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舉報的真相(2 / 3)

“胡金生,你說這事,當時處理沒有?”

“要說處理,也處理了,因為有傷亡礦工的家人舉報,後來有關部門調查了,可是,在處理的時候,嶽強發的親信秦忠信替嶽強發承擔了全部責任,法院將該礦難定性為‘瓦斯爆炸’,將秦忠信‘判三緩三’。等於沒判。還有,都在材料裏呢。瞧,這兒,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頂板事故導致陝西白河縣礦工何南身亡;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陝西白河縣礦工張大寬,被井下塌方的落石砸中脖頸,高位截癱……還有很多,你可以自己看。你要真處理,我保證把人證物證給你找個八九不離十。”

看來,胡金生充滿信心,而且是對嶽強發動真格的,他為什麼這麼幹呢?上次,他帶人來鬧事,應該是受嶽強發指使,為什麼轉臉又來告嶽強發呢?

“四是嶽強發指使他人,到碧山市公安局給新上任的公安局局長李斌良搗亂。”

咦?他說的是……

胡金生說了,嶽強發指使我組織上百人,在新任公安局局長李斌良到任那天,提前到公安局等候,鬧事。還有,省政法委書記、紀檢委書記譚金玉來碧山視察時,嶽強發又指使人到市委市政府鬧事,給李斌良施加壓力……

“對了,李局長,現在我正式向您道歉,上次,都是我不對,不過呢,我是受嶽強發的指使,現在,我跟他翻臉了,要坦白交代,檢舉他的罪行。”

事情變得可真快呀。

“嶽強發沒直接找我,他現在比過去狡猾多了,幹什麼壞事自己不直接出麵,是馬鐵找的我,讓我找一些和梅連運有過節的,過去在梅連運煤井幹過的,到公安局來鬧,每個人來鬧一次五百元。來公安局以後,一定找剛上任的你。馬鐵一共給了我十萬塊錢,我組織了上百人,可是沒想到,我被你拘留了一個月,這可是不在錢數以內的。我出去以後找馬鐵要補償,他不給。說他隻跟老板說十萬塊,多了沒有。我一聽就火了,你嶽強發多少錢誰不知道,還在乎我這點兒錢嗎?當時要是知道有拘留,十萬我能答應嗎?這十萬我組織人啥的,就花去了七萬多,隻剩下不到三萬元,想用這點兒錢打發我,沒門兒。我先跟馬鐵吵起來了,再給嶽強發打電話,可是嶽強發不光不理我,幾天前,我在飯店喝完酒,莫名其妙地被幾個小子打了一頓,還讓我規矩點兒,再惹他們不高興,就做了我。我一猜,肯定是嶽強發、馬鐵找人下的手,我知道,他們都是說到做到,我不能幹等著他們來做我呀,想來想去,隻能來找李局長你,隻有你能保護我的安全。我說的如果有半句假話,願負任何責任。你判我多少年,我都不帶說二話的。李局長你大人莫將小人怪,都是我的錯,不該受他們利用。”

原來是這樣,顯然,都是針對自己的,可是他為什麼讓胡金生給自己搗蛋。

李斌良向胡金生提出這個問題,胡金生一愣:“這事兒我還真說不好。當時,我也問過馬鐵,馬鐵說,我隻管幹事,別問原因,這是規矩,我也就沒再問。我想,他是給你來個下馬威吧,讓你知道,碧山的公安局局長不是好當的!”

有可能,但絕不止於此。

“好,你再說說,嶽強發還幹過什麼壞事?”

“那可多了,三天三夜都講不完,嶽強發的事要真翻騰起來呀,槍斃十回都便宜他。就說我替他們告梅連運吧,那完全是誣陷人家,嶽強發就是想把梅連運整倒了,順順當當地把他的煤礦給占了。這不,得手了,你知道了吧,前些日子,梅連運的煤礦過戶成嶽強發的了,辦過戶手續的時候,你們公安局還派人保衛。可是,你知道嗎,嶽強發轉手就把煤礦賣給了華安集團,賣了一百多個億,這一百多億,他完全是空手套白狼,哪有煤礦賣了好幾年,還能要回來的?嶽強發就要回來了,不服行嗎?”

這事是真的,自己不止一次聽過了,而且親身經曆過,隻是不知道嶽強發賣了這麼多的錢。胡金生說得有道理,這些錢,他等於都是搶來的……不,梅連運說過,他的煤礦能值三十幾個億,怎麼讓他轉手賣出一百多億呢?

李斌良提出這個問題,胡金生看著他的眼神露出幾分輕蔑:“哎呀,李局,你這還不明白,多賣出的錢,大夥平分唄。嶽強發要拿大頭,華安的老板肯定也不能少拿了,還有什麼大法官哪……總之,凡是幫他搶錢的,都得分點兒。”

這,用什麼來形容此事,難以置信,聳人聽聞,不可思議,無法想象……什麼詞都形容不了。可是,李斌良知道,這事是實實在在地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