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國際物流管理規範
第一節國際運輸管理規範
一、國際運輸的概念
(1)運輸,依據運送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貨物運輸和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又可依據地域劃分為國內貨物運輸和國際貨物運輸。
(2)國際貨物運輸,是指貨物在國家與國家、國家與地區之間的運輸。在國際貿易中,貨物運輸是國際商品流通過程裏的一個重要環節。國際貨物運輸可分為貿易物資運輸和非貿易物資運輸兩種。由於國際貨物運輸主要是貿易物資的運輸,所以國際貨物運輸也通常被稱為國際貿易運輸,對一國來說,就是對外貿易運輸,簡稱外貿運輸。
二、國際運輸的特點
(1)涉及範圍廣
在貨物的國際運輸過程中,經常需要與不同國家、地區的貨主、交通部門、商檢機構、保險公司、銀行、海關以及各種中間代理人打交道。同時,由於各個國家、地區的政策法律規定不一,金融貨幣製度不同,貿易運輸習慣和經營做法也有差別,加之各種政治、經濟形勢和自然條件的變化,都會對國際貿易運輸產生較大的影響。
(2)具有較強的時間性
在國際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品價格瞬息萬變,進出口貨物,若不能及時運到目的地,很可能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某些鮮活易腐商品和季節性商品如不能按時運到目的地出售,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將會更加嚴重。所以,貨物的裝運期、交貨期被列為貿易合同的重要條款,能否按時裝運直接關係到重合同、守信用的問題,對貿易、運輸的發展起著極為重要的影響。
(3)多為長途運輸
國際貿易運輸是國家與國家、國家與地區之間的運輸,一般運輸距離較長。在運輸過程中,往往需要使用多種運輸工具,通過多次裝卸搬運,變換不同的運輸方式,經由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中間環節很多。
(4)會涉及國際關係問題
在國際物流運輸的實務中,需要經常同國外發生廣泛的聯係,這種聯係不僅僅是經濟上的,也會牽涉國際政治問題。對於各種運輸業務問題的處理,常常會涉及國際關係問題,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因此,從事國際物流運輸的人不僅要有經濟觀點,而且也要有國家政策觀念。
(5)具有較大的經營風險
國際物流運輸由於運距長、中間環節多、涉及麵廣、情況複雜多變,加之時間性很強,因而風險也就相對較大,為了轉嫁運輸過程中的損失,各種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都需要辦理運輸保險。
三、國際運輸的作用
1國際運輸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國家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地位
隨著國際貨物運輸服務貿易的開展,各國之間的經貿往來逐漸加深,國際經濟的全球化和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的步伐日益加快。沒有運輸,要進行國際之間的商品交換是不可能的。因此,是否擁有相對先進的運輸體係或享有便捷的運輸服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國能否充分參與國際競爭,因為它決定了商品的國際成本、價格和可到達性。
2能夠改變資源的分布情況
對於社會來說,地理位置的經濟可通達性一旦提高,就可以將各地的資源和空間更大程度地吸引到全社會的經濟循環中來。因此,現代化的國際貨物運輸網絡可以改變傳統的經濟地理概念,扭轉自然的資源分配狀況,使缺少資源的國家和地區處於使用資源的優越地位。
3能夠促進國際物流與貿易的發展
(1)在國際物流與貿易中,進出口商品在空間上的流通範圍極為廣闊,而空間上的流通是離不開國際運輸的。商品成交以後,隻有通過運輸,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條件把商品交給對方,貿易的全過程才算最終完成。因此,國際運輸是國際物流與貿易不可缺少的環節。
(2)國際貨物運輸工具的不斷改進,運輸體係結構、經營管理工作日趨完善和現代化,使得開拓越來越多的國際市場成為可能,而且,由於交貨更為迅速、準時,運輸質量更高,運輸費用更節省,這大大提高了對外貿易的經濟效益並且進而使得國際之間的經濟聯係日益加強,國際分工日趨深化,國際物流與貿易愈加發展。
4是平衡國家外彙收入的一種重要手段
國際貨物運輸是一種無形的國際貿易,它用於交換的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運力,所以,就一國來說,投入國際貨運的力量越大,效益越高,就是投入國際市場的商品越多,也就能得到越多的外彙收入。
5能夠促進交通運輸的發展
(1)交通運輸可按運輸的對象和運送的範圍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國際旅客運輸,國內貨物運輸和國際貨物運輸四類。從世界範圍來說,海上運輸的絕大部分貨運量屬於國際貨物運輸;航空運輸中的國際貨運量也占有較大的比重;國際貨運量在鐵路運輸中所占比重較小一些,但由於時間緊、運輸要求高,常常是優先運送的對象;此外,國際貨運量在公路運輸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尤其是在國際貿易高度發達、國土較小、公路發達的歐洲,國際公路貨運占有重要的地位。
(2)國際貿易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迫使各國的外貿運輸部門不斷地根據新形勢的要求,及時采用和引進國外先進的運輸組織技術,開辟新的運輸渠道,這就大大加速了對先進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四、國際運輸成本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就是在市場中為實現運輸服務而購買要素所引起的財務成本,以及運輸服務提供者自己投入的機會成本。
