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我是貓》(8)(2 / 3)

我估計關於上火的闡述,說這麼多足夠了,所以下文將開始敘述事件的過程。不過,任何大事件發生之前,一定會發生小風波。隻談大事而忽略小事,是自古以來的史學家們常犯的毛病。我家主人的上火,也是每當碰上小風波,就激烈一步,終於引發大亂子。鑒於此緣故,如不按事物的發展順序一一道來,就難於理解主人究竟是怎樣上火的。難於理解的話,主人上火就落個徒有其名,說不定世人會瞧不起他,說:“不至於那樣吧?”主人好容易上一次火,如果不被人們稱道是“絕妙的上火”,豈不太喪氣了嗎?下述各事件不論大小,對於主人來說,都不算光彩之事。既然事件本身不大光彩,至少上火之行為是地地道道的上火,絕不遜色於他人,這一點必須事先說清楚。主人在別的方麵,沒有什麼值得誇口的,假如連上火都不吹噓一番,我就再也沒有什麼可以為主人大書特書的題材了。

聚在落雲館的敵軍近日發明了一種達姆彈[7],在課間十分鍾休息或放學後,就衝著北方的空地拚命開炮。那達姆炮彈通稱為球,是拿著一根類似特大研磨棒的家夥,任意把球打向敵陣的一種玩法。縱然是什麼達姆,因為是從落雲館的運動場發射過來的,自然不可能射中躲在書房裏的我家主人。即使敵人,也並非不知道射程太遠,然而,這正是其戰略戰術之所在,那麼,落在空地上的雖說是球,也不會沒有效果的。更何況每發一炮,全軍便一齊發出“嗷”的一聲驚天動地的恐嚇之聲!主人受到驚嚇,手腳裏流通的血液不得不收縮。煩悶之極,縮成一堆無處可去的血液自然要倒流。敵人的計策可謂十分巧妙。

據說古希臘有個名叫埃斯庫羅斯的作家,此人擁有一個學者和作家共通的腦袋。我所說的學者和作家共通的腦袋,就是禿頭的意思。要問為什麼頭禿了呢?一定是因為頭部營養不良,缺乏生長頭發的足夠活力。學者和作家大抵都是用腦最多的人,而且很窮。因此,學者和作家的頭發都因營養不良而光禿禿的。

且說,伊索克拉底[8]也是一名作家,自然也要禿頭的。他有著一顆光溜溜的金橘頭。可是,有一天,這位先生照例搖晃著那個腦袋(腦袋也不戴帽,當然還是那個腦袋了),在陽光的照射下,走在長街上。這便是給他帶來災難的根源。禿頭輝映著日光,遠遠看去,油光閃亮。樹大招風,光頭也會招點什麼的。此時,伊索克拉底斯頭上方盤旋著一隻老鷹,利瓜上還抓著一隻不知在什麼地方捉的烏龜。烏龜、甲魚之類肯定屬於美味,但是,長了一層硬蓋的動物不管如何美味,也難以下嘴。帶皮烤大蝦倒是有的,而帶殼燉小烏龜,至今還不曾有過,因此當年,肯定更是不會有的了。

就連那凶猛的老鷹都拿烏龜沒有辦法,這時忽見遠遠的下方有個閃閃發光的東西,老鷹心想:有辦法了!如果將小烏龜往閃亮的地方一摔,烏龜殼一定會撞得粉碎。碎了之後,我再落下來吃烏龜肉,就易如反掌了。對呀,對呀,老鷹想到這兒,鎖定目標,把小烏龜從空中不容分說地向下麵的禿頭砸了下去。可憐那作家的腦殼哪裏比得了烏龜殼那麼硬,結果被砸了個稀巴爛,著名的伊索克拉底便就此悲慘地丟了命。這個先不提,令人難以理解的是老鷹的居心。它究竟是明知那是作家的頭才摔下烏龜的呢,還是誤以為光石頭才摔下的?因解答不同,既可以拿老鷹和落雲館的學生們相比,也可以說不能相比。

