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情
唐)李益
水紋珍簟思悠悠,千裏佳期一夕休。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
寫情,最綿密入心的還是詩詞。
可以用一句詩詮釋萬千情緒。
比如,這首。
用七絕“寫情”,訴說失戀的心情,不放過細枝末節。之所以可以寫得這樣刻骨入心,還得追溯詩人寫這首詩時的心境。
蔣防在《霍小玉傳》中這樣說,李益年少時來長安應試,曾經與女子霍小玉相愛。霍小玉是長安名妓,豔極一時,吸引了很多人。兩情相悅時,如膠似漆的二人立下終身相伴的誓言。誰知,李益回鄉探望親人,母親為他和表妹盧氏訂婚。他從小性子怯弱,更何況又生在“父母之命、媒約之言”的婚姻製度下,所以不敢違背母親的意思,便負了霍小玉。霍小玉性子剛烈,知道後心懷怨恨而死。從此,李益“傷情感物、鬱鬱不樂”終生。
這首詩是他鬱鬱寡歡下的一種表達。
所臥的竹席這樣珍貴華美,可是又怎樣,自己依然懷有心事睡不著覺,思緒裏全是遠在千裏之外、期盼已久的佳人之約被迫取消的事情。所愛的人,變了心,還是這樣令人猝不及防,感傷便更深。“最難將息”時,夜深人靜裏更是不能入睡。
在這令人痛苦不堪的夜裏,卻是一片風清月朗、良宵美景的景象。於是,如此美好的夜晚就更添苦悶,根本不想理會這皎潔的月色和燦爛的星光。而且,不止今夜這樣,自己從此後再不會對良辰美景充滿憧憬。月上東樓也好,月下西樓也罷,若沒了深愛的人,這月色又與自己有什麼關係呢?
對於失戀的人,清冷的月色更是徒增了無盡憂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