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是判決你們離婚了,這麼久了怎麼又去上訪?”
劉祥武告訴了我事情的前後經過。
2011年,我不同意離婚,但是法院硬是給判離了,我不服,就上訴。上訴後,我前妻把手機號換了,傳票也沒地方送,然後法院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公告。公告之後,她還是不到法庭應訴,我就到她家裏,去找我的前丈母娘,讓她把彩禮、見麵禮,還有我結婚的花銷還給我。她不給,我就賴在她家村子裏不走,晚上睡在她家外麵。
她覺得這樣影響她家的名譽,於是就叫了一幫人,半夜把我打了一頓。幾個人把我架上車,拉出村子,扔在一個不認識的地方。
被打後,我就報案了,但是兩個不同屬地的警察相互扯皮,都不管。黃岡警察說歸武漢管,武漢警察說歸黃岡管,我不服,就到省廳來上訪。
在武漢市公安局大廳,我聽一個公安人員說,有一個女的,肚子被人搞大了,找不到男的。我過去看了看,就認識了葉秋鳳。
交談中,葉秋鳳告訴我說,她在深圳一家手鏈廠打工,跟我們湖北大冶金牛鎮這個男的認識了,兩個人產生感情,後來就同居了,她肚子大了之後,這個男的就跑了。跑了以後,這個女的就說,反正知道他家的地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於是就挺著大肚子來湖北找這個男人。找到大冶這個男人家後,村裏人說這家人都搬出去了,搬到海南去了,家裏頭就剩一個空房子了。農村這種現象也很正常,很多人都不在村子裏麵,村支書也說這個人好幾年沒有回來過了。
後來這個男的給葉秋鳳打電話,說他得了癌症快要死了,這輩子對不起她,要她自己處理這個孩子,然後就失蹤了。葉秋鳳就到各大醫院腫瘤科去打聽,但是找不到。於是她就給各大媒體打電話,想利用媒體找到這個男的。她跟媒體不算熟,沒人采訪她,她就橫下心來賴在公安局,想讓公安局把這個男的給揪出來。公安局說,這個事情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
我告訴她,這個事情公安局管不了。過了幾個小時,我的事都處理完了,她還沒走。我問:“你怎麼辦呢?要不我打個電話,把你送到救助站?”
她問我,救助站能不能保證找到那個男的。我說救助站保證不了,隻能保證把你平安送回家,國家給你買票。
她說:“這不行,在我們農村沒辦結婚證回家生孩子的話,父母哥嫂都不會接受的,為了孩子,必須找到這個男人。”
我幫她聯係媒體,後來報紙登了關於她的新聞。我把她送到救助站,救助站解決了她的吃住,還準備派幾個人把她護送回廣西老家。當時她就給我打電話,就說不找到這個男的,回去也是死路一條,已經懷孕八九個月了,這麼大想引產也不可能。救助站就說:“這個事情是你劉祥武引起的,你必須給我過來一趟,你解釋清楚和她是什麼關係。”
我說我是好心人。救助站說:“不可能,社會上沒有你這樣的好心人,你必須過來一下,解釋一下你跟葉秋鳳的關係。你是不是和這個女的聯合起來想騙政府的錢?葉秋鳳肚子裏的孩子說不好就是你的,現在既然你做了這個好事,那就好事做到底吧!”
我怎麼解釋他們也不信,最後說讓我過去和他們一起做葉秋鳳的思想工作,說服她回老家。我又坐車回到救助站,但她本人還是不想回去,我說:“那你可以跟著我回去,我安排你吃住。”
我問祥武:“你是不是想把她弄回去做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