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兒
嘉兒:
19世紀初,法國的征婚啟事常常這樣寫道:一個職員“為了添置必要的工具”;一個工人覓“有一萬法郎嫁妝的女人”;一位“思想開明”的先生,覓“年輕少女或寡婦,有良好的葡萄園和葡萄酒釀造許可證”;得過勳章的青年軍官,要價可以更高,覓“年紀二十至二十五歲、嫁妝四至五萬法郎的終身伴侶”;還有一位男士,覓“一位希望找到能幹的女婿、可以輔助和繼承祖業的嶽父”……你的男友,我想他應該出生得更早些,而且不是在中國。
也許有人會說,“愛的時候什麼都不該計較”,但我總覺得,說這話的人往往自己“一窮二白”,自然沒什麼可計較的。而事實上,錢在成熟男女雙方的心中占據的往往是中心位置。錢是錢,愛是愛。他不肯把錢用在你們的小家,你也不會把自己的工資存款交給他,隻是百步和五十步之差。在我看來,今天的社會,錢已經成了男女雙方(包括同居和已婚)不和的真正原因,隻是好麵子的中國人,不願意在分手時明說罷了。
作為女性,我很支持你女朋友的觀點。金錢雖然與愛情無關,但在很多男人的心裏,金錢是一個沉重的砝碼,代表著他的事業、自信和很多無形的東西。男人常常會以投入金錢的多寡來量化他對一個女人的感情。
當然也有例外,我有個事業有成的異性朋友認為,男人付出金錢和女人付出感情是一回事。他覺得給女人花錢是件很丟臉的事情,說明自己沒有魅力。錢是他付出感情的標誌,也是感情的試金石。如果和他交往的女人不花他一分錢,他才有安全感,覺得這是真愛。當然了,他到現在仍是單身,雖然掛著個“黃金王老五”的頭銜。不過好像你的男友錢賺得還沒有你多,當不屬此類。
那麼是他不夠愛你?可他偏偏又向你提出結婚(男人決定結婚,往往經過反複斟酌)。這就隻有一種可能了——他覺得你是一個很合適的結婚對象,合適到可以負擔他的日常開銷。如果你足夠“賢惠”的話,婚後你還可以把存款通通拿出來交給他,幫他家早日買房,反正你賺得比他多。他對你,從一開始,就沒有半點責任感。
如果你對他還抱有希望,你可以跟他提出,在結婚前,先試試“夫妻AA製”。
80年代初,這種製度在西方十分盛行。所謂夫妻AA製,是指一種新的家庭經濟承擔模式,夫妻在購房費用、生活費用、子女教育費用等開支上分攤負責。你們還沒結婚,可以先從個人消費自理做起。同居期間的開支按雙方薪水的一定比例共同負擔。一起定期算帳,根據各人的加薪和獎金調整。如果你用自己的錢給家裏買了必需品,就憑發票在“公款”中報銷。如果他一個人買了他喜歡的東西,你也可以選擇,你喜歡,就付一半價格,這件東西就是你們的。否則,就是他一個人的。
如果他連這點都不願合作,那麼建議你,趁早分手省事,免得日後人財兩空。
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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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其實需要剝離,剝到後來可能是很小的一個核,大量的都是它的附著物。沒有物質保證,愛情變得不堪。
32 愛情的存活取決於物質
走走:
那天看中央台的一個紀實節目,說一個逃犯,逃亡很久,每天晚上都睡不踏實,後來他逃到一個偏遠農村,在當地食堂裏打工,和一個農村女孩子相愛了,他們偷偷結了婚。逃犯說,結婚那天晚上,他第一次睡了個安穩覺。可是在女人懷孕生小孩的時候,他不敢送她去大醫院,導致女人大出血,孩子雖然生下來了,但也從此落下了病,不能幹重活了。女人後來又給他生了一個女孩,這孩子有天被車給撞了,逃犯也不敢去報案。女人第一次罵他沒有男人樣子。從此他又開始睡不著覺了。
食堂後來被承包了,他也下崗了,又不敢幹稍微象樣的工作(他是全國通緝的罪犯)。日子過得特別艱難,到後來,窮得連飯也吃不上了。他隻好去自首。
關進監獄的第一個晚上,他說他又能睡著覺了。
看到這裏,我特別難受。很想質問他,那時你想到你老婆沒有?她還能睡得好覺麼?又覺得特別悲哀,撇開別的不說,單他和她,原是有愛的,但在生活沒有物質保障的時候,這些都沒了。愛情怎麼就那麼脆弱,離開物質,它就活不下去了麼?
