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仁永被我的話刺痛了,大聲吵嚷起來:“嚴忠信,你少來這套,別看你是公安局長,可我現在不歸你管。我走到這步怎麼了?走到這步也是你逼的。宏達集團怎麼了?賈總重視我,尊重我,我在這裏找到了價值,現在,你請我回公安局我都不回了,我就是要在宏達集團發展,你能把我怎麼著……”

在季仁永吵嚷聲中,兩個人從樓內走出來。走在前麵的正是賈老大,跟隨在後的是個軍師模樣的人,見這兩個人走來,季仁永不再吵嚷,而是報告說:“賈總,他們要帶我去公安局。”

賈老大:“為什麼?”

這話既是問季仁永,也是問我。

我走上前,沉著臉說:“我們有情況向他了解。賈總,請你配合我們!”

賈老大也陰沉著臉:“配合?你們要抓我的人,總得給個說法吧!”

我說:“這是公安機關的工作,和你無關。季仁永,請跟我們走吧!”

季仁永看看我,對著賈老大耳語了兩句什麼,然後轉向我:“行,給嚴局個麵子,走吧!”

意外,季仁永的態度突然轉變了,他畢竟當過刑警,知道硬扛下去對他不利。

季仁永態度轉變了,賈老大和黃鴻飛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保安們自然也就不能亂動。

季仁永隨周波上車後,我也回到車中。我們進了公安局審訊室,開始對季仁永進行審查。

季仁永當然明白進審訊室意味著什麼,立刻抗議起來,說他犯什麼罪了,把他帶進審訊室,傳喚隻需要在辦公室就行了。周波告訴他,他涉嫌犯罪,所以才帶到審訊室來,然後就問他昨天晚上都幹什麼了。

季仁永果然不好對付,他裝模作樣地回憶了一下說,看燈展了,可是看了一會兒覺得沒意思,就回家了。

周波盯住他問:回家走的什麼路線,都碰到過誰,幹過什麼。他知道繞不過去,隻能說實話,走了我們在監控錄像看到的那條路,碰到了兩個青年。

這下子他跑不了啦,我們讓他交代跟兩個青年幹什麼了,他說隨便嘮嘮。最後,在我們的追問下不得不承認,他認識那兩個青年,當時碰到他們,是問他們幹什麼去了。兩個青年說跟人打麻將了,然後就走了。

從監控錄像上看,他們之間的接觸很神秘很詭秘,不可能是說的這些話,可是,隻有錄像沒有錄音,他要這麼說,也沒有辦法。我們隻好問他,那兩個青年是誰?他不能說不知道,隻好說出了名字:張奎,李小六兒。可是,當周波帶人去抓他們時,兩個人突然從華安消失了。

他們肯定得到了什麼信息,在我們行動前逃跑了,而且極可能逃往外地了。

線索到這裏中斷了。

抓不到兩個實施犯罪的青年,就無法核實季仁永話的真假,隻好放人。

這回,季仁永在公安局待了不到十二小時就自由了。

大家很氣憤,很遺憾,可是,沒有辦法,也沒有時間顧及這個案子了,因為,棘手的事情一件接一件上來了……

2

值班室的同誌用內線電話報告說,有兩個女的非要見我不可,說有大案子要跟我談,問我接待不接待。我說,如果是報案,可以找刑警大隊。可值班民警說,她們說案子特殊,必須跟我談。我想了想,不太情願地讓她們上來了。

所以說不太情願,是因為自就任以來,經常有各色人士來公安局,強烈要求見我。這些人中,有的是真有事,但是,分管的科所隊完全可以處理,有的則是小題大做,把事情說得十分嚇人,等我一調查,卻根本不是那麼回事。還有的把我當成了任長霞第二,說我是什麼包青天,隻要有案子,不管是不是公安機關分管的都來找我。有一對老夫妻就因為兒女不孝來找過我,讓我把兒子抓起來。甚至還有精神病人闖進我的辦公室,神乎其神地報什麼大案,提供重要線索。正因為有了這麼多的經曆,漸漸地,我對接待群眾有了幾分頭痛和畏難情緒。現在,又一個聲稱案子特殊的人要見我,誰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不一會兒,兩個人敲門後走進來,都是女人,長者六十多歲了,眼神呆滯,步履維艱,還拄著一個拐杖;少者三十二三歲年紀,攙扶著長者。

我讓二人坐到沙發裏,老女人依然眼神呆滯,眼睛看著地麵,一言不發,樣子很是可疑,我不由生出幾分警惕。年輕女人做了自我介紹,說她叫袁雪,老女人是她的母親,有精神病,不過不亂鬧,讓我放心。她家在外地,這次來華安,是特意帶母親來找我的。我聽了既不解又不高興:你有事來找我可以,為什麼帶個精神病母親呢?她接著說,她母親的精神病和案子有關,她是想讓我看看她的慘樣兒,希望以此打動我的同情心,然後才開始講述案情。大意是,六年前,她姐姐袁春被人殺害了,案子也破了,凶手也抓起來了,可是很快又放了,她們知道後非常氣憤,到處告狀卻沒人理睬,她母親因而精神崩潰,成了精神病人,現在,是在精神病院治了好長時間才穩定下來的。現在她們來找我,是希望我能為她們昭雪沉冤。說完還拿出一封信,說知道我忙,就不細說了,一切都寫在信上,希望我看了有個態度。然後就走了。

