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子失蹤了(3 / 3)

“那個家夥不斷地罵罵咧咧,甚至在大街上就大叫起來:‘我還沒拿到工錢呢!’

“我想探聽出他從哪兒來,是誰雇的他,可是這個家夥守口如瓶,就是不肯透露。他越是這麼神秘,我就越要跟緊他。無論如何,他是要回去的,隻要跟著他,我就可以查出他的地址和職業,順藤摸瓜就能查出菲利克斯的底細。三番五次他試圖擺脫我,但都失敗了,於是變得氣急敗壞起來。

“我們在大街小巷裏溜達了近三個小時,將近五點時,又去喝了幾杯啤酒。喝完酒後,離開酒吧,我們站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該要往哪裏走。這時,那個家夥搖搖晃晃地突然撞到我身上來,而我沒有預料到他會這樣,差點兒撞倒一位老太太。我不得不趕忙去扶老太太,可就這一轉眼的工夫,這家夥就已跑得無影無蹤了。馬上我就穿過馬路,到另外一條街去找。後來又回到酒館去找,已經完全找不著那家夥的蹤影了。我覺得今天真是太窩囊了,別提有多懊惱。最後,我決定去總公司找艾赫利先生報告,之後,布洛頓先生把我帶到這裏。”

霍克講述完後,誰也沒有再說話。在講述的過程中,班利警官一如既往地沉思著,他審慎地將布洛頓先生的報案和霍克的彙報作對比、聯係,將不容置疑的事實挑出來,而把當事人的主觀想法盡量分離出來,然後,又不斷地思考著一些特別的關聯之處。雖然沒有任何理由讓班利警官懷疑這兩人,但是如果他們所言屬實,那麼,桶子的存在和後來被領走的事就是真的了。但還有一點讓他心存懷疑,那就是真的有一具死屍裝在桶子裏嗎?現在看來,能證明這一點的證據還不充足。

“布洛頓先生說,有具死屍裝在那隻桶子裏,霍克,你也認為那是死屍嗎?”

“是的!有一隻女性的手臂立在桶裏,我們都看到了。”

“也許那隻是件雕刻品!桶子的標簽上不是也寫明裏麵裝的是‘雕刻品’嗎?”

“不!起初的時候,布洛頓也這麼說,但又仔細查看之後,他才認同了我的說法,那絕不是雕刻品,的確是死屍的肢體!”

不管怎麼說,兩人都非常堅決地認為,那個肢體是一具死屍上的。可是他們並沒有確實可信的證據,隻是“一看就知道,那是具死屍”。警官也隻好半信半疑。突然,他又想,醫學院的學生經常會搞惡作劇,也許那桶子裏隻有一隻手臂或一隻手。

他又問霍克:“在布魯庫奇號上,菲利克斯不是交給你一封信嗎?還在你那裏嗎?”

“在。”霍克說著,拿出信,交給了警官。這張信紙的頂端印有公司的正式名稱,公司基層職員都會用它。信是這樣寫的:

聖卡特林碼頭,布魯庫奇號,霍克先生:

寄給菲利克斯先生的桶子的事情,我和布洛頓、菲利克斯已經洽談過了。現在已確認,桶子的確是屬於菲利克斯先生的。布洛頓與你的約定也已經作廢,所以請你立刻安排交貨。

接到信後,盡快把桶子交給菲利克斯先生。

將貨物交與收件人是本公司應負的責任。勞煩你代表公司隨同客戶將貨送走,完成工作後複命。

I\\u0026C海運公司

常務董事 X·艾赫利

X·X代筆

1912年4月5日

單看字母X,很難琢磨出它其中的含義,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它象征著某人的某種地位。信中簽名的筆跡的確屬於同一個人,“艾赫利”格外顯眼。

“這封信的信紙是用貴公司專用的信紙,”警官對布洛頓說,“信頂端上印的就是貴公司的名稱,這是錯不了的吧?”

“信紙是沒錯。”布洛頓回答說,“不過,這封信的內容肯定是假的。”

“雖然我也這麼認為,但你是根據什麼判斷的?”

“原因很簡單!首先,我們職員之間是不用這種信紙聯絡的,用的是比較便宜的備忘錄。其次,我們公司並不用手寫,全都是打字打上去的。最後,本公司並不采用這種簽署方式。”

“說得有理!這個證據的確有力。偽造這封信的人對貴公司並不了解,他肯定不知道董事姓名的英文縮寫,也不清楚職員彼此聯絡的習慣方式。他所知道的,就隻是‘艾赫利’這個名字。根據你先前的講述推測,菲利克斯似乎的確隻知道這麼點兒。”

“但是他怎麼會有公司的信紙呢?”

班利警官微笑著說:“這個好辦,從貴公司的辦公室主任那兒得到的。”

“原來是這樣。我明白了,他跟威爾要了信紙和信封,說要給艾赫利先生留言。然後,他留下了信封,卻把信紙帶走了。”

“正是這樣。當初艾赫利先生說信封裏什麼也沒有時,我就猜到他會使這麼一招,所以,我想一定要比他先到碼頭。不過,麻煩你再描述一下桶子上貼的標簽。”

“那是一張長約四英寸,寬約六英寸的厚紙做成的,紙的四角被大頭針固定好了。在標簽的上半部分印的是德比耶魯公司的名稱和廣告,下方偏右有一處長約兩英寸,寬約三英寸的地方,寫著收件人的名字。寫名字的空欄有一圈黑色粗線的邊框,可以看出來這一欄是沿著粗線挖走了中間的部分,從而留出空間,後用厚紙粘貼在此。所以,收件人的名字‘菲利克斯’並不是寫在原先的標簽上的,而是寫在了加貼的那張紙上。”

“這樣做很奇怪,不是嗎?”

“我本來想也許德比耶魯公司的標簽一時用完了,為了應急才重複使用舊標簽的。”

班利心不在焉地回答著,這些問題在他的腦子裏來回地盤旋。如果桶子裏裝的真是雕刻品的話,他這樣說也不無道理。但是,如果是死屍,那原因就不是這麼簡單了。他繼續思索著,目前有一個結論,就是他相信這隻桶子絕不是德比耶魯公司要運送出去的貨物。如果真是那樣,那麼桶子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這時,他又假定了另外一種情況。也許德比耶魯公司曾寄出了內裝雕刻品的桶子給嫌犯,而嫌犯還沒來得及歸還桶子就殺了人。處理死屍的時候,那隻空桶子就派上了用場,於是就任由它被寄送到很遠的地方。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凶手使用的標簽是從哪裏得來的呢?說不定玩的也是菲利克斯這一招金蟬脫殼。為了在海關那兒蒙混過關,他是故意留下德比耶魯公司的印刷字樣,然後在書寫收件人的地方做了假。想來想去,班利警官覺得這樣解釋是最合理的,此外,找不到其他的說法。

時間不早了,他對兩位客人說:“兩位專程過來提供線索,真是太感謝了。能把你們的住處告訴我嗎?今天晚上,這件事隻能先告一段落了。”

看來今晚想要好好睡覺是不可能的了,班利警官再次回到家裏,可是九點半的時候,警察廳便又將他召了回去。警察廳接到電話,有個人希望能馬上和他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