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謹點點頭。
兩人先後洗了澡。葉秋荻雖有客房,但兩人還是同睡一床,隻是再也沒有就各自的遭遇展開討論。
聽著對方的呼吸聲,她們徐徐地滑入了變幻莫測的夢鄉……
第二天,A局的人都去賓館開會了,秦小謹無事,無須向誰請假,就讓葉秋荻領著她去了陽光律師事務所。
女律師陽光很熱情地接待了她們。秦小謹捧著一杯熱茶,將她多次遭受性騷擾的經過原原本本地訴說了一遍。
“《蓮城早報》上葉記者作的性騷擾的專題報道我是期期都看了的,原來是因你而來的呀!”陽光目光灼灼,一副精明幹練的樣子,聲音響亮地說,“我還從未接過這樣的案子,你勇氣可嘉!他確已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我全力支持你打這個官司!”
“那就太謝謝你了!”秦小謹和葉秋荻異口同聲說。
“先別謝,關鍵問題是,你手裏有沒有確鑿的證據?”陽光說。
秦小謹想想,搖了搖頭。
“他對你強行猥褻侮辱時,也沒有在身體上留下抓痕什麼的?”陽光問。
“沒有。”秦小謹說。
“這就麻煩了,民事訴訟講求誰主張誰主證,如果原告不能舉出證據證明被告有性騷擾的行為,則必敗無疑。”陽光從文件夾裏拿出一份資料,說:“這是我剛收到的一個材料。今年7月,西安某公司一位30歲的員工王女士,將她所在公司的總經理告上了法庭,其理由就是對其實施性騷擾,要求對她賠禮道歉,王女士因此成為全國首例已在案的性騷擾案當事人。王女士稱,早在1994年,經理就多次以將她調到好的部門為誘餌,在辦公室裏對她動手動腳。遭到她嚴厲斥責後,經理不僅沒能收斂,反而變本加厲,要求和她一起去酒店開房。因她每次都嚴厲拒絕,經理竟在工作中處處刁難,無故克扣福利和獎金。”
“這案子後來怎樣?”葉秋荻急切地問。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法院不公開庭審了此案,結果是法院以缺乏證據為由一審駁回了王女士的起訴。王女士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此案最近審結,王女士敗訴。法院的判決理由是,原告與被告雖然是工作上的上下級關係,但一般不發生工作上的接觸,原告未向法院提供充分、直接的證據來證明被告對其存有性騷擾和其他報複行為。”陽光說。
葉秋荻說:“這對女人太不公平了,性騷擾除非發生在大庭廣眾之下,否則你要她怎麼舉證?昨天黃某騷擾小謹,倒是被她丈夫看到了,可他正由此懷疑小謹與黃某有染,怎肯願意作證?再加上他們是夫妻關係,隻怕法庭也難以采信吧?”
“是這樣。”陽光思忖著點點頭。
“這麼說,我就告不了他,隻能任他欺侮了?”秦小謹失望地說。
“目前情況看,你隻能這樣。建議你以後注意收集證據,有了證據,法律才會施以援助之手。以我的經驗,黃某不會罷休的,這對你搜集證據有利。隻是,性騷擾與性犯罪往往隻有一步之遙,這對你是非常危險的!”陽光告誡道。
“隻要能告倒他,我不怕擔這個風險!”秦小謹說。
“也隻有告倒了他,才會徹底安全。”葉秋荻說。
“隻要有了證據,我竭盡全力幫你打贏這個官司!”陽光說。
“可是,我怎麼去取證呢?”秦小謹發愁道。
告別了陽光律師,兩人默默地走在大街上。
秦小謹一直愁眉不展。
“哎,有辦法了!”葉秋荻眼睛一亮,從包裏摸出袖珍錄音機,塞進秦小謹手裏,“把這個給你,他一接近你,你就錄音。你罵他、反抗他,還有他調戲你的聲音,錄下來了,就是有力的證據嗬!”
“嗯!”秦小謹點點頭,想想說:“秋荻,我還有個想法。”
“什麼想法?”
“反正康有誌是不讓我回去的,我幹脆搬到我的辦公室去住。”秦小謹說。
“住在我那裏蠻好的嘛,互相也有個伴。”葉秋荻說。
“我不想侵占你的生活空間,影響你的生活習慣。再說,我住到辦公室,也有利於我收集證據。”秦小謹說。
“你想引蛇出洞?太危險了,你可要當心!”葉秋荻擔憂地摟住她的肩。
“你放心吧。事到如今,我確實沒有什麼好怕的了。”
秦小謹表情剛毅,語氣沉著,一點不像個弱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