運輸的直接成本可以粗略地劃分為經營管理成本、使用成本與設備、設施成本三個部分。
(1)經營管理成本
該部分成本主要包括購置費(資金成本、折舊)、燃油、人工、設施使用費、其他稅金和管理費等。
(2)使用成本
使用成本主要包括車輛擁有費(資金成本)、燃油、設施使用費稅和時間成本等。不同方式的使用者成本所支付的成本項目也大不相同。例如,乘公共汽車,一般隻要支付公共汽車的變動成本,而小汽車出行者要支付公路的建設費(即固定設施成本)和所有的變動成本。
(3)設備、設施成本
設備、設施成本主要包括運輸設備、設施的新建、改造、維修保養成本等,主要包括資金、土地、勞動力和原材料。一般的運輸設施由政府提供,政府可以通過征收普通稅、燃油稅、養路費等方式轉嫁給消費者。固定設施的投資需要大量資金,但建成之後,大部分就變成沉沒成本,而對進一步的決策作用不大。
2間接成本
(1)間接成本主要是由於運輸的外部性導致的。從形式上說,當一群人的活動影響了另一群人的福利而沒有給予人以報酬或補償時,就產生了外部性。例如,乘飛機的旅客給住在航線下方的人所帶來的噪聲成本;乘車的旅客給公路幹道附近的居民帶來塵土和震動等。
(2)由於運輸的間接成本直接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所以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運輸的間接成本主要是由擁擠和汙染引起的。交通過度擁擠帶來的成本主要是指時間成本。每條公路都有其最大承載量,然而,任何駛入公路的個人使用者隻考慮到他個人負擔的成本,在大多數情況下,他不知道他施加給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外部成本和擁擠成本,結果,每個駕車者隻考慮公路使用者承擔的平均成本,而不考慮他的旅行對其他車輛造成的擁擠後果。這使得運輸的邊際成本遠大於平均成本,造成了效率的損失。
(3)運輸對環境的負麵影響主要包括噪聲和大氣汙染。這時往往需要政府幹預,可以采取對汙染源征收清汙費或者頒布汙染標準等方法。
第二節國際物流倉儲管理規範
一、保稅倉庫貨物進口管理規範
保稅倉庫貨物進口主要有兩種情況:本地進貨與異地進貨。
(1)本地進貨
當進口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入境時,應由貨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入境所在地海關申報,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在報關單上加蓋“保稅倉庫貨物”戳記並注明“存入××保稅倉庫”,經入境地海關審查驗放後,貨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將有關貨物存入保稅倉庫,並將兩份“進口貨物報關單”隨貨帶交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經營人應在核對報關單上申報進口貨物與實際入庫貨物無誤後,在有關報關單上簽收,其中一份報關單交回海關存查(連同保稅倉庫貨物入庫單據),另一份由保稅倉庫留存。
(2)異地進貨
進口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以外其他口岸入境時,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按海關進口貨物轉關運輸管理規定辦理轉關運輸手續。貨主或其代理人應先向保稅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提出將進口貨物轉運至保稅倉庫的申請,主管海關核實後,簽發“進口貨物轉關運輸聯係單”,並注明貨物轉運存入保稅倉庫。貨主或其代理人憑此聯係單到入境地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入境地海關核準後,將進口貨物監管運至保稅倉庫所在地,貨物抵達目的地後,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按上述“本地進貨”手續向主管海關辦理進口申報及入庫手續。
二、入庫操作規範
入庫通常分為拆箱入庫與散貨入庫。拆箱入庫是指海運集裝箱裝載的貨物,在倉庫收貨區拆封,卸至托盤上。拆箱入庫又有兩種:機械拆箱,貨物已打托盤或木箱,可以用堆高機直接開進集裝箱內卸裝;人工拆箱,貨物呈鬆散堆棧,須以人力逐件搬出後堆放於托盤。散貨入庫是指一般貨物與空運貨物(未曾事先堆棧在托盤上並固定者)自倉庫的收貨碼頭卸下堆棧在托盤上,散貨入庫作業基本流程為:
1卸貨
2入庫驗收
為了防止商品在儲存期間發生各種不應有的變化,在商品入庫時首先要嚴格驗收,弄清商品及其包裝的質量狀況。
入庫驗收的基本內容為:
(1)數量驗收
在進行數量驗收時,必須把好點數、記碼單和碼垛三個環節,以保證數量準確。
(2)質量驗收
對入庫商品進行內在質量,即對商品的物理、化學性能的檢驗和通過耳、鼻、手等感覺器官,並利用簡單工具檢驗。檢驗商品是否受潮、玷汙、腐蝕、黴爛、缺件、變形、破損、損壞等。
(3)包裝驗收
包裝對商品安全運輸和儲存關係甚大,是倉庫驗收中必須重點檢查的一項工作,對商品包裝是有具體規定的,如木箱板的厚度,打包鐵皮的箍數等,倉庫都要按規定進行驗收。
3辦理入庫手續
貨物入庫時,應由倉庫保管員填寫入庫通知單,完整的入庫單據必須具備以下四聯:送貨回單、儲存憑證、倉儲賬頁和貨卡,並附上檢驗記錄單、產品合格證、裝箱單等有關資料憑證,以證實該批貨物已經檢驗合格,可以正式上架保管。
4貼上相應的儲位標簽(或條形碼)
5貨物上架
貨品進驗完畢後,依性質的不同由倉儲管理係統分配儲位,上架人員將依照終端打印機印出的卷標黏附在貨物外側後,纏上透明收縮膜,以堆高機放置入貨架或是大貨區。大貨區主要適合大量出貨而且進、出頻繁的品類,另外,它是零庫存作業中不可或缺的場地,但是,必須要有良好的進、出碼頭,以及妥善的整倉動線規劃。
三、儲存保管操作規範
1貨物存放操作規範