我似信非信地拿起信看下去:案發於六年前,當時,受害人也就是來找我的女人的姐姐、老太太的女兒袁春被丈夫申明君殺害,埋屍於地窖,而後,申明君聲稱妻子失蹤了。但是,老太太到公安機關報案,聲稱女兒失蹤前跟她說過,申明君有了外遇,要跟她離婚她不同意,如果她被殺害,就一定是申明君幹的。在這種情況下,華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受理了案件,並很快在其家的地窖找出被肢解的屍體,經鑒定正是受害人袁春。證據確鑿,申明君隻好承認了殺妻罪行,事實也正像袁春生前向母親說過的那樣:外遇,急於甩掉原配妻子,是他的作案動機。

案子到這裏本該結了,殺人凶手隻等著執行死刑了,可就在這時突生變故,申明君的父母忽然提出兒子有精神病,請求為其做精神病司法鑒定,並且真的鑒定出其殺人時精神異常,所以不負刑事責任,很快從監獄裏走出來,沒事了。

這……

看完信,我一下想起來了,當年是有這麼個案子,市局刑偵支隊也介入過,而當時我正在忙一起搶劫運鈔車的大案,所以沒有過問,但是大致情況聽說過,也知道那個老太太到處上訪。當時,刑偵支隊的同誌私下議論,也認為這裏邊有問題,可是有司法鑒定在那兒擺著,有想法也沒有辦法,我一起案子接一起案子地忙,也就沒有過深地過問。其實,就是過問也沒有辦法。

現在看,這個案子並沒有完結,受害人母親得了精神病,沒能力上告了,妹妹又接上來,而且找到了我的頭上。怎麼辦?

我先找來周波詢問,周波態度明確:上訪人說的屬實。這個案子發生時,他還是個中隊長,私下裏刑警們議論過,也認為申明君沒有精神病,因為,這是一起精心預謀的殺人案,精神病人是做不出來的。可是,一方麵無法推翻精神鑒定結論,另一方麵,他們的權力也太小,沒能力過問這事。周波還毫不隱諱地指出,殺人犯申明君家人肯定買通了精神病鑒定專家。他還說,鑒定後,申明君住了半個月精神病院就出來了,接著就人走家搬,誰也不知去了哪兒。

媽的……

我心裏暗罵了一句,趕忙提醒自己不要動氣,思考起來:按照規定,殺人後的精神病人即使好了,家人也要負責監護,公安機關也有相當責任,即便他搬家,原地公安機關也要通知他遷入地的公安機關進行控製。我把這話對周波說了,周波苦笑著說,說是那麼說,實際上誰執行啊?何況,申明君不是凡人。對了嚴局,你好像還不知道凶手是誰吧,“他是屠龍飛的外甥,也就是屠龍飛姐姐的兒子”。

什麼?屠龍飛的外甥,那不就是屠副書記的外甥嗎……

怪不得……對,當年好像是聽說過這回事,隻是一時忘記了。

不用說了,這裏邊肯定有事。憑他們的能量,收買幾個專家是很容易的事,也正是有這樣一種背景,受害人的親人才上訪無門,反而自己住進了精神病院。

我再次在心裏勸自己不要生氣,可是,效果不大。我粗聲問周波,現在這個申明君在哪裏,在幹什麼?周波說在哪裏不知道,反正早就不在華安了,聽人風言風語說,他好像在外邊辦了個製衣廠,還發了財,日子挺滋潤的。對了,他在出事當年就離開了華安,至今已經六年了。

媽的……

我又暗罵了一句。用句通俗的話說:這種事,什麼瞎子不氣冒眼睛?難道,在我們的社會,隻要有權有勢的,就可以殺人不償命嗎?殺人犯就可以逍遙法外嗎?我眼前浮現出那個老太太呆滯的眼神,完全明白袁雪帶著她來找我的意義,她確實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我進一步了解了申明君殺人作案的過程。從動機上看,他是因為有了婚外情,勾搭上別的女人後,妻子又拒絕離婚,才生出殺害妻子之心的;從實施作案上看,他在事前精心進行了設計,把如何處理屍體都想好了,特意加深了自家地窖,留著埋屍用。在殺人過程中,先欺騙受害人,說要跟她和好,然後把她灌醉,最後用繩子勒頸致死;從審訊環節上看,他最初也曾頑抗過,可是,當受害人的屍體被挖出來後,才崩潰了,被迫交代了罪行,而供認的犯罪手段和法醫解剖的結論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