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天青便責問道:“還有一個問題,你既然知道自己多付了6800元但沒有發票,為什麼不去追問清楚呢?明知道6800元被他們私分了,為什麼還要拿出一千塊錢送給陳強和店主羅雲呢?你們究竟給了他們多少?”
何小華對這個問題回答得有些結巴,道:“我當時隻想早點把這件事情處理完,知道6800元沒有開發票,但也不敢問,隻得先走了再說。至於一千塊錢的事,當時是我讓貨車司機出麵打點的,具體給了他們多少,我也不清楚。因為數目不多,我沒有問得太清楚。而且,貨車司機可能自己也買香煙抽了點,這些我也沒太在意。”
於天青對何小華的回答不太滿意,接下來又問道:“還有,我們還想問一下,你自己的身份請說一說,你在公司裏是個什麼身份?”
何小華臉一紅,道:“我是公司裏的生產廠長。”
於天青不留情麵地道:“你們老板不是說已經把你辭退了麼?”
何小華道:“是的,我現在已經不在公司裏了。我現在在老家無錫自己開了個膠合板商店。”
其他人接著向何小華提了些問題,總之,大家對他印象不太好。他既然已經被辭退了,現在又代表原先的公司來,就算撈點鈔票回去,弄不好也是落到他自己口袋裏去的。
吃過中飯後,大家繼續開會。不過,這回讓何小華坐到隔壁休息,大家具體商量怎麼查這個案子。
省林業廳的馮處長簡單地總結了幾句後,省紀委重案室主任於天青提出:“今天機會很好,木檢站三名當班人員、中介人陳強以及舉報人何小華三方麵的人員都到齊了。何小華早上也談了一些細節。我看是不是借這個機會,好好查一查。不過,就今天下午半天時間恐怕還查不清楚。具體怎麼查,還得商量一下。我看,是不是先從三名木檢人員開始查呢?”
在大家討論時,王之問已經有了查案的初步想法,於是,便大膽地插道:“我補充幾句。早上何小華已經談到了一些細節,這對我們辦案是有利的。我認為這件事情完全可以搞得清楚。現在看來,這個案子是關鍵的是除何小華外的三個證人,而省城的那名出租車司機最重要。我認為,我們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把這名出租車司機找到,如果他證明當時何小華確實給了陳強2.2萬元,那就馬上對陳強及三名木檢人員采取行動。如果出租車司機證明隻給了1.5萬元,那我們就沒有必要找他們了,這件案子就到此為止。”
省林業廳的馮處長道:“這個司機能找到麼?”
王之問說:“能找到的,發票上有出租車公司的圖章,也有他本人開票的筆跡,隻要到出租車公司一查就可以查出來是誰。”
程經補充道:“隻要查一下發票上的號碼就行,買發票都有登記的。”
省林業廳的馮處長道:“這個司機確實很關鍵,不過,我覺得今天這個機會很難得,是不是趁何小華和陳強等人都在場,我們讓他們雙方當麵對質一下。”
王之問對這個辦法提出懷疑,程經道:“我們辦案不能這麼搞吧?”
省紀委的人極力反對,覺得像他們說的那樣去做,是會把案子搞亂的。
於天青道:“對質隻能造成罵街的局麵,誰都不會承認自己說謊。”
王之問說:“就算承認了,也不能算數,現在算數了,到時候還可以翻案。我們辦案還是要重證據。”
在省紀委的一再反對下,馮處長首先表示服從辦案部門的意見,不再堅持對質。其他人見馮處長都這麼說了,也不再表示什麼。
商量完後,於天青決定親知帶人去找出租車司機。而程主任呢,則把何小華帶到了市林業局的綠原山莊,意思是把他再審一審,萬一他說謊的話,還要拿他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