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從哪個環節上看,申明君都是一個正常的人,甚至精明的人,可是,就這樣一個人,卻被硬生生鑒定出有精神病,從而在殺人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逍遙法外。
我真的實在控製不住憤怒,真的控製不住,可是,周波提醒我,這不是個小事,要我好好思考一下,然後就離去了。於是,我就開始在辦公室內打轉。
怎麼辦?
這個事管不管?管,難度太大了,首先要得罪屠龍飛,更別說他哥哥,現任省委副書記了,當然還有莊為民,他們都是一夥的,他們聯合起來,力量可是難以估量啊。就算拋開這些,難度也相當大,最起碼,要對申明君重新進行司法鑒定,要推翻六年前專家們已經做出的鑒定結論,這可不是件容易事。目前,我國精神鑒定的情況非常混亂而且弊病叢生,一方麵,精神鑒定本身就有相當難度,它不像別的病,通過醫生的診斷或者儀器的檢驗,可以明確地發現病灶所在,確認患者到底有沒有病,是什麼病。另一方麵,精神病醫生也是人,在利益的誘惑下,他們也不是個頂個的能保證職業良心,所以,在權勢的壓力和金錢的誘惑下,被收買而做出有違良知的鑒定也是正常的。所以,我們公安機關在偵查辦案中,類似情況時有發生,隻是還沒有像申明君這樣殘忍的殺人犯,在這麼明顯的情況下,做出這樣的結論。我研究過外國這方麵的情況,像在美國、英國等主流發達國家,他們也允許任何有資質的精神醫生進行鑒定,但是,行為人、受害人雙方都可以聘請自己的人鑒定,而且,雙方鑒定的醫生都要上法庭,在法官和陪審團麵前進行辯論,最後由陪審團作出裁定。哪像我們,專家做出鑒定就沒事了,即便當事人一方不服,再找到更高層的精神專家做出相反的鑒定,原來鑒定的專家也不負任何責任,沒有人也沒有法律規定去追究他們,所以,他們可以有恃無恐。
說遠了,還是回到申明君這起案件吧。目前看,這個案子還有一個特殊的難處,那就是,事情已經過去六年了,即便我們找到更權威的、沒有被他們收買的精神專家重新鑒定,可是,怎麼能鑒定出,六年前申明君殺人是否有精神病呢?
何況,如果要管的話,我必然要承受極大的壓力,除了屠氏兄弟,甚至莊為民、賈氏兄弟都要搗亂,肯定會占用我大量精力和時間,那樣,就會影響偵辦賈氏兄弟的犯罪和其他工作。
當然,我可以不接,推出去,理由有很多,甚至很充分,譬如,時過境遷,已經很難查清當年的真相了。幹擾太多,縣公安局難以頂住壓力,讓她們向上級公安政法機關反映等等。可是這樣做,無疑是把她們推向絕望。那個精神病母親呆滯的眼神在我眼前晃動,難道,我還要把她的另一個女兒、為姐姐伸冤的妹妹也逼成這個樣子嗎?對她們來說,我已經成了最後的希望,我怎能忍心辜負她們?再說,如果我真的把她們推出去,恐怕一直到死,我的良心也沒有一刻安寧的時候……
不行,我要管。
怎麼管?
