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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於天青坐在辦公室裏接到省民政廳焦處長打來的電話。焦處長與於天青曾在同鄉飯局上一起吃過幾次飯,此外倒並沒有什麼來往。他打電話使於天青感到有些意外。原來,焦處長是來關心陳強那件事的。他問陳強的事現在怎麼了,於天青說現在暫時就這樣,到時候有進展再說。焦處長道:“陳強是我的一位朋友,他的事請關照一下。”於天青當時沒細想,便順水推舟地道:“我知道了,既然是你的朋友,我一定會關照的。”

這話說出去後,心裏卻覺得有些怪。陳強是不是在說假話呢?如果他心裏沒有鬼,他退出700元後為什麼還要托人打來電話呢?難道他膽子真的那麼小,害怕收受700元的事會受到什麼處罰?還是因為別的什麼?

過了一段時間,就聽說江蘇押貨人員何小華又寫信舉報了,而且這次是直接找林業部舉報的。林業部把信件轉到了林業廳。這次之所以沒有再給中央領導包括中央紀委寫信,估計是覺得這種信寫了沒用,幹脆換種寫法試試。因此,紀委這條線就再也沒有收到他的舉報信。但是,這回聽說省林業廳的姚副廳長非常惱火,在他的指令下,直接收了厚潭木檢站三名檢查人員的上崗檢查證。這樣一來,魏通、周曉林、洪黃蘭三人就隻好在家待業了。

於天青對省林業廳的做法很不以為然。在事情沒有搞清楚之前,就貿然收了人家的證件,這是不是太過分了?萬一到時候證明何小華在說假話,三名執法人員是受冤枉的,那該怎麼辦?身為省林業廳領導,這麼做是否妥當?

據市林業局的人說,省廳姚副廳長發火的原因,除了6800元的事情外,還認為他們三人執法不符合程序,比如應該貨主簽的字卻讓中介人陳強代簽了,在計算木材方數時將小數點從十位數錯點到個位數上了,等等。姚廳長認為,三名檢查人員問題不少,先停了他們的工作再說。

於天青仍然認為姚廳長的做法過分了一點。但是,他們沒有機會替木檢站說話,也沒有時間說。因為,接下來於天青、王之問等人就去忙別的大要案去了。

不能不提的是,由於於天青在外地的辦案點一呆就是半個月一個月的,回到家裏時,妻子開始和他鬧別扭。女兒生病掛吊針,但他卻沒有時間關心過一下。這已經不止一次了。妻子隨口一句:“反正有沒有你這個人都是一樣的,幹脆我們離婚算了!”

妻子一發火,於天青就開始沉默。這叫做“敵進我退,敵疲我打”,在夫妻關係學上,他認為也很符合毛澤東的遊擊戰術原則。妻子一個勁地發牢騷,硬說要離婚,可他不溫不火,隻是時不時地安慰和解釋幾句,倒使她發不出更大的火。唉,誰讓他做了黨的紀檢工作呢?這倒不是這工作一定有多崇高,既然幹了這行,領導叫他去辦案,他敢不去麼?況且,動不動在外地呆上個把月的又不是他一個人,省紀委辦案室的同誌,也都是一樣的呀!

還沒等妻子罵夠,於天青又該出發了。

那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於天青到辦公室裏準備一個材料。走到省委門口時,碰到了省紀委常委高玉鳳,高常委叫住他說:“明天省林業廳要下去調查,而且江蘇押貨人員何小華也要來一起見麵。你看看是不是一起去一下,把有關情況再當麵了解清楚。”

江蘇人敢那麼老遠趕來,一般來說裏麵可能會有內情。當然也不一定。比如說,上次的調查報告報上去後,江蘇老板可能會把何小華狠狠批評一頓,弄不好還會叫他自己掏出6800元來,這何小華沒辦法,隻好打腫臉充胖子,再到這裏來糾纏一次了。這麼一想,於天青就對這個案子沒什麼興趣了。何況,省林業廳的指令隻能發到市林業局,他沒權對省紀委指手劃腳。如果一定要繼續查,那得由中央級紀委來督辦。如果省林業廳對紀委的調查報告不滿意,那是他們自己的事。

這幾天比較吃力,晚上九點多鍾,於天青就躺在床上睡了。大約十點鍾左右,家裏的電話響起來了。省紀委副書記林雲深在電話裏道:“明天省林業廳要來人,上次那個案子是你們參與查的,我們幾個書記商量了一下,請你明天到厚潭去,把那件事情再搞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