於澄
於澄:
你舉了一個挺極端的例子。在這個事件裏頭,或許有你認為的愛情,但至少,它無法做出任何承擔。這樣的愛就象一個天生的畸形兒,仍在人的範圍裏,但卻是不健全的。
關於愛情與物質的關係,首先看你如何定義愛情。三十年的夫妻親情裏有愛嗎?一見鍾情又是不是愛呢?在我看來,愛就象閃電,難得看到一次,就懵了,清醒過來,想再去找,已經沒了。愛情隻是個化學反應,不能維持一輩子。它是生活的前奏,是生活的導火索,但它不是生活。愛情其實需要剝離,剝到後來可能是很小的一個核,大量的都是它的附著物。
如果從一個寬泛的角度,把促使兩人希望能在一起生活的情感稱做愛情,那麼,我的想法是,當愛情產生時不需要物質。有錢沒錢,在它麵前都是平等的。而當你想把已經產生的愛情讓對方感受到,就需要很多種表達方式,比如語訴衷腸、眉目傳情、信物定情……相對而言,如果是言語,說出來的話飄散在空氣裏,非常不確定。而且語言有它的局限性,說“愛”說“喜歡”,說來說去不過爾爾。可大千世界,物質無窮。你可以根據不同的時間地點選擇不同的物質來表達你的感情。
維持這份愛情也需要物質。沒有物質保證,愛情變得不堪。比如對方關心你,用來關心的就是物質。巧克力、花、打的送你回家,都是物質。婚姻或類似婚姻狀態的同居和物質很有關係。但在這種關係裏,物質有個臨界點,如果巨富或巨貧,可能更容易節外生枝。
愛的起點是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不能看他多富多窮。但這有個前提,就是得有一個物質的底線。他可以窮,可以暫時窮,但他要有個起碼的努力。至於愛和物質誰主誰次,誰上誰下,我覺得很難找到一個平衡點。平衡是理想化的,忽上忽下才是真實的現狀,最高境界就是不在乎上下。
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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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虛空,都是捕風”,或許,這就是愛的本質。
33 互相滿足是互相愛戀的基礎
走走:
你好!這段時間我的心一直在為她流血!很痛!
我和她相識在我們讀中專的時候,我比她大兩屆,當時大家都在學生會工作。經常在一起活動,就是比較熟悉。後來,我畢業開始工作。她則在兩年後通過三校生考試進入上海一所著名的高校繼續深造。我們的戀愛是在她讀大二的第一學期,那時她和以前的男友已經分手八個多月了,我是在和她以及我們的朋友一起出外旅遊時知道這件事的。隨後,我有意地特別接近她、關心她,很快我們戀愛了!
