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說:“當初我們的確看好九龍城花園項目,但是,我派公司地產部的經理去作了進一步了解後,發現這一地帶的樓層有高度限製,不能造得太高,這樣項目就不合算,不能再搞了。但是,因為公司要完成兩千萬港幣的利潤目標,我不僅把南州國信的第一筆300萬美元挪作他用,還想方設法地讓溫正顯把第二筆2450萬元人民幣打到我的賬上來。”
但是,在程祖的追問下,何春打的“幌子”很快站不住腳了。其實,何春急需國信的資金並不完全是因為九龍城花園項目開發不劃算。因為,那個時候的何春,資金已經越來越困難。用他自己的話說:“當時香港亞洲公司因為購置房產多,攤子鋪得太大,每月要支付按揭款一千萬港幣,已經沒有資金轉動了。而我當時與上海花霞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又急需付錢,所以,就急著找溫正顯求援,調用國信公司的資金支付上海花霞公司的購房款。”
因此,當何春趕到南州爭取第二筆資金時,知道又有好處可撈的溫正顯竟主動趕到他的住處。何說:“其實,我當時已經走投無路了,雖然我還有許多公司,麵上看去也不錯,但這僅能騙騙溫正顯而已。”溫正顯來到他的住處後,何春采取了兩個戰略:一是用假象迷惑他,讓他相信投資回報並盡快掏錢;二是安排個地方讓他吃好玩好並用美元封住他的口。
溫正顯趕到何春住處後,何春拿出一萬美元給他,說:“你自己買點東西吧。”溫正顯沒怎麼推辭就收下了。這樣,何春就開始做思想工作了。他說:“300萬美元的投入太少,沒法搞九龍城花園項目,能不能將剩餘的300萬美元也打進來,把香港的項目做大?”
溫正顯道:“我在境內無法將人民幣打到香港去,在境外又一時調不出那麼多的外彙額度。”
何春說:“可以用人民幣將錢打給我,因為我在上海要投資,我再在境外以亞洲公司的名義將相應的資金打到香港旗得公司賬上。”
按照第一次董事會上通過的協議規定,南州國信的第二筆資金要到何春在九龍城簽訂土地合同之後才可以支付,所以,溫正顯此事完全可以不必同意打入第二筆資金。但是,拿了好處的溫正顯不但不反對,還與何春一起唱起了雙簧,炮製出了一份假合同。
因為溫正顯說資金打到國內無法做賬,必須找一個名義。於是,何春提出將上海夏威夷花園B3樓3至10樓物業50%的權益轉讓給南州國信公司,但雙方都明確這份協議隻是國信公司財務做賬用的,是虛假的。
這樣,2450萬元人民幣便直接由國信打入到何春在上海的春天置業公司物業發展部。何春把這筆錢用於他向花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購房款。
如果說溫正顯此時還蒙在鼓裏的話,那麼,兩個月以後在香港召開的旗得公司第二次董事會上總該清醒了。然而,何春卻再一次用“糖衣炮彈”將溫正顯擊昏了過去。這次會議期間,何春又送給溫正顯2萬港幣,同時送上一枚香港97回歸紀念金幣(價值3萬港幣)、一套奧運會金牌得主簽名的紀念金幣(價值1萬多港幣)。顯然是“吃人家的嘴軟”的原因,當何春在會上提出因為規劃方麵的原因而放棄九龍城花園項目開發計劃時,溫正顯並不感到吃驚,更未采取措施查明真相,而是一再聽任何春擺布。何春進一步提出:“已經由國信公司投入的資金仍由我運作,以後一並按利息歸還香港旗得公司。”這樣一來,國信公司的300萬美元和2450萬元人民幣,便成了何春個人的借款。溫正顯同意了這個建議,並在會議紀要上簽了字。
這場收買與被收買的交易,終因一場意外事件而暴露了出來。1998年7月,香港金融風暴開始,房地產價向下狂瀉。何春在香港的亞洲公司岌岌可危,即將倒閉。當省國信察覺到投資風險並向何春催款時,何春又生一計借以拖延。他提出:將自己事實上分文未投資的所謂香港旗得公司的50%股權轉讓給國信,另外再將自己在廣州、深圳的部分物業作價4500萬元人民幣轉讓給國信。這樣,何春便可以繼續占用國信的那兩筆資金了。
要不是因為群眾舉報而對國信采取措施,這兩筆資金還不知道要被拖到猴年馬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