主人的頭並不像伊索克拉底或赫赫有名的學者那樣閃閃發光。但是,雖然隻有六鋪席,畢竟一人獨占這間書房,既然一邊打盹兒,一邊將臉埋在玄奧的書上,就應該把他看作學者或作家的同行。如此說來,主人的頭之所以沒禿,是因為他還沒有取得禿頭的資格。“不久也要禿的。”就是即將降臨主人腦袋的命運吧!看來落雲館的學生們以主人的頭為目標,集中炮轟達姆彈,不能不說是極合時宜的戰術。假如敵人的“行動”持續兩個星期的話,主人的頭必然由於恐懼和煩悶而出現營養不良,變成金橘、茶壺或銅壺的吧。如果再連續吃兩周的炮彈的話,金橘也會粉碎,茶壺也會漏水,銅壺也會裂縫的。連這顯而易見的結局都不去預測,卻煞費苦心地和敵人決一死戰的,隻有苦沙彌先生本人了。

一天下午,我照例在簷廊上睡午覺,夢見我變成了一隻老虎,叫主人給我拿雞肉來。主人答應了一聲,便戰戰兢兢地拿來了雞肉。

迷亭先生也來了。我對迷亭說:“我想吃大雁肉,你去飛禽餐館要一份大雁肉來!”迷亭像往常一樣耍起了貧嘴:“把醬菜和鹹煎餅摻合起來吃,就是雁肉味。”

我張開大口,吼了一聲,嚇唬他。迷亭臉都嚇白了,說:“山下做雁肉火鍋店已經關門了,這可如何是好?”

我說:“那就將就著吃點牛肉。快到西川肉鋪去買一斤牛裏脊肉來!不快去快回,先把你吃了。”

於是迷亭掖起後衣襟跑出去了。我因體格突然變大,所以一躺下,就占據了整個簷廊。正等待迷亭回來,突然屋內發出一聲巨響,沒能享用到牛肉,夢卻醒了。

隻見剛才還一直唯唯諾諾地匍匐在我麵前的主人,竟然從茅廁裏跑了出來,使勁踢了我的肚子一腳,我正納悶呢,他已經趿拉著木屐從柵欄門繞過去,向落雲館方向跑去了。我一下子由老虎縮小為貓,既有些難為情,又有點好笑。但是,由於主人氣勢洶洶,和小腹被踢得疼痛,變成老虎的事,馬上就忘得幹幹淨淨了。再加上,主人終於出馬和敵人交戰了。太有看頭了!所以,我忍痛跟在主人後麵,去了後門。與此同時,隻聽主人怒聲喝道:“強盜!”我看見一個戴學生帽的十八九歲的壯小夥正在翻越籬笆牆。“啊,他跑不掉了!”我正這麼想著,那個戴學生帽的小子撒開腿,像飛毛腿韋馱天[9]似的跑回根據地去了。主人以為大罵“強盜”功效卓著,便繼續高喊著“強盜”,繼續追擊。然而,想要追上敵人,主人必須跳過籬笆。如果追得過遠,主人自身也就成了強盜。如上所述,主人是個出色的上火行家。他似乎以為既然乘勢追擊賊寇,那麼寧肯老夫自身淪為賊寇,也要追下去的。因此,毫無收兵之意,一直衝到籬笆根下。再前進一步,主人就進入強盜的領地了。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一個蓄著稀疏小胡的將軍從敵軍中大搖大擺地走出了隊列。於是,二人以籬笆為界舉行談判。仔細一聽,原來是如下無聊的爭辯:

“他是我校的學生!”

“作為一個學生,為什麼擅自闖進他人的住宅?”

“哪裏,剛才是不小心,把球打進去了。”

“為什麼不先打聲招呼,再進來拿球?”

“今後讓他們注意。”

“那就好!”

本以為將會出現龍爭虎鬥的壯觀對決,卻這樣以散文式的談判平和而迅速地了結了。主人怒發衝冠不過是虛張聲勢,一旦交鋒,總是這樣收場。很像我從夢中的老虎一下子還原為現實的貓一樣。我所說的“小風波”,即是如此。小風波既已交代完畢,按著順序,該述說大事件了。

主人敞著客廳的紙隔扇,趴在鋪席上,在思索什麼。大約是在思考對敵防禦之策吧!落雲館好像正在上課,運動場上出奇地安靜,唯有校舍的某教室裏正在上倫理課的聲音聽得非常真切。那響亮的聲音、振振有詞的口氣,正是昨日從敵營出馬,跟主人談判的那位將軍。