兩年半來,她讀書我工作,我們相處得很好,雖然在一些事上我們會有分歧或矛盾,有時也會賭賭氣,但很快我們都會自己化解。我努力地關心她的生活和學習,她的成績也一直是班級的第一。有她的支持,我在工作上信心十足,發展也很快。但在過程中,我們都開始發覺壓力的存在:身高(她比我高)、學曆(雖然我馬上就要修完專升本)、她父母(我父母和她見過麵,也很喜歡她)等等。但那時我們都在鼓勵對方,隻要我們相愛,一定會戰勝一切的!為了我,她甚至主動放棄了學校保送考研的機會。
今年三月,她提前開始了第一份工作。也正是在那個時候,我由於公司機構的調整,工作上也麵臨著巨大的壓力,我的脾氣也變得差了!那時,我隻顧及自己,而沒有關心她剛剛工作,同樣存在著壓力!我們開始矛盾重重,生活也開始缺少了激情,溝通也少了!國慶前夕,在我多次催促去見她父母的電話中,我們鬧得很不開心!其後,她開始不理我,我去找她,她也不見我!節後,她以性格不合要分手!隨後的兩個星期,我沒有去找她,我想讓我們大家都冷靜一下。兩星期後,我打電話給她,但她還是堅持要分手!我很愛她,極力地想挽回,又不想太過分,影響她的工作和生活。三天前我去找她,我們在一起聊了三個多小時,我極力爭取,她則堅持她的態度!但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淚花,而我的心也一直在隱隱作痛!
她現在一個人在外生活,我很擔心她!而我沒有了她,也不能專心工作,覺得做什麼事都沒有意義,似乎進入的一個惡性循環,這樣下去,也許我會失去一切!
走走你能告訴我,我該放棄還是再努力爭取呢?
均
均:
不管是放棄,還是再努力爭取,首先得明白問題所在。她提出分手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麼?“性格不合”,到底是怎麼個不合呢?她不細說,你得細問。至少在我看來,這四個字並不是負責的分手理由,它的背後,蘊含了許多欲語還休的潛台詞。
從心理學角度看,性格就是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比較穩定的、具有核心意義的個性心理特征。為什麼說“性格決定命運”?因為性格本身就是人在適應、改造環境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就算它會因為環境的改變而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但除非所處環境出現較大逆轉,否則這種改變是相當緩慢、相當困難的。
也就是說,從她接受了你的求愛開始,就意味著她同時接受了你的性格;其後出現的所謂“性格不合”,實質隻有一個:一方沒能使另一方如願以償。現在,是她提出了這一點,就說明,是你沒能讓她獲得滿足。
沒有了這種互相滿足,也就沒有了互相愛戀的基礎。
這滿足,既包括物質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
所以,知道她真正不滿足的是哪一方麵,對解決問題本身很重要。如果她的不滿,你通過努力可以做到,那麼,繼續努力。但如果不能,那也隻能勇於放棄。畢竟這世上,沒有什麼事物是獨獨為你而存在的。
然而事實上,真相往往是,在這樣一個模棱兩可的借口背後,她已經清楚地看見了:這種距離永無拉近的可能。
那麼,這距離是如何產生的?
答案隻有一個:來自於比較。
所以,即使她真的對你關上了大門,你也要在自己的學識、工作能力上苦下功夫。也許你會自暴自棄地想,沒關係,門關上了,不是還有比門小的窗子嗎?我同樣可以享受陽光。是,但若有一天,你再次遇到一扇偶然向你開啟的門,你會守住窗子拒絕進入嗎?
同樣的錯誤,我們要盡量避免再犯一次。
《聖經》裏有句話:“都是虛空,都是捕風”,或許,這就是愛的本質。
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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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愛情,說到底,就像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裏麵同樣有著利益權衡的選擇。而婚姻,就像是耐用消費品,而且可以逐漸增值。隻不過,對這種耐用品的購買,所付出的不是貨幣,而是你自己。
34 愛情的經濟效益
走走:
我今年二十五歲,剛剛和男朋友分手了。從一開始,我就知道家裏人會反對,因為他比我小三歲,學曆不如我,薪水也不如我(事實上我的也不高),我是瞞著家裏偷偷和他談戀愛的。雖然知道我和他將來沒可能,可是交往才半年,彼此的感情已經很深了,我喜歡這種美好愛情的感覺,我無可救藥地陷了進去。
前兩天在他送我回家的路上被我媽媽看見了。她當然是極力反對,並且態度強硬,我不想傷她的心,知道她也是為了我好,也知道他根本不可能被我家接受。雖然舍不得,可是還是分了手。在我給他的MAIL和他給我的短消息裏我們都為對方祝福,看到他的消息,我的淚水情不自禁地湧出。
我和他是同事,說要忘了真的很難。第二天在辦公室裏,看到他,我根本克製不了自己的淚水。刻意地疏遠隻有讓我更難過,雖然說好是做好朋友,可是我不知道怎麼做才算是好朋友關係。我已經習慣依賴他、習慣想他、習慣對他好,好朋友能這麼做嗎?
