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別康橋》reference_book_ids\":[6904207605141343245]}],\"54\":[{\"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54,\"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11,\"start_container_index\":54,\"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5},\"quote_content\":\"《實話實說》reference_book_ids\":[7216207883824794679]}]},\"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尷尬是一種可貴的能力。因為,反躬自問是一切愛願和思想的初萌。要是你忽然發現你處在了尷尬的地位,這不值得驚慌,也最好不要逃避,莫如由著它日日夜夜驚擾你的良知,質問你的信仰,激活你的思想;進退維穀之日正可能是別有洞天之時,這差不多能算規律。
\/一\/
一個人對一個人說(碰巧讓我聽見):“他們提倡愛,可他們掙的錢可不比誰少。”“他們”不知是指誰,我聽了心裏卻忽悠悠地一下子沒了著落。我知道這問題我心裏一直都有,隻是敷衍著,回避著,就像小時候聽見死,心裏黑洞洞的不敢再想。我不能算是窮人,也沒打算把財產都捐獻出去,可我像“他們”一樣,自以為心存愛願。也許是要為自己辯護,也許不完全是,覺得這問題是得認真想想了。
這問題的完整表述是這樣:對所有提倡愛並自信懷有愛願的人來說,當世界上還有很多人比你貧窮,因而生活得比你遠為艱難的時候,你的愛願何以落實?或者說,當他人的貧困與你的相對富足並存之時,你的愛願是否踏虛蹈空?甚至,你的提倡算不算是一種虛偽?
\/二\/
這確實是個嚴峻的問題,不容含糊的問題。但想來,這還會是一個令多數人陷於尷尬的問題。因為你很少可能不是一個相對富足的人,因為貧困之下還有更貧困,更貧困之下還有更更貧困;差別從未在人類曆史上消滅過,而且很難想象它終於會消滅。還有一層,貧困的位置其實是誰都不喜歡的,一有機會,這位置很少有人願意留給自己。這樣,依照前述邏輯,還有幾個人敢說自己心懷愛願呢?還有多少愛願敢說是腳踏實地呢?甚至,愛願,還剩下多少腳踏實地的機會呢?然而愛願是要弘揚與實踐的,是要蔚然與恒久的呀。可要是依照前述邏輯,愛願,或愛的信奉,就隻少數人夠資格享有它了,而且還是在一個隨時希望放棄這資格的時間段裏。
\/三\/
然而,這種注定是少而臨時的資格,這種僅以貧富為甄別的愛願,還是人類亙古期盼的那種愛願嗎?不錯,人應當互愛互助,應當平等,為富不仁是要受到譴責的。但是,當受譴責的是“不仁”,而非“為富”呀。請稍微冷靜些,想一想被溺愛慣壞的孩子吧——愛願若僅意味著貧富的扯平,它不會成為遊手好閑者的倚賴嗎?它不會成為好吃懶做者的溫床嗎?甚至,它不會嬌縱出覬覦他人勞動成果的賊目與偷手嗎?
於是乎還有一件事也就明白了: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愛願何以越來越稀疏,越狹隘,最後竟弄到荒唐滑稽的地步。比如曾經有過這樣的事:公交車上上來一位老人,是否給他讓座也要先問問他是貧農還是地主,是工人還是工賊。
\/四\/
為貧困者捐資,無疑是愛願的一種實踐,但這就能平定前述那嚴峻的一問嗎?先看看捐資之後怎樣了吧。捐資之後,捐資者與受捐者就一樣富有了嗎?大半不會。大半還會是捐資者比受捐者富有,還會是貧與富並存,貧富之間的差距也不見得就能縮小,因而前述局麵並無改觀——愛願依然要麵對那嚴峻的一問,而且依然是不容含糊。除非你捐到一貧如洗。可這樣的人有嗎?
