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提醒他說:“那她怎麼辦?”
“我們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德爾煩亂地反問。
“傻瓜,會有人發現她的。”
“我們開走她的車,隨便留在某個地方,當人們發現她時,我們早就脫離幹係了。”德爾咧嘴笑了笑說。
“公園裏總是有警察在巡邏。”迪克說,“也許有警察看見我們的汽車停在那裏,還有她的汽車。警察的記性好,他們會記下牌照號碼的。”
“我們怎麼辦?”
“得把她藏起來。藏在池塘裏,呃?”迪克說,“也許一個星期,最好是一月或一年,假如沒人知道池底有屍體,那麼,她可能永遠不會被發現。必須讓她沉入池底,一直沉落在下麵,讓池塘裏的魚吃掉她,這樣就不會有屍體,沒有屍體,就無法證明謀殺;即使能記住汽車牌照也沒用。”
他們用手挖出許多石頭,把手都搓破了。
然後,他們把石頭塞進女孩的口袋裏。
下一個難題是把屍體放進水中。“得到深一點的地方。”迪克說。
“多深?”
“四五米深,你不會估計嗎?”
他們倆誰都不會遊泳。但他們知道,站在岸邊把屍體拋進池塘裏,不會拋多遠的。因此,他們必須攜帶她進水,那意味著,他們必須脫掉衣服,穿濕衣服他們可能會被凍死,而潮濕又沾汙泥的衣服,可能會遭受嫌疑。
於是,他們脫掉衣服,凍得渾身發抖地進入冷水中。
才到岸邊五六米遠的地方,他們就已經陷入泥中,屍體浸在水中,石塊墜著正往下沉。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放下屍體,然後大步奔回岸邊。
他們把衣褲披在潮濕的身上。
還有腳印。他們討論是否要弄掉那些腳印。
“腳印沒有什麼意義,有些腳印甚至不是我們的。反正隨時會下雨,雨會衝洗掉它們。”迪克說。
還有女孩的皮包,他們在小徑找到皮包的時候,發現裏麵有汽車鑰匙——它是他們所需要的。皮夾裏麵有16元錢,這些他們決定不該浪費。
其他東西都是廢物,都是些該除掉的,像梳子、化妝品、刷子、唇膏、眉筆等。
迪克又跑回池邊,他抓住皮包的長帶子,高舉著用力拋進池塘中央。
在空中的時候,皮包口開了,裏麵的一些東西掉出來,落在池塘中央,像石頭一樣沉了下去,除了一張黃色的化妝紙,還在漂浮……如同墳頭上的一朵雛菊。兩人看了一會兒,急急回到小徑上,邁步朝汽車走去。
時間已近6點,冬天天色暗得很快。
皮特懶洋洋地倚坐在巡邏車上,他在想,他是否該進林子裏喊那些人出來。
他聽見了小徑上的腳步聲,同時看見樹林中有鮮豔的顏色。一紅一藍——漸漸接近,他如釋重負。
正如他早先所猜測的,是兩個年輕的無賴。
然而,真正令他覺得意外的是,他們分開走。穿紅色羊毛襯衫的向“佳寶”走,穿藍夾克的向“馬自達”走。
“藍夾克”開始拉“馬自達”的車門,但打不開,於是將鑰匙插進匙孔。
皮特覺得不對勁。像這樣兩個家夥開“佳寶”沒有錯,但他們分乘兩輛車來公園裏見麵,就不對了,何況像穿藍夾克的家夥,不像是駕駛一輛幾乎是全新汽車的人。
那個穿藍夾克的開門開得好慢,皮特側身過去問:“散步愉快嗎?”
“什麼?”那孩子旋轉身子,他的兩眼發直,臉上有獰笑。
“我問你,散步愉快嗎?”
“呃……當然……愉快。”短短的話,說得結結巴巴。
這孩子在發抖,皮特瞥一眼正在弄鑰匙的手。那手凍得通紅,但天還沒冷到那程度,那手是濕的,出汗嗎?不,孩子抖成這樣不會是汗,水弄濕的?可能是池塘的水。
事實上,這孩子到處都是濕的。
這個孩子必定在池塘裏遊過泳。公園裏是禁止遊泳的。
然而,他沒有采取行動,因為沒有證據。現在,那孩子已經開了“馬自達”的門,正輕鬆地在駕駛座上坐下來。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調節鈕,找到它,往後推了一下,以便把座位放大一點,他抬起頭,仍然咧嘴笑著,關上車門。“佳寶”的引掣在怒吼,並且已經在倒車,“馬自達”也倒車,然後跟著“佳寶”車走了。皮特繼續站著,注視著兩輛汽車消逝。這時,皮特才真正領悟3到剛才所看見的事情:那無賴把車座往後推。
皮特開始走向他自己的汽車,然後停住。調節座位並不能證明什麼,但顯然那座位不適合他……
那人個子可能比他小,一個女孩子?