(1)在儲存區域內,全托盤裝載的貨物被分配到預定的托盤位置上。這種草種通常有兩種常用的貨位分配方法,即可變貨位與固定貨位。
(2)可變貨位安排係統,也稱做動態定位,是在每次有新的裝運到達時允許產品改變位置,以便於有效地利用倉庫空間。而固定貨位安排係統,則是在選擇區內為每種產品分配一個永久性的位置。隻要產品的移動流量保持相同水平,儲存物品就始終保持這種位置。如果物品的流量一旦發生增減,就有可能對儲存物品進行重新分配位置。一般情況下,固定貨位安排優越於可變貨位,因為它可以對某種物品提供及時定位。
(3)由於不同商品具有不同的性能,因此對儲存條件的要求也不同。對於那些怕潮濕和易黴變、易生鏽的商品,應存放在較幹燥的庫房裏;對於怕熱易溶化、易發黏、揮發、變質或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商品,應存放在溫度較低的陰涼場所;另外,性能相互抵觸或易串味的商品不能在同一庫房混存,以免相互產生不良影響。特別是對於化學危險物品,要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分區分類安排儲存地點。
2貨物保管操作規範
一般情況下,倉庫中貨物保管的方式主要有:地麵平放式,將保管物品直接堆放在地麵上;托盤平放式,將保管物品直接放在托盤上,再將托盤平放於地麵;直接推放式,將貨物在地麵上直接碼放堆積;托盤堆碼式,將貨物直接堆碼在托盤上,再將托盤放在地麵上;貨架存放式,將貨物直接碼放在貨架上。
3貨物檢查、盤點操作規範
(1)保管期間貨物的檢查
在對貨物保管的過程中,保管人員應對貨物進行經常和定期的檢查,以確保在庫貨物的質量完好、數量準確。
(2)貨物的盤點
貨物的盤點是指定期或臨時核對庫存商品實際數量與保管賬上的數量是否相符;查明超過保管期限、長期積壓貨物的實際品種、規格和數量,以便提請處理;檢查商品有無質量變化、殘損等情況;檢查庫存貨物數量的溢餘或缺少的原因,以利改進貨物的倉儲管理。
四、出庫操作規範
1核對倉單
倉庫接到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出庫通知後,必須對倉單進行核對。因為存貨人取得倉單後,可以通過背書的方式將倉單轉讓給第三人,也可以分割原倉單的貨物,填發兩份以上新的倉單,將其中一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存貨人與倉儲人原來所簽訂的合同關係被轉讓部分規定適用於第三人。第三人在取得倉單後,還可以在倉單有效期內,再次轉讓或分割倉單。但是《合同法》規定,存貨人轉讓倉儲物提取權的,應當經保管人簽字或蓋章。
2核對登賬
核對完倉單以後,倉庫財務人員要檢查貨物的品名、型號、規格、單價、數量等有無錯誤,收貨單位、到站、銀行賬號等是否齊全和準確,單證上書寫的字跡是否清楚,有無塗改痕跡,是否超過了規定的提貨有效期等。如果核對無誤後,可根據憑證所列各項內容,登入商品保管賬,核銷儲存量,並在出庫憑證上批注發貨商品存放的貨區、庫房、貨位編號以及發貨後應有的儲存數量。同時,收回倉單,簽發倉庫貨物出庫單,寫清各項內容,連同提貨單或調撥單,一起交倉庫保管員查對配貨。
3配貨、備貨
財務人員轉來的貨物出庫憑證經複核無誤後,倉庫保管員按出庫憑證上所列項目內容和上麵的批注,到編號的貨位對貨,核實後進行配貨。配貨中要執行“先進先出”、“易壞先出”、“不利保管先出”的發貨原則。貨物從貨垛上搬下後,應整齊堆放在備貨區位上,以便刷嘜、複核、交付等備貨作業的進行。備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整理包裝
倉庫應清理原貨包裝,清除積塵、汙物。對包裝已殘損的,要更換包裝。提貨人要求重新包裝或者灌包的,要及時安排包裝作業。
對原包裝標誌脫落、標誌不清的進行補刷、補貼;提貨人要求標注新標誌,應在提貨日之前進行。
(2)散貨組合
為了作業方便,對零散貨物進行配裝,使用大型容器收集或者堆裝在托盤上,以免提貨時遺漏。
(3)將貨物裝托盤或成組
如果提貨人要求裝托盤或者成組,應及時進行相應作業,保證作業質量。
(4)轉送到備貨區備運
將要出庫的貨物預先搬運到備貨區,以便能及時裝運。
備貨時,發現有下列情況的商品,要立即與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聯係,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認為可以出庫,並在正式出庫憑證上簽注意見後,方可備貨、出庫;否則,不備貨、不出庫。對以下商品不備貨、不出庫。
◎沒有全部到齊的一票入庫商品。
◎入庫驗收時發現的問題尚未處理的。
◎商品質量有異狀的。備貨中發現出庫貨物的包裝如有破損、斷繩、脫釘等情況,倉庫要負責加固修理,嚴格禁止包裝破損的貨物出庫。
◎出庫貨物應附有質量證明書抄件、磅碼單、裝箱單等。機電設備等配件產品,其說明書及合格證應隨貨同行。
4查對複核
備貨後倉管人員應立即進行複核,以確保出庫貨物不出差錯。複核的形式由保管員自行複查、保管員互核、專職人員複核、負責人複查等。
5辦理出庫交接手續
對備齊貨物經複核無誤後,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當麵與提貨人或運輸承運人按單逐件點交清楚、分清責任、辦好交接手續。自提貨物待貨物交清後,提貨人應在出庫憑證上簽章;待發運貨物保管人員應向發運人員點交,發運人員在出庫憑證上簽字。發貨結束,應在出庫憑證發貨聯上加蓋“發訖”或“商品付訖”戳記,並留據存查。同時,應由倉庫填寫出庫商品清單或出門證,寫明承運單位名稱、商品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和編號,並會同承運人或司機簽字。出庫商品清單或出門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倉庫發貨人員留查;第二聯由承運人交倉庫,以便門衛查驗放行;第三聯給承運人作為交貨憑據。
6填單銷賬
(1)貨物發出以後,保管人員應在出庫單上填寫“實發數”、“發貨日期”等項內容,並簽名。隨後將出庫單及相關聯證件資料及時交送貨主,以便貨主辦理貨款結算。保管人員根據留存一聯出庫憑證清點貨垛餘數,並與賬、卡核對,登記、核銷實物保管明細賬,賬麵餘額應與實際庫存量和貨卡登記相符;出庫憑證應在當日清理,定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在規定時間內,轉交賬務人員登賬複核。