“……所以說,公德非常重要。到了西洋一看,不論法國、德國或英國,沒有一個國家不講公德。而且,不論多麼下層的人,也沒有一個人不重視公德。多麼可悲呀!在我們日本,在這一點上,還不能與其他國家抗衡。你們當中也許有人以為,公德是新近從外國輸入的呢。其實,這種想法大謬不然。古人雲:‘夫子之道,一以貫之,忠恕而已矣。’其中的‘恕’字,正是‘公德’一詞的出處。我也是人,有時非常想放開喉嚨唱首歌什麼的,可是,我讀書時,如果聽到鄰室的人在高歌,怎麼也讀不下去書了,這是我的性格。因此,每當我覺得高聲吟詠《唐詩選》才開心時,心裏便想:假如隔壁住的也是個像我一樣怕吵鬧的人,那麼不知不覺地打攪人家的話,那就太慚愧了。這樣一想,我每次都是克製自己的。因此,大家也應盡量遵守公德。假如自己覺得那是影響別人的事,就決不要做……”

主人一直側耳偷聽老師講課。聽到這裏,不禁吃吃一笑。這裏有必要對主人竊笑的含意稍作說明。如果是諷刺家讀了這段文字,一定認為這竊笑中包含著冷嘲的成分。然而,主人絕不是心地那麼壞的人,與其心地壞,莫如說他是個智力不太發達的人。若問主人為什麼笑?完全是因為高興才笑的。既然倫理學老師進行了這麼一番諄諄教誨,今後肯定會永遠免於遭受達姆彈的亂轟了。暫時腦袋可以不禿了。上火的毛病盡管不能立刻根除,但時機一到,總會逐漸康複的!估計不頭蒙濕手巾、烤暖爐、不睡在樹下石上,也不會有事的,因此才吃吃地笑了。即使二十世紀的今天,主人依然天真地認為“借債一定會還的”。那麼,他認真傾聽老師講課,也就理所當然了。

不多時,好像是下課時間到了,講課聲戛然而止。其他教室也都同時下課。於是,一直被密閉在室內的八百學生哇哇地喊叫著,衝出校舍,其勢頭宛如推翻了一尺大的馬蜂窩,嗡嗡、哇哇的聲音從所有的門窗,凡是開口的地方,肆無忌憚地、爭先恐後地飛出來。這便是一場大亂的開端。

先從“馬蜂”的陣地說起。假如以為這種戰爭還需要什麼陣地,那就錯了。那些愛好史詩的野蠻人,總是喜歡聯想那些誇張的戰鬥場麵,比如什麼阿喀琉斯[10]拖著赫克托爾的屍體在特洛伊繞城三匝啦,燕人張飛站在長阪坡橋上,橫起丈八長矛,喝退曹兵百萬啦等等。隨你怎麼聯想都無妨,然而,以為除此之外沒有戰事那就不合適了。

隻有在遠古蒙昧時期,也許進行過那種荒唐的戰爭。然而,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在大日本國都城的中心,那種野蠻行徑已屬於難得一見的奇跡。無論學生們怎樣搗亂,也不可能超出火燒派出所的程度。如此看來,臥龍窟主人苦沙彌先生和落雲館的八百健兒之間的戰爭,列為東京都有史以來大戰之一也名副其實。

左丘明寫*陵之戰[11]時,也是先從敵軍的排兵布陣著筆。自古以來善於講故事的作者通常會采取這種筆法。因此,我首先從“馬蜂”——敵軍的布陣開始講述,也就無可厚非了吧!

因此,首先觀察了一下敵營是的布陣,但見籬笆牆外已然排好了一列縱隊,他們的任務好像是引誘我的主人進入戰線之內。然後,這個縱隊全體發出呐喊:“他還不投降?”“沒投降,沒投降。”“不管用,不管用。”“他不出來。”“球沒掉進去吧?”“不可能掉不進去的。”“叫兩聲讓他聽聽!”“汪、汪、汪!”“汪、汪、汪……”。