樹林裏還有另外的人嗎?
皮特開始向小徑跑,50米後,他停步大叫:“這裏有人嗎?”
沒有回答,林子用沉默戲弄他。
他繼續跑。皮特不是年輕人,他太胖,不宜做這種事,但是,他不能停止。
池塘!他記起那雙濕襪子。他離開小徑,穿過樹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這裏。
皮特一眼就看到泥濘岸邊的新腳印,不錯,那兩個無賴是來過這裏遊泳——或涉水。瘋啦,在這樣的天氣裏。在涼水中,不論遊泳或涉水玩,都是講不通的。
這裏沒有女孩來過的證據,隻有兩個無賴。孩子們氣盛,什麼事都會做。但是,汽車座又怎樣解釋?
皮特望著沒有漣漪的湖麵。那裏有東西,現在他仔細地看,似乎是一張濕的化妝紙,或者是紙巾。那沒有什麼不平常,人們經常在附近拋置廢物。
他在漸趨昏暗的光線下,眯眼看到其他的東西。一個小小的黑黑的東西漂浮在水麵,可能是一根樹枝。
他是瘋了。他隻是一個公園巡邏警察,但一個警察要具有對人的細致的觀察,尤其是對專門製造麻煩的年輕無賴。他討厭無賴。因此,他脫下鞋襪,卷起褲管,涉水進入池中。
他總算把那東西撈到岸邊,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筆。
他兩腳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筆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當然,這種東西一定屬於女孩子。它是木製的,它會浮——但漂浮不久。
皮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車旁,用無線電和值班副警長聯絡。
“也許你最好先查那輛馬自達。”他提議,“號碼JO—15788,我很有興趣看看車是誰的。然後,查查紅色佳寶老爺車,1959年的,牌照號碼WY—203354。”
“皮特,”副警長打岔說,“車主犯了什麼罪?”
“在公園裏遊泳。”
“遊泳?”
“對!罪名就是這個!”皮特吼道,“在他們逃跑之前逮住那兩個家夥,好嗎?以遊泳的罪名拘留他們,一直到我放幹池塘裏的水。”
都是為了愛
All for Love
“瓦特,你準備把人家怎麼樣?”安娜賣弄風情地說。
她的聲音黏膩膩的,雙眼迷離。她一定是覺得有些燥熱,因為此刻她已脫掉毛衣,一雙肥手擱在桌麵上。可憐的安娜,她已經人老珠黃、風韻不再,她的雙手胖得幾乎變了形,大腿上青筋外露。她的丈夫已經把那瓶原封未動的杜鬆子酒喝下去了一半,他甚至不想多看她一眼。
“瓦特,你要把人家怎麼樣?”她再次問道。當她探身過來時,豐滿肥大的乳房落在桌麵上,“你是不是要帶我上樓?可是咱們不必再用杜鬆子酒來助興了。”
不,他不會帶她上樓,他對她僅存的就是一點兒溫情了。可悲的安娜,沒有人相信她的金發是真的,還有那塗在睫毛上的黑玩意兒……他心中暗暗祈求她不要哭,否則那黑黑的睫毛油流到麵頰上,就更沒法看了。
安娜是非常堅強的,或許她不會哭,但是現在還沒有到告訴她真話的時候。即便她心理上早有準備,可他卻提不起勇氣。他在兩個酒杯裏又倒滿了酒。
“瓦特,”她對他說,“如果我再喝的話,我就沒有辦法給你準備晚飯了。今晚我要為你做點兒好吃的。”
他沒有問她什麼好吃的,隻是說:“我喝過下午茶了。”說著,猛喝了一大口酒。
她也喝了一口酒,但是微笑裏卻深藏著一絲憂慮和關切。
“瓦特,”她脫口而出,“你該不會是被解雇了吧?”
他搖搖頭。他並不是懦夫,他隻是開不了口。要打破沉默,他需要借助一點兒酒精的作用,可如果他再喝下去的話,就沒法談話了。為了他自己,總得勇敢起來。今夜,無論如何也要把事情解決。
“安娜。”他開始說,本想說得很大聲,可一出口的聲音卻很柔和。
“安娜,我要離開這個家。”他有些哽咽。
顯然,安娜並沒有當真。她眨眨眼睛,凝視著他,以為他喝醉了。
“我沒有醉,安娜,”他用堅定的語氣說,“我告訴你,我要離開這個家,離開你,今晚我就離開。我本來可以在電話裏跟你說,或者留封信給你,可我不能那麼無情,所以,安娜,我還是選擇當麵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