(2)當一批貨物發完後,應根據出入庫情況,對收發、保管、溢缺數量和垛位安排等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改進工作,並把這些資料整理好,存入商品保管檔案,妥善保存,以備日後查用。
第三節國際物流單證管理規範
一、國際物流單證
國際貿易主要是以單證的買賣來實現其交易過程的。貿易合同簽訂後,在組織貨源、裝運、將貨物從出口商倉庫轉移到進口商倉庫的整個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單證的繕製、處理、交換和傳送。而這些單證又將成為外彙管理、運輸、銀行、保險、商檢、海關以及其他政府機構對進出口企業的貨物和物流業者的運載工具進行監管、宏觀調控的依據。由此可知,單證是國際物流中必不可缺的手段,是國際物流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單證根據其性質和用途的不同,可分為以下三類:
1官方單證
官方單證指我國有關主管部門為了管理上的需要,規定某些需進出口單位報請主管機關,經審核批準後方可予以簽發的單證,主要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許可證,A、B。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般原產地證。
(3)普惠製產地證書(FormA)。
(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
(5)委托報關協議書。
(6)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報關單,A、B。
(7)出入境貨物報驗單,A、B。
(8)海關轉關運輸貨物準單
(9)出入境貨物通關單,A、B。
(10)出口收彙核銷單。
(11)出口退稅專用貨物報關單。
2商業單證
商業單證指由出口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上的要求而製作的單證,主要有:
(1)信開信用證。
(2)彙票,第一聯、第二聯。
(3)本票。
(4)支票。
(5)商業發票。
(6)新西蘭海關發票(Form59A)。
(7)領事發票。
(8)形式發票。
(9)保險單。
(10)船長收據。
(11)受益人證明。
(12)船齡證明。
(13)船級證明。
(14)班輪公會船隻證明。
(15)集裝箱船隻證明。
(16)航程證明。
(17)寄樣證明。
(18)寄單聲明(或寄單證明)。
(19)電傳抄本。
(20)貸記、借記通知單。
3運輸單證
運輸單證指由托運人、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單證,主要有:
(1)海運出口貨物代運委托單等,A、B、C。
(2)進口訂艙聯係單。
(3)訂艙單。
(4)承運貨物收據。
(5)收貨單。
(6)裝箱單。
(7)裝船通知。
(8)集裝箱裝箱單、托運單。
(9)集裝箱場站收據。
(10)集裝箱裝運單。
(11)集裝箱裝載清單、聯運提單。
(12)直達或轉船海運提單。
(13)空運貨物托運單。
(14)航空主運單。
(15)航空分運單。
(16)郵包收據。
(17)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
(18)鐵路聯運提單。
(19)提貨單。
(20)設備交接單,A、B。
二、單證詐騙與防騙
1單證詐騙
(1)國際物流市場上總是存在一些投機商,企圖在一些不太嚴密的環節鑽空子,特別是對在貿易領域中廣泛使用的電子商務,國際商會還沒有切實可行的措施出台。銀行隻是根據“單證相符,單單相符”的原則付款交單,沒有顧及“單貨相符”。因此,國際物流從業人員如果外貿知識欠缺,或責任心不強、麻痹大意,極易上當受騙。由於這些案件發生在不同的主權國家,其損失大多無法挽回。因此,物流公司的員工必須熟悉國際貿易術語和權責劃分,以及官方單證、商業單證、貨運單證等,並能熟練運用相關程序。
(2)詐騙者常用的單證詐騙伎倆有:預借提單、倒簽提單、保函出口商與承運人勾通簽發清潔提單以及偽造跟單信用證所要求的提單、保險單、商業發票、裝箱單等。
2防騙措施
(1)巧借擔保
國際物流風險通過第三方擔保是可以部分轉嫁的,如為防止裝假貨、以次充好,買主可找獨立的檢驗人或可靠代理人對貨物預檢,出具證明;對租船業務,船東要求承租人提供銀行保函,防止繞航卸貨和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投保人向資信良好的保險公司(如國際保賠集團、聯合王國保賠協會、西英保賠協會和中國船東互保協會)投保等。
(2)嚴把單證關
船東保證提單隻由有權力的人簽發一份正本,不出預借提單、倒簽提單、不負責任的清潔提單;船長應拒絕在非正常“共同海損”情況下,租船人提出的往海裏拋貨的請求,以免負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買方應盡量選擇對己有利的發運條件,準確無誤地繕製單證,增加信用證議付條款,做好跟單托收;銀行也要堅持“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原則,發現不符點應堅決不予結彙,以防止風險的累積。
(3)資信調查
資信調查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和途徑(如銀行、專業資信調查機構、商會、協會、駐外使領館商務參讚處等)對貿易客戶或合作夥伴的資金及信用等方麵進行調查了解。通過資信調查,我們就能預先區分哪些是皮包公司、單船公司以及背負債務的二手超齡船隻,從而盡量選擇那些資信良好的船公司。
第四節國際物流報檢操作規範
一、報檢操作規範
國際物流進出口報檢是指對外貿易關係人向檢疫機構申請檢驗。報檢也稱報驗。凡屬檢疫範圍內的進出口商品,都必須進行報檢。
1報檢的時限、地點
(1)根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的有關規定,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檢務部門是受理報驗、簽證放行和計費工作的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出入境檢驗或申報、計費、簽證、放行、證單、簽證印章等工作。
