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卷 華為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製度(3 / 3)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年度獎;

2.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

第十一條 生產計件製員工獎金與工作行為態度考核、管理行為考核掛鉤,一年考核兩次,半年考核一次,根據額定的生產量,超額部分提取獎金總額,采取獎金分享方式進行分配,考核等級和相應的分配比例見表五。

第十二條 銷售服務支持相關人員月度考核成績的應用:

1.銷售服務支持相關人員的月度獎金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按月度發放,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等級製員工管理辦法執行。其支付水平略高於公司其他部門的平均水平(見表六)。

2.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

3.累積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4.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

第十三條 銷售服務支持相關人員年度獎金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確定見表七。

第十四條 直接銷售人員考核成績的應用:

1.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機製,凡發生不良事故者,根據所發生的不良事故等級,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2.不良事故懲罰辦法參見表三。

第十五條 年薪製員工的季度考核:

1.年薪製員工前三季度施行季度考核(第四季度施行年度考核)。

2.季度考核總分1000分,劃分為五個等級(見表八);

3.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

4.全年累積三次考核不稱職者,免職。

第十六條 年薪製員工年度考核成績與考核年薪(上限年薪)和獎勵年薪確定的關係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考核年薪(上限年薪);

2.考核年薪根據年度考核係數修正,發放標準為:

年終發放額\\u003d(考核年薪-基本年薪)×考核係數

考核係數見表九;

3.獎勵年薪(年終獎金)總額從當年超額利潤中提取,在年度結束後,根據公司業績和考核係數結果進行核定,具體計算辦法為:

各崗位獎勵年薪 \\u003d該崗位對比係數×考核係數\/∑(對比係數×考核係數)×獎勵年薪總額

4.不良事故懲罰辦法參見表三;

5.其他享受標準;

6.考核成績良好者,除享受上限年薪以外,享受公司表彰;

7.考核成績優秀者,除享受上限年薪以外,可以享受優秀經理人稱號,並頒發董事長或總經理特別獎。

第十七條 享受等級薪酬製員工年度考核與晉級的關係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級;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可在本職等內晉升一級;

3.年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在本職等內晉升兩級;

4.不管哪種晉級情況,如果在本職等內沒有晉級空間,則不能晉級。

第十八條 享受等級工資製員工年度考核與晉等的關係(特殊情況除外):

1.主管以下(不含)或薪資等級在五職等(不包括五職等)以下者,連續兩年考核為良好者(或以上),可以晉升一個職等;

2.主管以上(含)或薪資等級在五職等(包括五職等)以上者,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可以晉升一個職等。

第十九條 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具體情況擬訂,呈報總經理核準後執行。

第二十條 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製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脫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製度。

第二十一條 凡出現涉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單項否決,予以辭退。

第二十二條 享受等級工資製員工在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予考核:

1.病事假月度累計3天者,不予以月度考核,同時免獎;

2.病事假全年累計15天者,不予以年度考核,同時免獎;

3.其他總經理認為不予以考核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