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仁你說這話很有道理,好像我們去年在這公園裏,那一次訣別,已經破壞到十分,我決想不到我今生尚有樂趣和幸福,我更想不到我同你仍能結婚;可見萬事不能逆料的了!現在我們自身的問題已解決,但是社會國家急需我們解決改良的事情尚多,我願意我們奮鬥去做我們為人應盡的責任,你何必這樣消極呢?
冰華咳!你還不覺悟嗎?既可由離而合,又何不可由合而離呢?
甫仁從前我們那回事情,不過偶然的事情罷了,你未免太多心了!
冰華是我意料到的,並不是偶然的事情!咳!甫仁嗬!你還不覺悟嗎?我知道你終久有明白知道的一天。
甫仁我不同你說這些喪氣話了!現在天氣不早,我們可以回家用飯了。還有許多朋友在家裏候我們吃飯哩。
(閉幕)(第五幕完)
第六幕同歸於盡
布景家庭式,右首置一方桌,上置洋裝書數套,信紙水筆等物,方桌右首一長靠椅,左首置一小圓幾,上置茶具花瓶照相等瑣物數事,兩旁置椅二,衣架一。
開幕後冰華立於方桌旁,作沉想狀,悲哭狀,決心狀,遂走到桌旁,用信紙寫字。(哭泣)
春香上
春香少奶奶,你寫什麼呢?吃茶吧!
冰華(慌張狀)不寫什麼……你少爺呢?
春香在客廳同客人談話哩。
冰華嗬!你去吧!不叫你,你別來,知道嗎?
春香是的。
冰華(由椅起身)咳!想不到我陳冰華今日這樣的結果……咳!親愛的甫仁啊!冰華這是末次同你通信了,我要鄭重一點,著看有遺漏沒有,還有同他說的話沒有。咳,哪知道你十分鍾以後,隻能看到我的絕命書嗬……?……(痛哭)
看畢,從身上掏出小藥瓶,注視……久之。作決意狀,仰藥倒於椅上,作難過抓心狀。春香上。
春香少奶奶!客人等你用飯哩!呀!怎麼你這樣了!(驚訝,急跑出)
甫仁(急跑上至冰華側)冰妹你怎樣了?(注視)啊呀!這個瓶是什……你難道是……嗬呀(取瓶住口中倒)……我的冰妹呀!(大哭暈倒)
(閉幕)(完)
與止水先生論拙著
《這是誰的罪?》的劇本
——藉以答鄧拙園先生
見八日副刊有鄧拙園先生致先生一書,評及拙著《這是誰的罪?》的劇本,幸甚幸甚。趁今日有暇,就寫出我後來發生的意見,還請指教。
鄧先生指出三個最大弱點:(一)與(三)大致很對,(二)則未敢讚同。第五幕開始時,王甫仁應該把李素貞死的事,和他父母對素貞死後的情形,略略敘述一番,如此劇情才有交代。第五幕中王甫仁有“第一感激那天毒死新人的那人”和“誰有這種俠情”的說話。我以為前句甫仁誠有之,然可不必說出來,演員但是貴要“意寫”。後句“俠情……”確不妥恰,因為當時我替王甫仁太為樂情的衝動,致信筆所致寫出來。並且於兩夜短時間趕成後,就匆匆排演,原來是應女高師敝級級友會的遊藝會的急需。既未用匠心,又素乏研究;我自思待商量的地方自然很多。副刊內當時把陳冰華留給王甫仁的一封絕筆書又沒有披露,這或許更是讀者非議這個劇本的一種極大起因。因為冰華殺素貞而複自殺的意思都在這紙絕命書,也就是這個劇本生命所寄。現在我把這紙絕命書補錄於此:
親愛的甫仁!
度君見此書時,我不知君痛苦到如何?然也不能再知君痛苦到如何了!我親愛的甫仁,家庭餘毒,殃及你我,使我不能為君的情人,而反為君的罪人!我腦海沸騰,我心房炸裂;我現在不能和你長談了!但我還沒有最後的聲明,要使你知道的,我就是毒死君之前妻李素貞的凶手!你驟聽定然要驚駭萬狀!但是沒有什麼,我親愛的甫仁!我既與君訂婚約,別人決不能奪我而棄君,當然也不能奪君而棄我;不當奪而奪之,這人便是我倆人的情敵!