縱隊右側不遠處的操場上,火炮隊選了個有利地形作為陣地。一名將領手握大號研磨棒,麵對臥龍窟待命,他對麵隔了三丈的地方還站著一個人;拿研磨棒的後麵也有一個人,麵對著臥龍窟站得筆直。如此呈一條直線,相向而立的是炮手。聽人家說,這是在練習打棒球,絕不是準備戰鬥。我是個文盲貓,不知棒球為何物。不過,據悉這是一種從美國引進的遊戲,在當今日本中學以上的學校裏,是最時髦的體育運動。美國是個最喜歡製造些異想天開的事情的國家,所以,才會如此熱情的非要把把這種極容易被誤認為是炮彈,擾得四鄰不安的遊戲教給日本吧!不然就是美國人真的把這玩意兒當成一種運動遊戲了?可是,就連純粹的遊戲都具有如此驚擾四鄰的力量,那麼,使用得當的話,自然可以充分發揮炮彈的作用了。據我的貓眼觀察,隻能認為美國人是想利用運動之術,收到炮擊之功。凡事都看怎麼說,說有理就有理。既然有人借慈善之名,進行欺騙;既然有人號稱上火是靈感,而引以為豪,那麼,難保不在玩棒球這種遊戲的名目下打起仗來。那人說的大概是人們所知道的一般的棒球,而我上麵講述的炮戰,卻是隻有這種特殊場合才能看到的棒球,即作為攻城大炮使用的武器。

下麵再介紹一下達姆彈的發射方法。一字排開的三個炮兵中,一人右手握著達姆彈,向拿大棒的人投去。達姆彈是用什麼做的,局外人不得而知。它就像用皮革給一個堅硬的石球縫了一層皮似的東西。這炮彈脫離了炮手的手心,飛速地飛了出去。站在對麵的人吃力地揮起那根研磨棒,將炮彈擊回。有時打不中,炮彈會飛過去,但一般情況下都能砰的一聲將炮彈打回去。那炮彈的衝力相當厲害,可以輕而易舉地擊破患神經性胃炎的我家主人的腦殼。

按說幾個炮手這麼打來打去已經足夠威懾主人了,而周圍還雲集著起哄兼援兵的人。每當木棒“砰”的一聲打中圓球,他們便啪唧啪唧鼓掌,七嘴八舌地大喊;“好哇,好哇!”“打中了吧?”“這還不服輸嗎?”“不害怕嗎?”“投降嗎?”

如果僅僅這樣,還沒有什麼。問題是被打回去的炮彈,三發必有一發飛進臥龍窟院內。因為如果炮彈不飛進主人家裏,便沒有射中攻擊的目標。近來雖然各地都在製造達姆彈,但價格仍然很貴,所以即便是戰爭,也不大可能獲得充足的供給。大體上一個炮隊發給一個或者二個,不能夠砰的一聲把那麼貴重的炮彈消費掉。為此,他們又增設一隊“撿球”人馬,負責將炮彈拾回來。球落的地點好的話,拾球倒也不費力氣,一旦落在草地或人家院子裏,就不那麼容易拾回來了。因此,平日的話,為了撿球省力,都是把球打向容易拾到的地方,而在此場合,則必須相反。因為打球不是為了遊戲,而是打仗,所以,他們故意讓達姆彈飛進主人的院落。既然將球打入了院內,勢必要進院拾球。進院最簡便的辦法就是翻過方格籬笆,隻要他們在方格籬笆之內鬧騰,主人就一定會發火,跑出來的。不然,就得卸甲投降的,或因被騷擾而煩惱過度,腦袋肯定會越來越禿的。

剛才敵軍發出的那一炮,準確無誤地穿過方格籬笆,打落桐樹的葉子,命中第二道城牆——竹籬。聲音很大。牛頓的運動定律第一條曰:如無外力影響,一旦飛出的物體會以平均速度直線運行。假如那棒球的運行隻受這一條定律的約束,那麼,主人的腦袋,此時此刻已遭到和伊索克拉底斯同樣的命運了。幸而牛頓在發布了第一定律的同時,又提出了第二定律,這才使主人的頭在危急關頭保住一命。牛頓的運動第二定律曰:“運動的變化與所受之外力成正比,但這一外力要發生在直線運行的方向。”究竟說的是些什麼意思,有點費解,不過,那達姆彈穿過竹籬後,並不曾撞破紙隔扇,砸碎到人的腦袋,可見,肯定是受到了牛頓的庇護。

過不多時,我果然感覺有敵人跳進院內,拿著棒子到處敲打著竹葉,一邊說:“是這兒吧?”“再靠左些?”……每當敵軍跳進院來拾抬達姆彈,必定會大喊大叫。悄悄地進來,悄悄地拾球,就達不到這麼激怒主人的重大目的了。達姆彈可能也寶貴,但捉弄主人遠比達姆彈更重要。這種時候,遠遠就可以看清楚達姆彈落在什麼地方。聽得清達姆彈撞擊竹籬笆牆的聲音,知道擊中的地方,而且也知道球掉落在哪裏。因此,如果他們想悄悄地拾彈,完全不是問題。按萊布尼茨[12]的定義:“空間標誌著能夠同時存在的秩序。”五十音圖歌總是按照同樣順序排列。柳樹之下,必有泥鰍;蝙蝠常與彎月搭配。至於牆根與球,或許不大協調。然而在天天往別人院內投球的人眼裏,已經習慣於如此排列的空間。也就是說,應該是一眼就知道球在哪裏,卻搞得這般喧鬧,顯而易見是向主人挑戰的策略。

