。外交官員的一級,是公使的主要助理人。公使不在時,一般都由參讚以臨時代辦名義暫時代理使館事務。參讚有一、二等之分,沒有固定品級。

總稅務司——官名。舊中國統轄全國海關稅務的官員。鹹豐三年,英、美、法三國乘小刀會起義之機,奪取上海海關行政權。次年,三國領事與清吏上海道吳健彰訂立協定,由三國領事各派稅務司一人,組織海關稅務管理委員會。鹹豐九年,英國迫使南洋通商大臣任英人李泰國為總稅務司。鹹豐十一年總理衙門加委李泰國為中國總稅務司。李泰國回國,英人赫德繼任,直任至光緒三十四年回國。

●官員的稱呼

大學士——中堂。

總督——製軍、大帥、製台、製憲或督憲。

巡撫——中丞、撫軍、撫台、撫院或部院。

提督——軍門或提台。

總兵——總鎮或鎮台。

副將——協鎮或協台。

吏部尚書——天官。

禮部尚書——大宗伯。

戶部尚書——大司徒或大司農。

刑部尚書——大司寇。

兵部尚書——大司馬。

工部尚書——大司空。

左都禦史——總憲。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稱部堂。

學政——學憲或學台。

道員——觀察或道台。

知府——太守、府台或太尊。

通判——別駕或州駕。

知縣——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禦史——都老爺或侍禦。

●官員的服飾及轎飾

大清的官員共分九品十九級。

一品——紅珊瑚頂戴(純紅),九蟒五爪蟒袍,仙鶴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二品——紅起花珊瑚頂戴(雜紅),九蟒五爪蟒袍,錦雞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三品——藍寶石及藍色明玻璃頂戴(亮藍),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補服。準乘八人抬綠呢大轎。

四品——青金石及藍色涅玻璃頂戴(暗藍),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鷳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六品——硨磲及白色涅玻璃頂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鷺鷥補服。準乘四人抬藍呢轎。

八品——起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鵪鶉補服。

九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練雀補服。

未入流——鏤花金頂戴(白),五蟒四爪蟒袍,黃鸝補服。

監察禦史、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的頂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級,但補服的圖形卻一律繡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清朝的武官補服上所繡圖飾(蟒袍與文官同):

一品——麒麟。

二品——獅。

三品——豹。

四品——虎。

五品——熊。

六品——彪(小老虎)。

七、八品——犀牛。

九品——海馬。

清朝文官乘轎,武官騎馬。

●名詞解釋

諡號——君主時代帝王、貴族、大臣等死後,朝廷依其生前事跡所賜予的稱號。

拜印——新官到任後接印時所舉行的儀式。

爵位——大清爵位有公、侯、伯、子、男之分。

公——分一至三等公,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雲騎尉,一等至三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雲騎尉,一等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雲騎尉,一等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雲騎尉,一等至三等男,正二品。

庶吉士——通稱“庶常”。明設,清沿其製。在翰林院中設庶常館,選新進士入館,為翰林院庶吉士,分習滿、漢文書籍,稱“館選”。三年期滿後舉行考試,成績優良者分別授以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職,其餘分授各部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光緒末停科舉,庶吉士改從外國留學畢業及本國學堂畢業者,經廷試後選用。

候補——清製,沒有補授實缺的官員在吏部候選後,吏部再彙列呈請分發的官員名單,根據職位、資格、班次,每月抽簽一次,分發到某一部或某一省,聽候委用,稱為候補。但也可以出錢免予采取抽簽方式,自由指定到某處候補,稱為指省或指分。

候選——清製,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員以下,凡初由考試或捐納出身,以及原官因故開缺依例起複,均須赴吏部報到,聽候依法選用,稱為候選。

行走——入值辦事的意思。清製,不改原來官職而調充其他職務,即稱在某處或某官上行走。

丁憂——舊時稱遭父母之喪為“丁憂”。清代製度,官吏丁憂,須離職守製。

起複——明、清兩代指服父母喪滿期間重新出來做官。

休致——亦稱致仕,官員辭掉官位退休。

會辦——會同辦事的意思。

湘軍——鹹豐三年,曾國藩為對抗太平軍,在練勇基礎上擴充並重加編練而成,是清末重要的兵係之一。

淮軍——在曾國藩的支持下,由李鴻章編練成的武裝,是清末重要的兵係之一。

楚軍——在曾國藩的支持下,由左宗棠編練成的武裝,是清末重要的兵係之一。

戈什哈——清代高級官員的侍從武弁,簡稱戈什,滿語“護衛”之意。

蔭生——即是憑借上代餘蔭而取得的監生資格。一般來講,凡按品級取得的稱為官生,不按品級而由皇帝特給的稱為恩生。蔭生名義上入國子監讀書,事實上隻需一次考試即可給予一定官職。

監生——明、清在國子監肄業的,統稱監生。初由學政考取,或由皇帝特許。監生有舉監、貢監、生監、恩監、蔭監、優監等名目。如未入府、州、縣學而欲應鄉試,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的,都必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但不一定在監讀書。

舉監——以舉人資格入國子監讀書者稱為舉監。

貢監——以貢生資格入國子監讀書者稱為貢監。

貢生——生員(秀才)一般是隸屬於本府、州、縣學的,若考選升入京師國子監讀書的,則不再是本府、州、縣學的生員,統稱貢生。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

生監——以生員資格入國子監讀書者稱為生監。

恩監——清代由皇帝特許給予國子監生資格的稱為恩監。

蔭監——官員之子不經考選取得監生資格的稱為蔭監。

優監——由附生選入國子監讀書者稱為優監。

附生——於府、縣學外有取附學生員之製,生員亦稱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