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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夫人是《三國演義》這部書裏被認真刻畫的一個女子。比之貂蟬、孫尚香,篇幅雖然不長,可是作者用簡潔的筆墨,寫出一個遇事不慌、膽大心細、有仇必報的奇女子。比較書中另外一些女性,徐夫人應該是寫得最為幹練的一個人物。
徐夫人的愛人是孫權的弟弟孫詡,也就是孫權的弟媳,她在書中三十八回出現了一次。猛一讀還挺奇怪,徐夫人既然是孫詡的媳婦兒,那應該叫做孫夫人啊。好比現在我們知道常識的,張大哥的媳婦,我們應該叫張大嫂,或者張夫人。雖然張大嫂自己姓趙,我們也不能喊她趙大嫂,或者趙夫人吧。如果那樣喊,張大嫂不幹,張大哥也不幹了,喊誰呢?別亂說,這是我老張的媳婦,跟老趙家沒關係!如此看,古時候不似現在,女同誌是有姓名權的,我既然姓徐,就是嫁給你老孫家,或者老趙家,或者老李家,我永遠是徐夫人。這應該是女權主義的表現?
咱們再說說孫翊同誌,他是丹陽市太守,套用現在的行情,孫翊也就是市長。書上說,孫市長性格暴躁,愛喝酒,而且是嗜酒,而且經常喜歡喝醉了。談歌喜歡喝酒,知道喝醉了有幾種表現,有哭的、有笑的、有鬧的、有唱的、有罵人的,最好的是回去睡覺的(自我表揚一句,談歌屬於喝高了就回去睡覺的那種)。孫市長喝醉了不哭、不笑,也不罵人,他喜歡打人!打誰?當然是打下屬了,打身邊的人了。打外國人他也打不著啊,再說,人家外國人也不幹啊。唉,孫市長的性格有點兒像張飛同誌了。生活經驗告訴我們,如果某人喝醉了總打老婆孩子,就屬於家庭的事務了,嚴重點兒說,屬於家庭暴力。可是你總打下屬,可就要影響工作了,打得再厲害些,就可能屬於刑事犯罪了。您說,就這麼一個性格的人,能當幹部嗎?而且還當領導幹部?怎麼不能當?他還當了市長了。丹陽市的人民群眾跟著這麼一位市長,能有什麼作為啊?您還指望他帶領著全市人民奔小康啊?孫市長還不得天天號召廣大人民群眾喝酒啊。當然,您別指望這是開人代會選舉出來的,這是任命。如果有人提意見,孫權就要說了:“我弟弟不就是有愛喝酒的毛病嘛,這跟當市長沒關係嘛。你們有意見?誰敢有意見?有意見也白有意見!難道不讓我弟弟當市長,還讓你弟弟當市長不成?”那時候也沒有人民代表大會,你也罷免不了孫市長。群眾能說什麼呢?群眾隻能說:“那您……就……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