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離奇的大火(1 / 2)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爺爺開始琢磨羊的蹄印、步態,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一套按照足跡去尋羊的本領。

以羊類人!自然,看著各種細微的足跡去尋找凶手,也就不在話下了。

如果按照事情原來的樣子,我爺爺很有可能會在地主家放一輩子羊,畢竟餘盛喜歡我爺爺給他看家護院。

但不久之後,我爺爺被拉了壯丁。

此時抗戰已經進入中後期,我聽我爺爺說,拉壯丁開始變得沒有規矩可循。原先拉壯丁還講究個“三丁抽二、二丁抽一、一丁不抽”,可打到後來,有錢人家用錢買了名額,沒錢的孩子就算是一丁也得去。

我爺爺當時覺悟也高,聽說小日本鬼子要打到我們那了,二話沒說就去了。

他被編入了國軍一個暫編師,還參與了幾場大規模戰鬥,真刀真槍地跟小鬼子拚過。

我喜歡聽那段故事,就問過我爺爺打仗的情形。

我爺爺總是瞪著眼睛跟我說:“小鬼子個不高,但麻幹(身手敏捷之意),日他媽的!”

後來問多了,我爺爺說得最多就是“日他媽的小鬼子”。

解放戰爭後,我爺爺所在部隊參加戰場起義,跟著解放軍一路向南挺進。

解放軍氣勢如虹,如秋風掃落葉一般勝利進軍。

仗打到我老家的時候,當地新政權缺人,再加上我太爺爺希望我爺爺回家,我爺爺就留了下來。

我爺爺沒走,幹了鄉裏的民兵營長。

當時新政權機構還沒理順,民兵營長兼顧本地安保等任務,算是現在派出所加人武部加城管大隊,等等。

頭幾年,我爺爺多半是組織各村民兵搞聯防巡夜,一來是為了維護治安,二來防止敵特破壞。

在這期間,我爺爺也利用他那套追蹤術破獲過一些諸如盜竊、縱火的小案子。

案值不大,可數量不少。

一來二去,我爺爺名頭就打出去了。十裏八鄉都知道民兵營有個展一刀,簡直就是火眼金睛。

名頭打出去後不久,慕名而來找他破案的人也就多了起來。

我爺爺從不推諉,大事小情能幫則幫。

他的經驗被總結為——“碼蹤追蹤之術”。

當然,這門學問也不是我爺爺首創,其實古時候我們國家便有了,國外的足跡鑒定也有一套完整的理論。

老話說“立七坐五盤三”,其實也就是這個道理。

但和我爺爺靠著堅持和天賦,把更多的東西了然於胸,運用的輕車熟路。

簡單來說,通過剖析承犯罪現場的痕體特征,造痕體不同,進而剖析現場諸多情況,譬如人數、搏鬥痕跡等。

除此之外,從一個人腳印的深淺、步態、步幅、虛邊、壓力、帶土等情況,就能分析出人的性別、職業、身材、習慣、年齡、身體特征等。

自然,承痕體不同,留下的足跡也不同。例如在軟麵地(沙土、草地、雪地等),還有在硬地麵(地板、柏油路)辨跡方法也不盡相同。

也許你會說,有凶手會反其道而行之。

關於這個問題,我很多年前就問過我爺爺,要是對方故意留下假證據,破壞現有證據,怎麼辦?

比方說,我穿一雙小點的鞋,或者故意穿上一雙大點的鞋?或者身上背負重物等等。

我爺爺聽後笑了,隻是說了句:“步法千蹤,總有餘痕。”

我當時不太理解,在我後來也接觸到足跡學後,卻覺得自己當時問題有些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