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聽浙江一位建行的老總說,真正缺錢的民營企業都是近幾年一些拚命擴張的企業,紮紮實實做得好的企業,並不缺錢。整個溫州現在就有7 000多億存款,缺錢嗎?現在的問題是,很多人做實業虧損,轉身就去做其他投資了,但股市中小股民們又虧損得一塌糊塗,所有的基金公司偏股性基金也幾乎個個虧損,所以有錢又不能投股市。炒房產賺錢,但房地產開始受到打壓。現在是真的沒有地方去投資,真有錢的企業家犯愁啊!
最近,媒體有很多報道,長三角大量民營企業不做實業了,據說30%~40%的企業停產了。東莞和珠三角地區聽說也是這樣。民營企業貢獻了我國70%~80%的就業機會,現在民營企業家都不做實業了,企業不雇人了,於是,農民工就找不到工作,這會引發許多社會問題。
發展服務業和虛擬經濟固然很重要,但中國還沒到那個階段,還無法像美國一樣依仗服務業來推動未來中國經濟的發展。
現在我知道很多民營企業家把錢換成外幣,流動到國外去了,到國外做房地產等投資。這會對中國經濟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政策上再做不對,民營經濟就要萎縮,中國經濟就要出問題了。
記者:民營企業要走出困境,怎麼辦?
韋森:簡單直接,政府減稅。像在溫州設金融試驗區的想法,以及中央政府拿財政存款去救溫州的建議,都是沒看到問題的本質而瞎支招。現在救溫州民營企業的最好辦法,不僅僅是貨幣政策,更重要的是財政政策。現在全國民營企業的最大困難,不是缺錢,而是政府的稅太高。我做實業不掙錢,我幹嗎要做呢!隻有政府的稅減下來以後,企業有了增長的利潤空間,它們才會去做實業。企業有利潤了,賺錢了,融資問題也就會自然而然地解決了。
但現在政府的對策卻弄反了,是給民營中小企業雪上加霜。我們的財政部部長和國稅局局長最近仍堅持說中國的稅收還有增長空間,認為中國的宏觀稅負還不夠高,故根本沒有減稅的意願和想法,反而要不斷增稅。
2011年前三季度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1 292.18億元,同比增長27.4%,前三季度全國財政收入81 663.34億元,也比上年同期增長了29.5%。而溫總理2011年3月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所定的目標則是年增長8%,你看,全國的財稅部門都完成政府自己所定目標的370%了!現在政府征稅都快瘋掉了。他們是把稅收增加當做政績來報,越多越好。對於稅務部門,征到的稅越多,業績越高,拿到的獎金也就越多。但這些年,我一直在講,征稅多並不一定是好事,征消費稅和工薪稅,會減少老百姓的需求;對企業征稅,則減少了它們的競爭力。
從修改預算法開始
記者:說到稅收,又扯出“三公消費”龐大,形成對比的是社保投入的匱乏。這也是2011年的一個熱點話題。
韋森:不光是稅收,財政支出的問題很大。
征了那麼多稅,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會超過10萬億,政府是怎麼花的?美國政府看上去好像是負債累累,問題很大,但美國政府3萬多億美元的財政支出裏麵,1.9萬億多美元是用在醫保和廣義的社保上,占整個財政支出的60%~70%。我們征這麼多稅,用在醫保上的錢才2 000多億人民幣,占整個財政支出才多少?我們的中央政府全部用在醫保上的財政支出,才與隻有1 000多萬人的希臘差不多。最近不是還有人主張要拿我們的外彙儲備去救那深陷在主權債務危機的希臘去嗎?那麼誰又來救我們中國生病的老百姓呀!
燒了那麼多的錢,卻不用在老百姓身上,拿去建廣場、建高鐵,去發展經濟去、建設沒有多少收益的大項目去了。比起發改委把錢撥到其他地方去,“三公經費”隻是一個小頭,大量的錢都浪費掉了。隻要把錢留在民間,老百姓和企業會知道怎麼花才有效率。
記者:您說過,在當下中國進行新啟蒙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喚醒國人的“納稅人權利意識”,如何做?
韋森:我近幾年所提出的改革邏輯是,既然在目前格局中我們顯然還無法走向普選製的代議製民主,那麼要改革這種體製,在目前看來隻能從預算民主、限製政府的征稅權開始,從政府預算支出要實質性地受人民代表的約束和製衡上來啟動改革。
目前中國社會的許多問題,都與我們的財政體製有關。中國近些年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政府腐敗都跟這有根本的關係。你要從征稅上啟動預算民主,從建立“稅權法定”的製度上來啟動改革,就要加強人大的功能。政府征稅,要經人大的批準,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專職化。人大代表專職化,就是說要做人大代表,我不能還做演員、老總、官員,我必須是專職的、專業的,是真正代表了所在區域選民的意見和利益的,要轉達老百姓的意見、替老百姓說話。
要做到人民代表真正代表選民的利益,要人大代表專職化,首先要喚醒納稅人保護自己權利的意識。最近發生的南潯抗稅事件,就是個例子。你政府憑什麼征我的稅?你征了我這麼多稅,用到我身上了嗎?稅取之於民,用之於誰了?隻有讓老百姓都有了納稅人權利意識,才能推動人大的職能改革,才能讓真正代表選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來製約政府征稅的權力。我相信在現有體製下,我們是能夠慢慢做到預算民主的。
現在至少可以做到修改《預算法》,把稅權法定、預算公開透明等具有現代憲政民主政治精神的條款寫進《預算法》,更要把保護納稅人權利相關的條款寫進去。政府不能隨便征稅,若要開征一個新稅種,必須由人大來批準。每年政府的財政支出,不能像這樣大家隨便舉舉手就通過了。美國幾輪救市措施,是經過多少次兩院投票才通過的?我們的4萬億刺激經濟計劃,有沒有經過人大討論?財稅部門征稅不經人代會批準,政府支出也不受實質性的製約,那還要人大做什麼?
要加強人大的功能,加強對政府財政預算、收入、支出的監督和製約,從這一點上慢慢推向憲政民主。限製政府權力的核心是限製政府的征稅權,所以要從修改預算法開始,再到修改憲法。我感覺目前我們國家實際上是在朝著這個方向走,從“三公經費”公開,到財政透明,再到修改預算法和憲法,很多人都在踏實地推進這方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