既然到了如此程度,主人再怎麼消極,也非應戰不可了。剛才在房間裏聽了老師講倫理課後喜笑顏開的主人,此時奮然站起,猛然跑了出去,突然活捉了一名敵兵。對主人來說,真是極大的勝利。雖說是勝利,可一看,原來是個十四五歲的孩子,作為長了胡子的主人之敵,未免不相稱。然而,主人也許覺得已經足夠了。他把一再道歉的孩子硬拉到簷廊跟前。

在此有必要對敵人的戰術說明一下。敵軍看到主人昨天的咄咄逼人的氣勢,估計他今天也一定會親自出馬。到時候,萬一來不及逃走,被抓個大孩子,事情就搞砸了,所以不如派個一、二年級的孩子去拾球更能躲避風險。就算小孩被主人抓住,嘮哩嘮叨地講道理,也無損於落雲館的名聲,隻會成為大人欺負小孩子的主人的恥辱。敵人的想法就是這樣的。這是普通人的想法,是頗有其道理的。隻是敵人忽略了對手不是個尋常人這一事實。倘若主人稍稍具備一點常識,昨天就不會追趕壞小子們。上火,會將普通人提升為超越普通人的高度,將沒有常識的想法賦予有常識的人。當人們分得清女人、小孩、車夫、馬夫的時候,還不足以讓人以“上火”炫耀於人。假如不是像主人那樣居然到了活捉一個柔弱中學一年級學生當作戰爭人質的程度,是不可能躋身於上火家之列的。可憐的是俘虜。隻不過遵照高年級學生的命令充當了拾球的勤雜兵,而不幸被不正常的敵將、上火的天才窮追猛打,來不及跳牆便被拖到庭前。如此一來。敵兵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戰友受辱了。他們爭先恐後地翻過方格籬笆,從木柵門闖進院子來。人數約有一打,在主人麵前站了一排。大都沒有穿上衣或背心,有的穿著白襯衫,挽著袖子,抱著胳膊。有的光著脊梁,隻將舊絨衣披在肩頭。還有個時髦的家夥,穿著一件鑲著黑邊白帆布上衣,前胸繡有黑色花紋。他們個個都像以一當十的猛將,膚色黝黑,筋肉發達,大有“吾乃丹波國好漢,昨夜來自笹山也[13]”的氣勢。把這些人送進中學,叫他們學習,實在可惜了。假如叫他們去做漁夫或水手的話,多半更有利於國家的吧!這些人不約而同地光著腳穿鞋,褲腿挽得高高的,仿佛要去附近救火似的。他們在主人麵前列隊而立,不發一言。主人也不開口。一時間雙方怒目對視,目光中頗有幾分殺氣。

“爾等是強盜嗎?”主人氣勢洶洶地質問道。猶如用槽牙咬碎的摔炮,從鼻孔嘣了出來,使得鼻翅猛烈地煽動。越後地區獅子的鼻子,恐怕就是照著人們發怒時的模樣做出來的。否則的話,不可能造得那麼嚇人。

“不,我不是強盜,是落雲館的學生!”

“胡說!落雲館的學生,怎麼會擅自侵入他人住宅?”

“可是,我戴的是有校徽的帽子呀!”

“是冒充的吧?既是落雲館的學生,為什麼擅自侵入?”

“是因為球飛進來了。”

“為什麼讓球飛進來啊?”

“不小心飛進去的。”

“沒教養的家夥!”

“以後一定注意,這一回就饒了我吧!”

“不明來曆的人翻牆闖進家裏,怎麼可能輕易放走?”

“可是我就是落雲館的學生,沒錯的。”

“既是落雲館的學生,是幾年級?”

“三年級。”

“是真的嗎?”

“是的。”

主人回頭朝屋裏喊道:“喂,來個人哪!”

埼玉縣出生的女仆拉開紙格門,探出頭來,應了一聲。

“到落雲館去找個人來!”