且慢,這樣的人曆史中確鑿是有幾個的!有幾位偉人,有幾位聖賢,料必也會有幾位不為人知的隱者。不過這又怎樣呢?事實上他們也隻能作為愛願的引導和愛者的崇尚,不大可能推廣。崇尚而不可能推廣,這就怪了,這裏頭有事兒,當然不是咬牙跺腳寫血書的事兒。
\/五\/
什麼事兒呢?比如平均主義。貧富扯平不就是平均主義嗎?可平均主義的後果料必一大半中國人都還記得。平均絕難平均到全麵富裕,隻可能平均到一致的貧窮——就像賽跑,不可能大家跑得一樣快,但可以讓大家跑得一樣慢。但麻煩還不在這兒,麻煩的是,平均主義是要以犧牲自由為代價的。為什麼?很簡單:既不能平均到全麵富裕,便隻好把些不聽話的削頭去足都碼碼齊,即便是碼成一致的貧窮也在所不惜。不聽話的——真正的麻煩在這兒!平均必然要以強製為倚靠,強製會導致什麼,曆史已屢有證明。三十年前我在農村插隊,村中就有幾個腦筋“跑得快”的,隻因想單幹,就被推到台上去批鬥。另幾個不聽話的,隻為把自家的細糧賣了,換成更經吃的玉米和高粱,便被一繩捆去,以“投機倒把罪”坐了班房。
\/六\/
平均不是平等。平等是說人的權利,大家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平均單講收獲,各位請在終點上排齊。平等,應該為能力低弱或起步艱難的人提供優越條件,但不保證所有的人一齊撞線。平均卻可能鼓勵了貪懶之徒,反正最後大家都一樣。平均其實是物質至上的,並不關涉精神;精神可怎麼平均?比如自由和愛情,怎麼平均?平均隻可能是一個經濟概念,均貧富。平等則指向人的一切權利。平等的信念必然呼喚法治,而平均的熱情多半醞釀造反。這樣的造反當然不會造出法治,隻不過再次泄露“寶葫蘆的秘密”——分田分地真忙。但這樣忙過之後怎樣了呢?我曾在陝北插隊,那是個特殊的地方,解放得早,先後有過兩次土改:第一次均貧富之後不久,又出現了新貧農和新富農,於是又來了一次。這有點兒像孩子玩牌,矯情,一瞧要輸就推倒重來。這樣的玩法不可再三,再三的結果是大家都變得懶惰、狡猾;突出的事例是,分到田的人先都把田裏的樹伐作自家的木材,以期重新發牌時不會吃虧。可後來發現這其實白搭,再洗牌時所有的地裏都隻剩著黃土了。
\/七\/
崇尚而不能推廣,原因就在這兒。平均,原也是多麼美好的願望啊,然而不好意思,人性確鑿是有些醜陋。人生來就有差別,不可能都自覺自願去平均;這是事實而非道理,道理出於事實而非相反。當然愛願並不滿足於事實,這是後話。
那麼,強製平均怎樣?可強製本身就不平均——誰來強製,誰被強製呢?或者,以強製來使人自覺自願?這玩笑就開得大了,多半就要成全了強人篡取神位的圖謀。倘人言即是神命,對也是對,錯也是對,芸芸眾生豈不凶多吉少?
人是不可替代神的,否則人性有恃無恐,其殘缺與醜陋難免胡作非為。唯神是可以施行強製的——這天,這地,這世界,這並不完美的人性,以及這差別永在、困苦疊生的人之處境,都可理解為神的給定。上帝曾向約伯指明的,就是這個意思:你休想篡改這個給定,你必須接受它。就連耶穌,就連佛祖,也不能篡改它。不能篡改它,而是在它之中來行那宏博的愛願。
\/八\/
必須接受人的罪性。人性並不那麼清潔和善美。但幸而,人性中還埋藏著可以開掘的幾分明智。這明智並不就是清潔和善美,但因其能夠向往清潔和善美,能夠看見人的殘缺與醜陋,於是能夠指望他建立起信仰,以及建立起一種叫作法律的東西,以此彌補人性的殘缺,監視和管束人性的醜陋。
法律實出無奈,既是由於人的醜陋,當然也是出於人的愛願。
貧窮的並不都是因為懶惰,富有的也未必全是靠著勤勞,相反,巧取豪奪也可致富,勤勞本分也有受了窮的。對此愛願當然不可袖手一旁。但愛願曾一時糊塗,相信了平均,結果不單事與願違,反而引狼入室弄出了強製。
\/九\/
但法律不是強製嗎?不過,此強製與彼強製有些不同。其一:法律是事先商定的規則,由不得誰見機行事,任意修改。比如足球,並非是由裁判說了算,而是由規則說了算,是為法治,故黑哨也逃不脫製裁。其二:法律是由大家商定的,不是由什麼人來強製大家商定的,所以大家才自願受其製約。又比如足球,一切規則都是為了保持足球的魅力,以贏得人們廣泛的喜愛,倘隻取決於權勢的好惡,看台上寥寥然隻坐著幾門誰家的親戚,那足球也就完了。
任何規則,都要有眾人的理解與擁護才行,否則不過一紙空文。再比如足球,單是裁判和球員知其規則還不行,球迷要是不懂,這球也甭踢。比如說,自家一輸球,看台上就起哄,再輸,球迷就退場,那還不如甭踢,先就算你們贏了吧。不過,要是裁判有“貓兒膩”呢?當然,誤判應當理解,偏袒也要忍耐而後申訴,但若有人以權壓眾,包庇、慫恿黑哨呢?甚至事先就已排定了比賽的結果呢?球迷們那就給他一大哄吧,然後退場——此乃義舉,算得上護法行動。
\/十\/
法律不擔保均貧富,正如規則不擔保比賽結果。要是有誰擔保了比賽結果,沒問題你把他告上法庭。可要是有人擔保了均貧富呢?人們卻猶豫,甚至可能擁護他。就算發此誓願者確無他圖,可曆史上有誰真正做到過均貧富嗎?真正做到,同時又不損害人的自由,可能嗎?就比如,有誰能讓大家自由奔跑,又保證大家跑得一樣快嗎?有誰能把這山高穀深日烈風寒的行星改造得“環球同此涼熱”嗎?