不久前,媽媽幫我安排了一次相親,那個人和我條件相當,人也老實,是個合適的結婚對象,而且他對我印象也不錯。事實上我對他並沒有什麼感覺,我知道我應該順從家裏人的意願,忘了以前的事情,把心思放在那個人的心上,試著和他培養感情。今天他送我一盒巧克力,說是情人節要準備考試,可能沒辦法出來玩。我又情不自禁地想哭,對我男朋友真是太不公平了,我和他在一起連一個情人節也沒有過過,他連一盒巧克力都沒嚐到過,我們偏偏就在情人節前夕分手了,想給彼此留下點回憶都不可能。
一方麵,我要盡早忘了他;而另一方麵,我又要欺騙自己的真心和另一個人在一起。我不知道會痛苦到何時。走走,現實為什麼會那麼殘酷,不能和所愛的人在一起,隻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這樣不是太殘忍了嗎?
CH
CH:
記得福柯的《性史》裏曾經有過這樣一句話,“重要的不是我們是否受到了壓抑,而是我們為什麼說自己受到了壓抑?”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需要形成動機,動機產生行為。人的任何行動都是在需要與動機的作用下才發生的。那麼究竟是為什麼,你會如此順應你的父母?
仔細閱讀了你的來信,可以看出,理性角度,你是站在父母傳統婚姻觀念那一邊的,而門當戶對又是其中的必要組成部分。所以,你會容許自己擁有對愛的短暫幻想,但從一開始,你就很清楚自己“和他將來沒可能”。即使沒有被你的母親發現,你自身同樣也會去打破這個“烏托邦”,隻是時間早晚而已。唯一的區別就是,由外界壓力促成的、在你預料之中的設定結局激發了你潛在的情緒上的反抗,這種反抗反而強化了你的壓抑感。
但我相信,新出現的那個相親對象會使你的壓抑最終得到紓解,雖然在一開始,他的出現隻能強化你前一次愛情的可貴。但是相信我,假以時日,你同樣會像接受父母觀點一樣接受他的存在。如果你能換一個新工作,對那個曾是前男友的同事做到徹底“眼不見為淨”,你仍會開始慢慢習慣依賴新男友、習慣想他、習慣對他好……
至於愛情,說到底,就像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裏麵同樣有著利益權衡的選擇。而婚姻,其實是人類社會最早的社會保障措施。它就像是耐用消費品,而且可以逐漸增值。隻不過,對這種耐用消費品的購買,所付出的不是貨幣,而是你自己。從這個角度上說,你的父母為你挑選合適的結婚對象,很符合經濟學上的效益最大化原理。
隻是,現在是由你的父母把握著你“幸福”的權力,將來呢?屬於你自己的、真正意義上的家庭幸福,又將由誰來定義?一般而言,家庭總是女人最容易產生壓抑的場所,而沒有把握的事越多,由此產生的焦慮也會成正比增長。相信我,這是一種生理事實。
容我不禮貌地假設,我想,你在經濟上的掌控自由度,應該不會太大。在經濟上如果能得以保持獨立,其實是能控製許多事情的,包括一些幸福。
最後想說的是,人的一生,在死亡之前所發生的所有事件,結局都是缺席的。也就是說,婚禮隻是電視連續劇裏的“the end”,而在現實生活中,與其說是結局,倒不如說是一個新的開始。
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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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滿,本質就是你們之間的合作是否協調。合作需要付出,也需要獲得,對這種付出與獲得的評價應該由你們共同認定。
35 讓步是為了牽製?