不打無準備之仗,管之前,我先做了必要的調查,申明君當年是在本省做的精神鑒定,所以,我繞開他們,暗中聯係了上海的一位權威精神鑒定專家,並通過互聯網進行了交流,我把大致案情向他做了介紹,然後問他的看法。權威聽了氣憤地說,根據我說的這個情況,他可以斷言裏邊有問題,還說,現在在精神鑒定領域裏確實存在很多問題,有些所謂的專家良心都讓狗吃了。他說,為一個人做出精神異常的鑒定結論,既需要專家本身有豐富的經驗,還需要必要的程序,像申明君這種情況,就需要結合他作案的過程進行分析,像他這種作案前精心設計,作案後又逃避打擊的情況,怎麼會是精神病患者的行為呢?對,還要對其進行社會調查,一是查他有沒有精神病史,二是查他的家庭,也就是父母和近親屬中有沒有精神病,這些對於確定被鑒定人是否有精神病也是不可或缺的環節。權威還說,如果想對這個人重新進行鑒定,他願意親自參加。
權威的這些話使我有了點信心。又找來周波,了解當年是否對申明君做過調查。周波說他當年沒有參與這個案子,不過他看過案卷,好像是調查過,似乎有人證實,申明君上中學的時候曾經犯過精神病,他的原籍鄉親還證實,他死去的爺爺有精神病史。
從程序上看,似乎沒有問題,不過這種假誰都可以造,我決定對這個調查再進行一次反調查,如果能查明這個調查有問題,那麼就打開了突破口。可是,怎麼調查呢?隻要我們一行動,就會打草驚蛇。我思考後,讓燕子秘密地找出當年的案卷副卷,很快發現,證實申明君上中學時犯精神病的是他當年的一位老師和一位同學,證明他爺爺有精神病史的是他父母的兩個老鄰居。
必須對這幾個證人進行調查,可是,由於擔心打草驚蛇,我一時想不出好辦法來。就在這時,上訪人再次來到我的辦公室,這回是袁雪一個人來的,問我是不是看了她們的信,有什麼想法,我指出了症結所在。想不到她說了一個讓我驚喜的情況,原來,她所以時隔六年之後重新為姐姐的事上訪,還有另一個動因,那就是,當年的一個證人也就是申明君父母的老鄉之一找過她,說當年公安機關對她進行調查之前,申明君的父母先找了她,讓她證明申明君死去的爺爺得過精神病,而實際上,申明君的爺爺從來就沒有什麼精神病。
我聽了大為振奮,既然這個證人現在是這種態度,那麼,獲得真實的證據應該不是難事。於是我又請袁雪私下再調查一下別的證人,如果也能證明事前申明君家人找過他們,那麼,此案就有昭雪的可能。袁雪答應後立刻離開了。我覺得這個辦法很好,當事人自己進行調查,即使申明君受到了驚動,也不會懷疑到公安機關介入了。
打定主意後,我又來到縣委,向漢英彙報了一下。因為申明君不是一般人物,牽扯到屠龍飛甚至屠副省長,必須讓他知道。漢英聽了以後先是憤怒,又馬上冷靜下來,進而表示了擔心,擔心得罪到屠龍飛,更擔心得罪了屠副書記,也擔心分散我對賈氏兄弟的關注,同時也會帶來很多壓力和幹擾。不過最後他說,既然是這種情況,不管真的說不過去,不過,你應該爭取上級公安機關的支持。我聽了深以為然,給省廳刑偵總隊的施總打了電話,他聽了以後先是很憤怒,可聽到是屠副書記的親屬,馬上吸了口冷氣,說他支持我重新調查此案,不過難度太大了,一定要注意保密,要講究策略,萬一有什麼問題,他盡量給我幫助,這給我很大的鼓舞。
袁雪又來了,她說,她已經暗中調查了申明君另外的幾個中學同學,他們都證明,他們從沒發現過申明君精神異常,也不知道他因精神病請過假,還表示需要的時候可以站出來證明。這就間接證明當年那個老師和同學的證明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我決定采取行動了,問她是否知道申明君現在的住址和情況,袁雪說了一句讓我吃驚的話:“這我也打聽到了,他在一個叫做新海的城市辦了一個製衣廠……”
我猛地一震:“你說什麼?新海?”
袁雪說是,申明君就在新海,他辦的工廠叫誌新製衣廠。
他媽的,怎麼會這樣?
新海就是我家呀……不,是我家所在的那個海濱城市啊,原來這個殺人犯躲在那兒發財?是巧合,還是緣分,還是冥冥中預示著什麼……
這個巧合堅定了我的決心:這事我必須管,而且要一管到底。我問袁雪還掌握什麼情況。她說,她還對申明君當年的情人進行過調查,申明君殺害袁春,就是因為跟這個情人勾搭成奸,可是,這個情人已經跟申明君走了。
我開始行動。
因為事情牽扯到屠龍飛,所以在出發前我做了周密部署,一是為了預防萬一,多帶了幾個人;二是高度保密,出發前,我先派周波帶幾個弟兄以辦別的案件名義,去了新海附近的一個城市,然後我再帶幾個人,也以辦別的案件的名義前往,和周波會合,然後再奔新海。這件事我沒跟任何人說,甚至對參與行動的刑警們也沒有說明,隻告訴他們,具體情況到地方後再告訴他們。
出發前,我在猶豫一番後,給老伴兒打了電話,先問她最近身體怎麼樣,兒子怎麼樣。她抱怨說都不怎麼樣,兒子成天成夜地忙,隻有她一個人在家,意思是心情不怎麼爽快。我就向她透露說,我最近要外出開會,路過新海,能不能跟她見一麵。她說見一麵有啥意思?我肯定是辦案,忙得要死,案子一辦完就走了,還是把她一個人扔下。我一聽沒門兒,隻好歎息一聲放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