(2)一般情況下,出境貨物最遲應於報關或裝運前一周報檢,對於個別檢測周期較長的貨物,應留有相應的實驗室工作時間,報驗30天仍未聯係檢驗檢疫事宜的,作自動撤銷報檢處理。
2報檢的基本範圍
(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簡稱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的,如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出入境商品目錄》的商品。
(2)輸入國家或地區規定必須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證書才準入境的。
(3)有關國際條約規定必須檢驗檢疫的。
(4)申請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或普惠製原產地證明書的。
報檢人在報檢時應填寫規定格式的報檢單,加蓋報檢單位印章,提供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的單證資料,並按規定交納檢驗檢疫費。
二、抽樣操作規範
檢疫檢驗機構在接受報驗後,應該及時派人到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現場檢驗內容包括貨物的數量、重量、包裝、外觀等項目。現場檢驗一般采取國際貿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樣法(個別特殊商品除外)。抽樣時須按規定的抽樣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隨機抽樣,以便樣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質量。
為了切實保證抽樣工作的質量,同時又要便利對外貿易,必須針對不同商品的不同情況,靈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樣方式。常用的抽樣方式有以下幾種:
(1)包裝前抽樣
為了避免出口商品抽樣時的拆包損失,特別是對用機器打包的商品在批次分清的前提下,采取在包裝前進行抽樣的方法。
(2)出廠、進倉時抽樣
在倉容緊張、翻垛困難的情況下,對出口商品可事先聯係安排在出廠時或進倉時進行抽樣,同時加強批次管理工作。
(3)甩包抽樣
如進口大批量的橡膠,按規定以10%抽樣,采取在卸貨過程中,每卸10包甩留l包,供抽樣用,既可使抽樣工作便利,又能保證樣品的代表性。
(4)生產中抽樣
有些出口商品,如冰蛋、罐頭等,可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根據生產批次,按照規定要求,隨生產隨抽樣,以保證代表性,檢驗合格後進行包裝。
(5)開溝抽樣
對於散裝礦產品,如氟石、煤炭等,都是露天大垛堆存,抽樣困難,且品質又不夠均勻,一般視垛位大小,挖掘2~3條深1米的溝,以抽取代表性樣品。
(6)流動間隔抽樣
大宗礦產品抽樣困難,可結合裝卸環節,在輸送帶上定時抽取有足夠代表性的樣品。
(7)裝貨時抽樣
出口大宗散裝商品,有條件的可在裝船時進行抽樣。如原油用管道裝貨時,可定時在管道中抽取樣品,出口食鹽在裝船時每隔一小時抽樣一次,這種樣品的代表性都很好。但采取這種方式時必須事先研究,出口商品的品質必須能符合出口合同的要求,或是按檢驗機構的實際檢驗結果出證進行結算的才適用,否則在裝船時發生檢驗不合格,就難以處理。
三、檢驗操作規範
1根據我國商檢法規的相關規定,內地省市的出口商品需要由內地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內地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當商品的裝運條件確定後,外貿經營單位持內地檢驗機構簽發的“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向口岸檢驗機構申請查驗放行。
2口岸檢驗是指經產地檢驗機構檢驗合格,運往口岸待運出口的商品,運往口岸後申請出口換證的,口岸檢驗機構派人進行的查驗工作。
3口岸檢驗中發現有漏檢項目或需要重新進行檢驗的,口岸檢驗機構要將漏檢的項目進行補驗,需要重新檢驗的要按照標準的規定重新檢驗;口岸查驗中發現貨物包裝有問題或不合格,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工整理,經重新整理或換包裝後,再進行查驗;口岸查驗中如果發現“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有誤時,應與發貨地的檢驗機構聯係更正。
4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免驗辦法》規定,凡列入《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檢驗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經收貨人、發貨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國家檢驗部門審查批準,可以免予檢驗。具體來說,凡具備下列情況之一者,申請人可以申請免驗:
(1)在國際上獲質量獎(未超過3年時間)的商品。
(2)經國家商檢部門認可的國際有關組織實施質量認證,並經檢驗機構檢驗質量長期穩定的商品。
(3)連續3年出廠合格率及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率均為100%,並且沒有質量異議的出口商品。
(4)連續3年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率及用戶驗收合格率均為百分之百,並且獲得用戶良好評價的出口商品。此外,對進出口一定數量限額內的非貿易性物品和對進出口展品、禮品及樣品,申請人憑有關主管部門批件、證明及有關材料,也可申請免驗和辦理放行手續。
