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農民之間確立環境正義的理念和製度。農民應該與城市居民一樣平等享用環境資源、清潔環境而不遭受資源限製和環境汙染的權利,但現實是,由於曆史和現實的原因,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在環境資源的分配和使用方麵常常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由於社會排斥,農民承受著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風險的最大衝擊,他們麵臨著最為嚴重的環境問題。而且城市的環境改善是以犧牲農村環境為代價,通過截汙,城市水質改善了,農村水質卻惡化了;通過轉二產促三產,城市空氣質量改善了,近郊汙染加重了;通過簡單填埋生活垃圾,城區麵貌改善了,城鄉接合部的垃圾二次汙染加重了。環境汙染由城市向農村轉移和擴散導致的城市與農村之間的環境不公正,不僅損害了廣大農民的利益,更為嚴重的是違背了我們社會主義社會所倡導的公平正義。例如,沿海地區是我國經濟最發達地區,然而發展成果的分享卻是不公正的。由於環境汙染,一部分沿海漁民在沿海高速的發展和高度繁榮中不但沒有提高生活品質和水平,反而生存狀況越來越糟,甚至還喪失了生活來源,遭到社會排斥,形成了下向流動。環境正義論是鄉村社會現代生態倫理的基礎和核心。環境正義論主張諸如農民這樣的弱勢團體有免於遭受環境迫害的自由、權利——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資源的永續利用以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以及每個人、每個社會群體對幹淨的土地、空氣、水和其他自然環境有平等享用權的權利。因此,在鄉村社會進行生態倫理建設就要在農民中確立環境正義的理念,使其真正地關注基本的環境知情權、生存權和平等權。隻有當他們意識到環境是和自己的生存息息相關,並同等地享有關於生態的一切權利的時候,他們就會養成保護環境的自覺,樹立起生態倫理的基本意識。
要幫助農民樹立正確的發展觀。當人們的生活處於貧困之時,為了生存,他們必然會向自然伸手,靠天吃飯。合理的索取不會引起大自然的負擔,但是一旦索取過度,當環境無法承受時,就會受到環境的報複。這是很淺顯的道理,似乎人人懂得,但並不是人人都能遵守。“發展”涉及如何看待自然、如何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問題。十七大報告曾指出:“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生存發展。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對於鄉村社會而言,就是要根據各地不同情況,走出一條與效益協調,與資源利用和再生協調,與環境承受能力協調,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發展之路。要徹底改變那種隻重數量不重質量,隻顧眼前不顧未來,隻重增長不重結構的粗放式農業發展模式,積極發展生態環保型農業,將生態環境作為潛在物質財富和潛在生產力保護起來。因此,逐步引導農民端正價值觀念,增強資源危機意識,落實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要幫助農民摒棄傳統的單一的經濟發展觀,不把經濟效益看做唯一目的,努力克服在自然資源開發過程中片麵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經濟理性,同時重視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使鄉村和農業經濟係統與自然生態係統相和諧,做到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堅持積蓄後發優勢的可持續發展理念;要引導農民改變傳統生產經營方式和落後的生活習慣,倡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推動農民的鄉村生活真正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在農民中倡導正確的生態消費觀。如果說,在轉變傳統經濟增長方式,走生態化生產的道路,是推進鄉村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生產基礎,那麼,樹立生態消費意識,建立生態消費模式,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的生活基礎。生態消費也叫適度消費,經過理性選擇的、與一定的物質生產和生態生產相適應的消費規模與消費水平所決定的、並能充分保證一定生活質量的消費都可以稱為適度消費。一是要扭轉很多農民潛意識裏自然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錯誤觀念,要求農民堅持適度消費,在不超越生態係統的承受能力範圍內滿足自身的合理需要;二是要反對一切針對自然的揮霍性、奢華性、鋪張性的消費觀念和行為,反對脫離現實生存環境與合理需求的高消費方式。當然,農民的生態消費觀還體現在積極參與“綠色消費”,在消費過程中自覺抵製對生態環境有消極影響的物質產品和消費行為,主動購買符合環境標準的綠色產品,用正確的消費導向引導生產經營者製造對環境友好、對健康無害的產品,向著保護生態環境的方向轉變,實現人類與環境的和諧演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