走走:
我很高興有這樣一個聊天的“房間”。我們互相不認識,但我們可以互相交流,這種感覺是我以前沒有的。有點興奮啊,也有點期待。可不知自己在期待什麼,不介意這樣說吧。也許什麼也不期待。
其實我的問題很簡單——我想知道,如果兩個人要結婚,男方提出要在他生日的時候結婚。女方心裏雖然不是很願意,因為當男方提出的時候,女方想為什麼不選在女方的生日而選在他的生日?可是心裏即使不願意,但是又考慮到,如果不那樣會不會傷感情,或者以後倆人生氣吵架時或更嚴重時,當男方想到是選擇他生日結婚的,而不和女方吵架呢?更甚者說,女方願意這樣答應他就是為了牽製對方。
也許是有點雜亂,也許是有點小題大做,或者說瑣碎。但事實是這樣,你認為這是什麼心理?或者說你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我想聽聽你的見解。也許還可以使某些人就此放下心中的結。
謝謝,等你的答複!
貓丫頭
貓丫頭:
對於結婚日子的選擇,自古就有黃道吉日一說。幸好現在,你們雙方的父母還沒有發話,否則這個問題就成了兩個家庭“勾心鬥角”的隱患。
結婚日既可以選擇你們自己認為比較特別,又容易記起的日子;或者是諧音上能討些口彩的;最常見的就是本身具有某種個人意義,比如其中一人的生日。
在我看來,選擇哪一天本身並沒有如此重要,倒是選擇時最好能從科學的角度考慮一二。比如,結婚日期避開女方生理周期,這樣在操辦婚事時,女方不至於疲憊不堪,新婚之夜也不用留有小小遺憾。
另外我認為,選擇雙方都喜歡的日子比遷就某一方更重要,因為每個人的出發點並不一樣。
不過,我關心的其實是你對這個問題隱藏起來的那些想法,它們“偽裝”了你真實的意見,你們的交流至少在這個問題上並不成功。你的未婚夫選擇自己的生日作為結婚日期恐怕隻是出於簡單易記的考慮,而這也確實是一個客觀事實,但他忽視了作為女性的你在客觀事實之外,更多的牽涉到了情感。
他喜歡的日子你並不喜歡,但你把這樣的想法藏在心裏,他看不見,他會認為天經地義,因此不會做出過多表示,而你很可能因此認為他忽視了你,你會覺得自己能夠同意這個日子,本身就是在為他做出某種犧牲,或者是付出。如果他沒有理解和體諒到這一點,沒有用其它方式或者在其它方麵做出應有的回報,你就會認為自己是在吃虧。這種心理上的小陰影一旦成形,就會日積月累,剛開始你會覺得對方不夠理解、不夠尊重自己,漸漸就會上升到愛不愛的問題,總有一天因為某個小摩擦而爆發。
甚至有可能在他試圖緩和你們之間矛盾時,你“舊事重提”,並因此認為,既然由他決定了你們的婚姻,當然應該由他來解決你們當中出現的問題,把他的“主動求和”曲解成“理所當然”,這種無動於衷、袖手旁觀的態度最終會導致對方“惱羞成怒”。
有沒有問過自己試圖以此牽製對方的真實心聲究竟是什麼?是不是你對自己是否能長久、牢固地擁有對方不夠自信?當愛需要用籌碼來保證,是難以得到對方發自內心的寬容、理解與嗬護的。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你們可以試試按照“第三方”的立場來處理這個問題。為什麼不試試共同決定一個對你們雙方都具有意義的日期呢?比如,選擇你們彼此邂逅的那一天?或者一個嶄新的,隻是因為你們的婚姻而別具意義的日子?這樣你們值得慶祝的節日又多了一個。