5凡要求免驗並符合上述條件的進出口商品,由申請人向國家檢驗部門提出書麵申請。國家檢驗部門受理申請後,組織專家審查組對申請免驗的商品以及其製造工廠的生產條件和有關資料進行審查,並對產品進行抽樣測試。
6專家審查組在審查及時產品檢驗的基礎上,提出書麵審查報告,經國家檢驗部門批準,發給申請人免驗證書,並予以公布。
7獲準免驗進出口商品的申請人,憑有效的免驗證書、合同、信用證及該批產品的廠檢合格單和原始檢驗記錄等,到當地檢驗機構辦理放行手續,並繳納放行手續費。對需要出具商檢證書的免檢商品,檢驗機構可憑申請人的檢驗結果,核發商檢證書。
四、證書領取
1商檢證書
檢驗機構在對出口商品檢驗後,對檢驗合格的商品,按照對外合同、信用證、有關國際規定或者報檢人員的要求,可出具各類商檢證書,證書種類主要有:品質證書、數量或重量證書、衛生證書或健康證書、消毒證書、貨載衡量檢驗證書、熏蒸證書、價值證書、測溫證書、獸醫證書等。
2領取商檢證單
檢驗機構簽發的有關商檢證單有利於出口商品在國內有關部門辦理手續或方便檢驗機構之間溝通情況,簡化檢驗程序,這些商檢證單,主要有:
(1)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是出口商品經發運地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對內簽發,用於商品出口時申請人憑此單向口岸檢驗機構申請出口檢驗換證用。
(2)出口商品放行單。法定檢驗商品經檢驗合格後對內簽發,海關憑此對法定檢驗商品驗放出口。
(3)不合格通知單。不合格通知單是出口商品經檢驗機構檢驗不合格時對內簽發的。簽發此單後出口商品不能放行出口。
(4)預驗結果單。預驗結果單是出口商品經檢驗機構預先檢驗合格後對內簽發,用於商品出口時向當地檢驗機構換證用。
(5)委托檢驗結果單。委托檢驗結果單是檢驗機構接受有關單位的委托申請,對商品進行檢驗後對內簽發,供申請人了解委托樣品情況用。
(6)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此單是檢驗機構對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性能鑒定合格後對內簽發的。使用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單位向檢驗機構申請包裝容器使用鑒定時必須提供它。
(7)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單。此單是海運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經檢驗機構進行使用鑒定合格後對內簽發,供外貿經營單位裝運出口危險貨物和辦理出口裝運等手續用。
第五節國際物流報關管理規範
一、報關單位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製度實際是報關注冊登記製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準成為報關單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報關員辦理。報關員必須經海關培訓、考核合格並獲得由海關頒發的《報關員證》才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1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有:經批準有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經海關認可,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的經營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的企業;其經海關認可的經常辦理進出口貨物手續的單位。
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
(1)經貿管理部門批準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
(3)銀行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
(4)《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
(5)有關部門批準開業的證件副本或者影印件。
以上內容經海關審核批準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2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並同時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資信證明文件,如有足夠的流動資產或銀行存款、保證進出口貨物稅款能夠及時繳納的證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機構投保並向海關提交金融機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者通過公證機關以固定資產抵押形式保證繳納的資信證明文件。申請經海關審核批準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企業取得報關單位的資格後,即可由專職或兼職報關員辦理貨物進出關境的手續。
報關單位的資格隨同原申請成為報關單位的企業的撤銷而自動終止。如更改注冊登記內容時,需重新向海關申請。
二、報關期限
(1)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在《海關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出口貨物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報關期限是不同的。
