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機和配件要留心

目前手機及配件市場較為混亂,除了希望工商、技術監督及公安部門聯合起來,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外,作為普通的消費者,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要了解有關手機的各種知識,如規格、型號、功能,是否銷往大陸等。

消費者首先應注意,不要貪圖便宜而買“水貨”。首先,水貨手機是走私過來的,不合法,我們應予抵製。其次,從質量上來說,這些手機多數是為歐洲小蜂窩網專門設計的,不是為我國設計的。由於無線通信網絡的結構不同,這些適用於歐洲的手機,不適用於我國現行的大蜂窩網。因此在通話質量和接收上都存在著各種問題。如果等到使用後發現了毛病,再到廠家的維修點排除其故障,廠家是不會負責的。許多廠家明確宣布,不對非銷往大陸的本公司的手機機型進行保修。

目前,手機市場非常火爆,手機配件也購銷兩旺。一些不法商人為了獲得高額利潤,出售假冒手機配件,特別是偽劣的手機電池。這些偽劣電池,從外表根本看不出來,但是,其內芯卻隻是粗糙地安了兩塊小電池。更為可惡的是,為了蒙蔽消費者,使其在重量上和真電池一樣,造假者竟焊上大鐵片來增重!

假電池的危害不僅在於充不進電,使用時經常斷電。更為嚴重的是,由於假電池沒有過載保護裝置,在充電時還可能燒毀手機甚至引起火災。因此,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以免釀成大禍。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至於與商家在維修方麵出現“扯皮”現象。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一定要讓店家把品牌、規格、型號寫清楚,包括手機的電子串號、手機電池的編號都要寫在發票上。仔細看好手機是否有入網證,入網證是否是真實的。如果有懷疑,應到有關部門去做鑒定。

一些廠家,如諾基亞、摩托羅拉等配備的電池上並沒有編號,消費者怎麼辦呢?消費者可以要求店家在電池上蓋章,或注上店家認可的標記。購買和使用一段時間後,假如發現手機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到市通信產品監督檢驗站檢測,然後持檢驗報告到工商局經檢處投訴。

此外,據悉有關方麵出台的相關文件規定,1997年10月10日後,通訊器材經營單位再出售假貨的視為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因此,受坑害的消費者可以投訴到法院,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當然,消費者為了減少時間和精力的浪費,買到踏實放心的手機,最好還是到那些守法經營的正規店購買。無線局的營業大廳、廠商指定的專賣店,以及經市質量檢驗協會和市通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認證的各家手機經銷商出售的通信產品都是非常有保障的。

其實,一些專家認為,目前一些國產手機電池質量已經過關,而且價格便宜,沒有假冒品,消費者在選購手機電池時,可予以考慮,不要片麵地崇拜“洋貨”。

電話費到底應交多少錢

電話費率的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每3分鍾計費0.18元(按每3分鍾累計,不足3分鍾按3分鍾計算),另一種是每分鍾計費0.30元(按每1分鍾累計,不足1分鍾按1分鍾計算)。它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北京市內用戶互撥或市內用戶撥叫模擬手機(90開頭),按每3分鍾0.18元交納市話計費,北京市內用戶是指電話號碼第一、二位為62、63、64、65、66、67、68、82、83、84、85、86、87、88、90的用戶。

第二種是北京市內用戶與郊區縣用戶之間互通電話,按每分鍾0.30元計收郊區費。郊區用戶是指第一、第二位為61、69、60(但不包括600)、81(但8188、8189除外),89、80(800除外)的電話。從市區電話打入,以此標準收費,但郊區電話打市內電話,仍按原標準。

第三種是用戶撥打電話號碼第一位為0的用戶。如果用戶撥打電話第一位為0,按國內長途計費,撥打第一、第二位均為0的,按國際長途計費。

第四種情況是特種服務項目電話。到目前為止,以1(手機號碼除外)、2、3、7開頭的電話均為特種服務電話,而且其號碼不止3位,還有8188、8189也為特服電話。

第五種情況,即一些不收費電話。像大家所熟悉的特種服務電話:119(火警)、110(匪警)、120(急救)、122(交通事故報警),以及電話業務等所用的,如112、113、115、116、170、180、189、222等,均不收費,在公用電話亭打這些電話時,根本不應該交費。除上麵所說的特種服務電話之外,都要交費,市內按每3分鍾0.18元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