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話可多可少(1 / 1)

說多少話,不能根據你自己的需要而定,而是配合對方的興趣,說到對方的興趣淋漓,便可適時中止,且要留一點意猶未盡的感覺。說話最忌絮叨不休,使得對方討厭,所以真正會說話的人,絕不以多話見長,而以句句配合對方興趣為長。

如果大家圍坐一桌,談笑風生,有的人往往好出風頭,搶著說話的機會,表示自己的能言善辯。在這種交際場中,用這種競勝的方法,給大家的印象未必很好,因為這時所說的話也許因會多言而有缺失,使人得以窺伺你內涵的深淺,不如多聽別人的說話,且凝神傾聽,中間不妨用簡潔的語句,表示你的見解。這種淡言微中的方法,比爭強好勝的方式要高明得多呢!

李先生在某次宴會席上很少發言,始終抱著謙恭安靜的態度。席中,某位客人學有根底,反而特別注意李先生,認為他是全桌中最傑出的人才。事後那位客人詢問主人,才了解李先生的底蘊,便過去和他相交。結果如遇故人。可見以靜取勝,也是一法。

但是,呆板、拘謹、嚴肅、輕佻、鋒利、狂放、粗野、卑夷、傲慢等種種態度都是要不得的說話態度,這些都已經引起對方不快。若自知自己偏於呆板,就要特別活潑些;偏於拘謹,就要特別大方些。交際場好比戲台,你是其中個角色,不能太表露你的真性情,這叫做人,人著重在做,做要有功夫,要有修養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