(2)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除海關特許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在裝貨前給海關以充足的查驗貨物的時間,以保證海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3)如果在這一規定的期限之前沒有向海關申報,海關可以拒絕接受通關申報,這樣,出口貨物就得不到海關的檢驗、征稅和放行,無法裝貨運輸,從而影響運輸單據的取得,甚至導致延遲裝運、違反合同。因此,應該及早地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做到準時裝運。
(4)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載運該貨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向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的通關申報手續。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加快口岸疏運,促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使用,減少差錯,防止舞弊。
(5)如果在法定的14天內沒有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將征收滯報金。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的15天;轉關運輸貨物為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的第15天;郵運進口貨物為收到郵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為海關申報之日。滯報金的每日征收率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計算滯報金的公式為:
滯報金總額\\u003d貨物的到岸價格×滯報天數×05‰
(6)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存儲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確屬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除外。
三、報關基本流程
1申報
(1)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口時,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同時提供批準貨物進出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報關的主要單證有以下幾種:
◎進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兩份(有的海關要求報關單份數為三份)。報關單填報項目要準確、齊全、字跡清楚,不能用鉛筆;報關單內各欄目,凡海關規定有統計代號的,以及稅則號列及稅率一項,由報關員用紅筆填寫;每份報關單限填報四項貨物;如發現情況有無或其他情況需變更填報內容的,應主動、及時向海關遞交更改單。
◎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兩份(有的海關要求三份)。填單要求與進口貨物報關單基本相同。如因填報有誤或需變更填報內容而未主動、及時更改的,出口報關後發生退關情況,報關單位應在三天內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
◎隨報關單交驗的貨運、商業單據。任何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都必須在向海關遞交已填好的報關單的同時,交驗有關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接受海關審核諸種單證是否一致,並由海關審核後加蓋印章,作為提取或發運貨物的憑證。隨報關單同時交驗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有:海運進口提貨單;海運出口裝貨單(需報關單位蓋章);陸、空運運單;貨物的發票(其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需報關單位蓋章等);貨物的裝箱單(其份數與發票相等,需報關單位蓋章)等。需要說明的是如海關認為必要,報關單位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訂貨卡片、產地證明等。另外,按規定享受減、免稅或免驗的貨物,應在向海關申請並已辦妥手續後,隨報關單交驗有關證明文件。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製度,是對進出口貿易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保護手段。我國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也采用這一製度對進出口貨物、物品實行全麵管理。必須向海關交驗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並不固定,而是由國家主管部門隨時調整公布。凡按國家規定應申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報關時都必須交驗由對外貿易管理部門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並經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後始能放行。但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所屬的進出口公司、經國務院批準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個部位所屬的工貿公司、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屬的進出口公司,在批準的經營範圍內進出口商品,視為已取得許可,免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隻憑報關單即可向海關申報;隻有在經營進出口經營範圍以外的商品時才需要交驗許可證。