罵一罵富人這很容易,甚至也不都是毫無理由,社會的不公既在,經常也就需要一些敏銳甚至挑剔的眼睛。不過另有一種可能:這憤怒其實比前述的尷尬還不如。尷尬是因為能夠反躬自問,而比如說喊著“開‘奔馳’的出去”的(聽說最近上演著一出話劇,劇終時,劇中人便高亢地向觀眾這樣喊),大約從未反觀自己,否則他不難看出還有比他更貧窮的人,那麼他出不出去呢?都出去了,隻剩一個最窮的人,戲還怎麼演呢?
\/十一\/
尷尬是一種可貴的能力。因為,反躬自問是一切愛願和思想的初萌。要是你忽然發現你處在了尷尬的地位,這不值得驚慌,也最好不要逃避,莫如由著它日日夜夜驚擾你的良知,質問你的信仰,激活你的思想;進退維穀之日正可能是別有洞天之時,這差不多能算規律。
比如說,法律,正就是愛願於尷尬之後的一項思想成果。而且肯定,法律的每一次完善,都是愛願幾經尷尬之後的別開生麵。斥罵的暢快,往好裏說是童言無忌,但若挺悠久的一種文化總那麼孩子氣,大半也不是好兆。比如說,那就為詰問備好了麻木,以憤怒代替了思考,尷尬倒是沒了,可從此愛鬧脾氣。反躬自問越少,橫眉冷對越多,愛願消損,思想萎鈍,規則一旦荒蕪,比如說足球吧,怎麼踢呢?很可能就會像一個自閉的兒童,抱了皮球,一腳一腳地朝著牆壁發狠,魔魔道道地自說自話。
\/十二\/
但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事可怎麼說?誰敢說這樣的事已經沒有?那麼法律,對這樣的結果也是聽之任之嗎?規則不是不擔保結果嗎?
但這不是結果呀,這正是法律或規則的起因。“朱門酒肉臭”先放一放再說,“路有凍死骨”則是在要求著法律的出麵與完善。人有生的權利,有種種與生俱來的平等的權利,此乃天之賦予,即神命,是法律的根據。再比如足球,遊戲規則是人訂的,但遊戲——遊戲的欲望、遊戲的限製、遊戲的種種困阻和種種可能性,都是神定。這簡直就是人生的比喻,人世的微縮,就像長河大漠就像地久天長就像宇宙無垠就像命運無常,都是神的給定,是神為使一種美麗的精神得以展開而設置的前提。這不是規則的結果,而是對規則的呼喚,是規則由之開始的地方。在這一切給定之後,神說:人生而平等(不是平均)。生,乃人之首要的平等權利。因而,倘有窮到活不下去的人,必是法律或規則出了問題,是完善它的時候,而非廢棄它的理由。
\/十三\/
可要是這麼說,是不是就有點兒可笑?法律既定,一有“凍死骨”,你就說這不是結果,這是法律的開始之地,是法律需要完善的時候,那法律還有什麼權威?它豈不又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了?非也,這不是任人打扮,這是神命難違。法律也不是絕對權威,絕對的權威是神命:人有生的權利!倘這兒出了差錯,錯的一定是人,唯去檢點和完善人訂的規則,切不可懷疑那絕對的命令。
可要是一個遊手好閑之徒窮得活不下去了呢?也得白白送給他衣食住所嗎?是的,也得!窮,但不能讓他窮到活不下去,這正是擔保平等但不擔保平均,擔保權利但不擔保結果呀。情願如此潦倒而生的人,也是背棄了神約,背棄了愛願(他隻顧自己),但神不背棄任何人,愛願依然照顧著他,隨時為他備下一個平等的起點。
\/十四\/
幸而情願這樣潦倒而生的人並不多。更多的人,更多的時候,是聽得見神的要求的。愛願,不能是等待神跡的寵溺,要緊的一條是對神命的愛戴,以人的尊嚴,以人的勤勞和勇氣,以其向善向美的追求,供奉神約,沐浴神恩。
從報紙上讀到一篇文章,說是這世界上的某地,其監獄有如賓館,獄中的食物稍不新鮮囚犯們也要抗議,文章作者(以及我這讀者)於是不解:那麼懲罰何以體現?我們被告知:此地的人都是看重自由的,剝奪自由已是最嚴厲的懲罰。又被告知:不可虐待囚徒,否則會使他們仇視社會。這事令我感動良久。這樣的事出於何國何地無需計較,它必是出於嚴明的法律,而那法律之上,必是神命的照耀。唯對熱愛自由、看重尊嚴的人,懲罰才能有效,就像唯心存愛願者才可能真有懺悔。否則,或者懲罰無效,或者就複製著仇恨。沒有規矩何出方圓?沒有神領又何出規矩呢?愛願必博大而威赫地居於規則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