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進一步深化商業銀行改革(6)(2 / 3)

本文研究的重點在於檢驗銀行信貸市場上轉移成本的存在性。由於轉移成本具有不可觀測性,檢驗轉移成本隻能通過貸款公告的股價效應間接證明。鑒於數據的可獲得性,我們隻研究了銀行正常經營下貸款的公告效應,而對銀行發生重大事項(銀行兼並重組與銀行陷入困境)對貸款公司的股價效應沒有研究。此外,自由現金流對超額收益的影響還沒有一致的結論,鑒於此,進一步的研究方向有以下幾點:第一,研究當銀行發生重大事項時對貸款公司股票超額收益的影響,為轉移成本的存在性提供更多的證據。第二,進一步研究公司特征與貸款特征對超額收益的影響,證實在我國銀行信貸市場上,自由現金流對超額收益的影響是受優序融資假說影響還是受自由現金流假說的影響。

第七節融券交易費率的合理確定

隨著市場的不斷規範成熟和股指期貨的即將推出(股指期貨可以做空,如果不允許融資融券,則會導致證券期貨與現貨交易的非對稱價格機製),近兩年融資融券已經提上了議事日程,關於融資融券交易的試點,管理層已經頒布了一係列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這裏探討的主題是融券交易的費率如何確定的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和相關研究回顧

融券交易的費率該如何確定,是一個被大多數研究者所忽視的問題。融資的標的是資金,融資的費用隻涉及資金的成本問題,即借錢需要還本付息,利息主要反映資金的時間價值;但融券的標的是證券,證券在約定期間內的價格是可能大幅波動的,借出證券的機構可能會喪失較大的機會收益,因此借入證券就不僅是還本付息這麼簡單,融券費率的確定不僅包含資金的時間價值,還要考慮證券的或有收益。

目前學術界對融券費率的專門研究非常少,者們主要就此種機製進行了研究和分析,並對對買空賣空機製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建立何種模式發表了各自的看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文章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1999年胡繼之、於華完成的課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製度研究》1和2004年陳建瑜完成的課題《我國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問題研究》2。第一篇文章側重於美、日、台三大融資融券模式的分析,而後篇進一步根據我國實際情況,指出了建立融資融券的依據和框架。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比如在中國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的成本如何?在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中隻對融資的費率作了明了的規定:“融資利率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按照投資者實際使用資金和證券的天數計算。”對融券費用的費率未做出明確說明,那麼券商將如何對融券進行收費呢?關於融券手續費的計算的文章特別的少,在銀河證券公司研究中心2007年一篇文章3中提到“有關不低於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的要求僅針對融資,券商對投資者收取的融券費用並不需要受同樣的下限限製,也即原則上融券費率可以低於5.58%。”並且還提出了一種辦法——成本加成定價模型定價法進行計算。可見當前還處於無法明確融券費率的狀態,關於作者提出的成本加成定價模型定價法是否經得起檢驗呢?本文就給讀者揭開這層麵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