所謂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滿,本質就是你們之間的合作是否協調。合作需要付出,也需要獲得,對這種付出與獲得的評價應該由你們共同認定。既然你對於結婚日選擇的“不平等”如此敏感,那就把你的想法告訴對方吧,但是,不要要求對方遷就你,否則很有可能,對方也作如此打算。
婚姻不是為了互相鬥氣,更不是為了在情感上傷害對方,出現任何問題都應該避開個人立場,就事論事,盡量客觀地討論雙方出現的分歧,畢竟,如何解決問題才是關鍵。
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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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成年女人一旦單身,選擇和被選擇將同時進行,當然了,責任與風險也必須由自己來承擔。
36 丈夫是室內一件便當的家具
走走:
我是一名國家幹部,今年38歲。我和我的丈夫在十多年前相識,他當時是一名部隊的軍官,而我則剛從大學畢業回到家鄉。他是外省人,從小在農村長大,十幾歲考上飛行員上了軍校,農村的生活環境使他有一種大男子主義思想,多年部隊的生活又造就了他性格中的不活躍和平實,而我是一個比較喜愛文學藝術、從大學中文係畢業的女性,雖外表平常、性格內向也不乏隨和,但骨子裏始終懷有一些清高和浪漫,所以,曾有了解我的朋友說過我與我丈夫不是一類人的話來。但當時從從未感受過戀愛經曆的大學生活中走出來的我卻有些自卑,加上腦子裏預先設想過自己的戀人應該是一個來自遠方的或是一個當兵的人,剛好他就符合我的預想。於是我和他開始了一場戀愛,說是戀愛,其實我們自始至終沒有多少激情,也就是兩個為結婚而走在一起的人,我們的戀愛過程始終平平淡淡,沒有高潮當然也就談不上有多少失落,並且自己對當時流行的台灣歌手薑育恒的《再回首》中的那句“平平淡淡是最真”的唱詞特別欣賞,於是我們就繼續走了下去,雖然沒什麼起伏,倒也過得比較踏實。
我們就這樣談著,當時就覺得我和他有什麼隔膜,也曾提出分手,但又好象找不到什麼理由,於是我們一直走,直到遇到我父親被檢查出得了肺癌,我母親身體本就一直不好,聽到這消息更是支撐不住,兩個弟弟年紀又小,當時我一下子覺得孤立無援,他在這時很自然地就站了出來,提出我倆馬上結婚,好方便照顧我爸,我還有些猶豫,說家裏房子不夠,沒房不想結婚,但恰恰這時他認識的一個朋友剛好可以借一套房子給我們,所以在當時自己似乎再找不到什麼理由不結婚,一切都顯得順理成章,於是我和他便在平靜中辦理了結婚手續。
婚後的生活更加平靜和平淡。這時,我認識並接觸了單位上一個同事,他是一個很好的交流者,對我十分愛戀,我便一步步走進了他的懷抱。在將近十年的交往中的後幾年,我和他有了越軌行為。對於與他的交往,我曾經想與他結婚,但這樣的想法很快就被我與他在很多方麵的差異所擊敗,於是我心中一直處於十分矛盾的狀態,一方麵享受著他帶給我的難得的溫馨和幸福,但另一方麵我又是一個傳統的人,在內心始終背負著對丈夫深深的負罪感,無時無刻不在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譴責。