我初接到君信的時候,知有人侵入我倆愛情的領域。我悲憤之餘,即欲求死。但我又想如此一死,君的愛情仍為別人奪去,則我雖死也不瞑目。所以我先殺敵人,而後自殺;使我之死,非帶得君之愛情以去也!現在君既能以神聖愛情與我,我事已了,我目的已達,我理當一死以謝君的前妻。
別矣吾夫!別矣吾夫!我還沒有貢獻於國家社會,我的事果已完嗎?我的目果能瞑嗎?雖然,我欲不死而決不可,我的親愛的甫仁!我死,替愛情的價值為一點兒的解釋!我死,所以對殺子女的父母一點兒的懲戒!我親愛的甫仁……我至親愛的甫仁嗬!……永訣……永訣了……
你的妻冰華絕筆
冰華唯殺了素貞,可以順從愛情的要求;唯自殺,可以得良心的慰藉。克勝情敵,是愛情的“真摯”;而複殉於情,是愛情的“聖潔”。我以為如此這般寫來,使觀眾知道素貞之死,是死於“情”——情的被殺!冰華之死,是死於“情”——情的自殺——;甫仁的父母昧於“情”,而妄加幹涉兒子的婚姻自由;致素貞死,冰華死甫仁死竟致“同歸於盡”。既正麵地揭示那頑固父母與專製家庭的罪惡;而又反麵地警告那青年男女的慎重用情。鄧先生以冰華毒死素貞為超乎人情以外,我殊不解?其實這種事情在古今中外的史傳說部裏,偶一檢點,定可寫成連篇累牘。餘且不說,就是舉中國史上的最有名的“人彘”一事來做個例子也可知一般。不過人類文明的結果,殺害不再這樣呆笨,而呂雉用情,又決不可與冰華同論罷了。所以鄧先生(二)點的批評,我不敢與以同意。現代一般社會主義的理論家,研究科學的結果,他們的活動已從物質方麵而擴充到精神方麵;識者都說為社會主義的一大進步。我想戲劇也免不了有同樣的趨勢。將來必抱戲劇的外表情節,和舉動必漸漸地簡略,而傾向於情神方麵之含蓄的,寄寓的,反射的,烘托的,種種暗示作用。或許一直要到“隻以心能看的”一種程度才止呢。這原是人類文化進步的結果,也隻有文化進步的智識階級才能夠得到這種間接的暗示力的教益。鄧先生說,“因為模仿也是人類的本能,反麵的警戒的鏡子,人們往往當正的模型的看了”這話一點都不錯。所以我對於《這是誰的罪?》的劇本,雖經我不變原意的修改後,也不主張拿到通常的舞台上去排演。因為這個劇本,雖然莫有價值,但是足以使通常舞台下的觀眾“當作正麵的棋型看”乃綽然有餘。談到這裏,我覺得“劇本”“演員”和“看者”,三種非“統一”不可。隻有好的劇本,而沒有適當的演員,和備有以上二種而沒有適當的看者都是不行的。必劇本,演員,看者,三種俱全而後劇本的功效才能收成,而後著者的初誌才能達到。想先生等之竭力提愛美的藝術,複熱心宜傳使之普遍,也是有個“欲下種子於先起土”的決心吧。雖然,我於此要申明一句,我說這話並不是誇我的拙作;不過一縱筆論到題外去了。這是希望讀者不要誤會的!現在要說近本題,作個結束。
這個劇本,由於潦草脫稿,太欠化煉的工夫之故,自不免有詞句描寫不甚恰當,和遺漏應添的地方。我對於鄧先生(一)與(三)兩條的批評,所以引為同意,並且要謝鄧先生的指教。但我認定這個劇本為“今代的人情劇”,是受著眼前社會上活的事實反射而產生的一個示人以“生”,不是示人以“死”的暗示劇。我的主觀論斷如此,於是乎我對鄧先生(二)條的意見不能讚同了。
又這紙絕命書在劇本上當然要披露,但在舞台上簡直沒法可以叫甫仁告知觀眾。勢唯有預先把此書印成,當排演時分散觀眾。因為主觀的王甫仁在那個時候,見了這封信,唯有吞聲咽淚地用“心”默吸,決不至予開口朗誦於(如)讚禮生之讀證明祭文嗬!
一九二二,四,十二,女高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