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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通說:“是這樣的,當時我老婆生小孩我向他借了兩千塊,但後來我還了他一百塊的。”

王問:“你是什麼時候還他一百塊的?”

他說:“有一次他幹什麼事情,向我借七百塊錢,我給了他八百塊錢,說你到時候還我七百塊好了!”

王嚴厲地道:“不對!你的話不符合常理。按常理應該是:他當時向你借七百塊錢,你應該給他七百塊錢,到時候讓他還你六百塊錢!”

他說:“不會的,我當時是給他八百塊錢!”

王問:“你是什麼時候給的,他究竟為什麼事情向你借七百塊錢?”

他結巴道:“我想不起來了”由於他知道案子就要結了,說話也較隨便,就信口說了一句道:“反正你去問問他看,有一次我給他七百塊錢,但實際上是給了八百塊的。”

王故意試探道:“這七百塊錢我很清楚,這不是另外一次你們一起敲詐來的麼,每人分到七百塊錢?”

魏通又笑了起來,道:“哪裏,不會的。他是向我借了七百塊錢。”

可是,他對這七百塊錢的來龍去脈總是說不清楚。

於是,於天青讓王停止了筆錄,當機立斷地要他下樓到117房間。王之問想,說不定這就是另一次敲詐來的,洪黃蘭承認當然好,要是不承認,也就算了,反正領導催著要結案,能省也就省了算了。

洪黃蘭坐在那裏,正根據我的要求,把自己近年來與人一起到貨車司機那裏“討”來吃的西瓜、甘蔗、桔子等等物品仔細地列出來。

王之問進去後就指著他的鼻子道:“我問你,魏通有沒有給過你七百塊錢?”

洪黃蘭楞了一下,道:“還有七百塊?”

王之問看他聲音輕,不堅決,便厲聲道:“有沒有給你七百塊!”

洪黃蘭臉色忽然紅了起來,雖然不算太紅,但沒有逃過他的眼睛。

王之問知道這裏麵有名堂,便一怒而起,訓道:“魏通都說清楚了,你還不交代?有沒有七百塊?”

洪黃蘭這回倒沒有太頑固,他可能以為魏通真地說清楚了,便遲疑地道:“讓我想想,還有一個七,七百塊?”

王在一旁不停地逼問。

過了一會兒,他道:“有的,我想起來了,就是廣東那輛貨車!”

王要他說得清楚點,他說:“就在同一天晚上,也是4月13日,那天還有一輛廣東運往湖州的裝紅木家具的貨車,因為超方,要沒收變價處理。最後,貨主再三懇求,他給了我們一萬兩千三百塊,說發票隨你們怎麼開,反正有得多歸你們分。這樣,我們就開了一萬零兩百塊的發票,剩下兩千一百塊錢,三個人每人分了七百塊。”

王叫洪黃蘭坐下來,把這個經過再詳細寫一寫。

然後,王又上樓到205房間,一見到坐那裏笑嘻嘻的魏通,就狠狠地訓了他一通。王問:“你老實交代,你在木檢站總共收了多少鈔票?你給我一筆一筆全部講清楚!”

王沒有點他廣東紅木家具這一筆,因為我想,如果他承認這七百塊的話,很可能和洪黃蘭講的不是同一筆,那樣的話,他們查案的成果就會進一步擴大。最理想的就是,魏通在辦案人員淩厲的攻勢下,將自己的問題一筆一筆講出來,哪怕是兩三筆也好,接下來,王之問再到樓下來收拾另外兩個家夥,大家講的次數越多他的收獲就越大。

王臨走前,又劈頭蓋腦地將他罵了一通,收拾起桌子上的紙和筆,不再給他做筆錄了。

魏通又被王刮的這陣暴風雨搞得有些意外,灰溜溜地站在一邊,像是要哭。

王到106房間找周曉林,把這件事情點了點。他想了想,道:“有的,我想起來了,廣東那車紅木家具,我是拿到過七百塊錢。”

周曉林和洪黃蘭態度不錯,交代得也比較清楚。但是又兩天過去了,魏通還是沒有開口,罵他他不反抗,問他他不吭聲。推他幾下,他眼睛睜開來看我一下,王發現他的兩隻眼珠子大大地,又黑又黃,完全是一副癩蛤蟆般的木然態度。

唉,癩蛤蟆呀癩蛤蟆,最怕的就是這種貨色呀。

領導再三要他們速戰速決,沒辦法,於天青也很為難,沒辦法,隻好讓王之問點了廣東這筆。這樣,魏通終於承認了這筆帳。

在做完筆錄,準備叫他們退贓時,周曉林竟然叫魏通和洪黃蘭各替他出三百塊。王問這是什麼鈔票,他說:“準確點說,是三百三十塊。前幾天,在陳強被你們叫進來後,陳強的那位辦廠的朋友和我們商量了一下,決定到市裏麵去走一走,活動一下。要我們給他一千塊錢,我們三個人每人出三百三十幾塊錢。這筆錢,我已經替他們墊出去了,魏通和洪黃蘭應該還我的。”

天曉得,原來他們竟然還幹了這些名堂。不知道陳強的那位朋友到什麼地方活動過了。反正每次辦案前就要求紀委領導頂住說情壓力的,因為既然接手了案子,是誰也不買帳的。這次紀委領導也沒有提起過有什麼人來說情。看來,就是那一千塊錢花了,也是白扔到水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