在這樣的日子中,我與丈夫的生活基本是在或平淡或吵鬧中度過的,我們是結婚五年後才開始要小孩的(後因懷孕出問題,在結婚後的第七年才有小孩)。其間,我曾一度和他提到離婚,但最終沒能走開。這樣的生活一直過到2002年下半年,由於工作上我被提升,成為分管我那個同事的領導,由於他有較強的工作能力但又極有鋒芒,所以極不受單位領導的喜歡和認可,而我一直在單位上都努力勤奮,待人親切隨和,我們之間的分歧開始出現並逐漸擴大,終於在今年上半年,我和他的感情走到了盡頭。我們同時下決心分手。當然,從自己內心來說,我雖然與他中斷了關係,但老實說,自己還沒有完全從他曾經帶給我的那種溫情中走出來,從心理上對他還有些留戀。
在與丈夫逐漸升級的矛盾中,我也發現丈夫的異常。果然,終於發現丈夫的婚外性行為。對於這件事,平心而論,我知道自己有一半的責任,我從結婚開始就與他在性生活方麵不和諧甚至性冷淡,這也是我與丈夫長期婚姻生活不和諧的重要原因。但我始終固執地認為,這是因為我和他感情不好才造成的。對於他自己的行為,他也向我保證不再做這樣的事。
但我最受不了他的還是他對婚姻的態度。他一直認為,他對我們的婚姻不再抱多大希望,隻想象周圍大多數婚姻那樣得過且過,為了孩子,湊合著過吧,當然,如果我要提出離婚,他也同意,一句話,隨便我。
走走,我現在極想向你說的問題是我現在所麵臨的困惑:經曆了婚姻內外的種種挫折,我現在的心態似乎回到了一個空白狀態,我和他都不再有婚外的問題,但對我今後的婚姻,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我現在十分的矛盾。如果要繼續維持我的婚姻,我缺乏足夠的信心:我和丈夫走到今天這一步,我們之間僅有的感情已所剩無幾,現在僅剩一些親情,我們分室而居已經有一年了,我們目前都心平氣和、心照不宣,要合要分該說的都說了,不再吵也不再冷戰,但也沒有了什麼感情上的關愛與牽掛,回家說的要麼是單位上的事,要麼是交代如何帶好孩子的事,要麼就是純粹的家務事,就是沒有感情上的事。這樣的日子他能過得下去,而我則過得痛苦和壓抑。與其說我對那位同事還有留戀,不如說我至今仍然渴望男女間那種深入內心的愛情。憑心而論,丈夫是一個踏踏實實過日子的人,對人很實在,但不懂得浪漫也不屑於男女之間的情意綿綿,對生活也沒有多大的追求,屬於隨遇而安的人,而我雖然也喜歡平實,但卻希望在平淡之中見深情,平淡之中仍有愛情,不能平淡得象一杯白開水,希望在感情上有歸屬感。另一方麵,如果我們不過了要離婚,我又始終下不了這個決心,顧慮頗多,我知道自己在生活上很獨立,但感情上卻相當有依賴心理(不是對他,而是對現在的婚姻,說穿了,就是對目前婚姻生活的一種固有慣性),對離婚後的前途缺乏信心。
我也知道自己在婚姻問題上太患得患失了,我這人太重感情,尤其把婚姻看得很重,所以自己想保守地考慮努力維持目前的婚姻。但現在卻很難接受我的婚姻中曾經有過的來自丈夫和我的汙點,擔心不管與丈夫湊合著過下去還是往好的方向過下去,自己心中的這些陰影都會跟隨自己婚姻生活一輩子(我至盡沒有足夠的勇氣向丈夫坦白自己的婚外情)。
請你在百忙之中能給我回信,十分盼望你的解答!十分感謝!
WQ
WQ:
在你法律意義上的丈夫麵前,你主要是作為什麼而存在的呢?如果你們是因為家事上的相互需求而組合在一起,那麼一個熟練的保姆就可以取而代之。不過這麼說並不意味著我主張你離婚,雖然你受過良好教育、有一定經濟基礎和獨立能力,但離婚仍然意味著你要放棄種種好處。不僅僅是物質保障,還有某種輿論上的安全。此外,婚外世界過度的、抽象的自由也許會令你不知所措。一個成年女人一旦單身,選擇和被選擇將同時進行,當然了,責任與風險也必須由自己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