(2)除上述單證外,對國家規定的其他進出口管製貨物,報關單位也必須向海關提交由國家主管部門簽發的特定的進出口貨物批準單證,由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後再予以放行。如藥品檢驗,文物出口鑒定,金銀及其製品的管理,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管理,進出口射擊運動、狩獵用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進出口音像製品的管理等均屬此列。
2貨物查驗
(1)進出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準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
(2)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並支付費用。
(3)海關查驗貨物時,要求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到場,並按海關的要求負責辦理貨物的搬移、拆裝箱和查驗貨物的包裝等工作。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複驗或者提取貨樣、貨物保管人應當到場作為見證人。
(4)查驗貨物時,由於海關關員責任造成被查貨物損壞的,海關應按規定賠償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辦法:由海關關員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查驗貨物,物品損壞報告書》一式兩份,查驗關員和當事人雙方簽字,各留一份。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數,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確定後,由海關填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損壞貨物、物品賠償通知》,當事人自收到《通知單》之日起,三個月內憑單向海關領取賠款或將銀行賬號通知海關劃撥,逾期海關不再賠償。賠款一律用人民幣支付。
3批準放行
(1)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並依法辦理了征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後,在有關單據上簽蓋放行章,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裝運貨物。此時,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才算結束。
(2)進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需海關特殊處理的,可向海關申請擔保放行。海關對擔保的範圍和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
第22章國際物流管理製度與表格
第一節國際物流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保稅倉庫提貨員崗位職責
(1)負責從保稅倉庫提取貨物用於進料加工、來料加工項目加工生產成品。
(2)按照進料加工、來料加工的申請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3)按時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記賬員崗位職責
(1)負責接收並傳遞倉管員所傳遞的各種出、入庫單據。
(2)配合倉庫管理人員做好檢查與盤點工作。
(3)負責核對倉單和出庫憑證,進行核對登賬,並製作相應的財務報表。
(4)做好出、入庫商品的歸檔工作。
(5)按時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1)製訂倉庫管理運行及維護改造計劃、支出預算計劃,在批準後貫徹執行。
(2)嚴格貫徹執行倉庫保管製度及其細則規定,防止收發貨物差錯出現。入庫要及時登賬,手續檢驗不合要求不準入庫;出庫時手續不全不發貨,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簽批。
(3)負責倉庫區域內的治安、防盜、消防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對意外事件及時處置。
(4)合理安排物料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碼,不得混合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
(5)時刻關注倉庫內物料的儲存環境,經常關注溫度、濕度、通風、鼠害、蟲害、腐蝕等因素,並采取相應措施。
(6)定期對倉庫物料盤點清倉,做到賬、物、卡三者相符,協助物料主管做好盤點、盤虧的處理及調賬工作。
(7)負責倉庫管理中的入出庫單、驗收單等原始資料、賬冊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及時編製相關的統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