“找誰來?”

“誰都行,給我找一個來!”

女仆雖然答應了一聲“是”,但是,看到院子裏情況不大正常,不明白出使的目的,加上覺得整個事件的經過十分可笑,所以她既不站起來,也不坐下,隻是嘻嘻地笑著。主人卻想打它一場大戰,充分發揮一下上火的本事。在這關鍵時刻,自己的傭人當然應該站在主子一邊,可她不但不嚴肅對待,反而邊聽吩咐邊吃吃地笑,這使主人愈發遏製不住上火了。

“不是告訴你了嗎,誰都行,找一個人來!你聽不懂嗎?管他是校長,還是幹事,還是教導主任……”

“那個,是把校長先生……”女仆隻知道校長這個詞。

“不是告訴你校長、幹事,還是教導主任都行嗎,聽不懂嗎?”

“若是都不在,叫個校工來也行嗎?”

“胡說!雜役懂什麼!”

事已至此,女仆大概是明白不得不去了,便答應了一聲,出去了。然而,對於出使的目的仍然摸不清。主人正擔心,女仆隻會叫來個校工,不料,剛才講倫理學的老師從正門走進來了。等他坦然落座後,主人便開始了談判。

“適才這些小子擅入敝宅……”開頭半句用的是《忠臣藏》裏的古文道白,忽而又改為略帶譏諷地說了後半句:“確實是貴校的學生吧?”

倫理課教師毫無吃驚之色,泰然自若地掃視了一圈站在庭前的勇士們,又將眼珠收回,看著主人,做了如下答辯。

“是的,都是敝校學生。我們一直教育學生遵守禮儀,不要做出此類事情,……可他們總是不聽話……你們為什麼跳過牆來?”

學生畢竟是學生,他們好像麵對倫理課老師沒有什麼話說,誰也不開口,都老老實實地擠在院落一隅,猶如羊群遇上了大雪。

主人說:“球飛了進來也是難免的事。既然住在學校旁邊,就會不時地有球飛進院裏來的!不過……他們太不像話了。即使翻過牆來,悄悄地把球拾去,還可以原諒的嘛……”

“所言極是。敝校盡管一再告誡,無奈學生人多……那麼今後一定要注意啊。如果球飛進了院子,必須繞到正門,跟人家打個招呼再進去拾球。聽見了嗎?……學校太大,叫人操不完的心,沒辦法。不過,運動是教育上必需的課程,實在禁止不得的。可是一允許運動,就會惹出這樣的麻煩來。這一點,無論如何請多多原諒。今後一定從正門進院,打個招呼後再進去拾球。”

“好了,你這麼通情達理,什麼都好說。無論扔進來多少球都不要緊的。隻要從正門進來,說一聲,就可以了。那麼,這個學生交給你,煩勞你帶他回去吧!有勞你跑了一趟,抱歉!抱歉!”

主人的態度照例是虎頭蛇尾,不了了之。倫理課老師帶著丹波國的笹山好漢從正門撤回了落雲館。

我所說的“大事件”,至此暫且告一段落。如果有人恥笑:“這算得了什麼大事件?”任你笑好了。我隻能說,對於這樣的人來說當然不是大事件。我是在敘述主人的大事件呀,並不是敘述那些人的大事件。如果有人譏笑主人“虎頭蛇尾”、“強弩之末”等等的話,那麼請你記住,這正是主人的特色。請你記住,主人之所以成為滑稽文章的題材,也正由於這些特色。如果批評主人和十四五歲的孩子一般見識,太愚蠢,我也同意。所以,大町桂月才會對主人說:“你還沒有去掉孩子氣。”

我既講完了小風波,現在又說完了大事件,下麵想描繪一下大事件發生後的餘波,作為全篇的結尾。

我所描述的一切,說不定有的讀者以為是胡編亂造的呢,我絕不是那樣不負責任的貓。姑且不說一字一句裏都包含著宇宙間的巨大哲理,字字句句都條理清楚首尾呼應,認為是閑言碎語而漫然翻閱的讀者,會感到精神為之一振,此書是不易讀懂的佛門法典,因此我是決不容許躺著看,或不端正坐姿,一目十行等醜態閱讀此書的。據說柳宗元每當讀韓愈的文章,都要先用薔薇花水淨手,那麼,對待我的文章,也希望讀者至少能自己掏腰包買回來,不至於借朋友看過的對付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