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通過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並提供下列單證:

一、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

二、被保險人死亡時,應提供死亡證明書;

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廢時,應提供治療醫院出具的廢殘程度證明。

1.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後,經過調查核實,按規定給付保險金。如果從傷亡事故發生日起經過二足年不提出申請,即作為自動放棄權益。

2.團體(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暫行條款茲經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團體(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以下規定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一、保險金額以一千元至一萬元為限。保險費依照團體(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檔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發生意外傷害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致傷,需要治療時,其實際支付的醫療、醫藥費,五元以下的保險人不負責,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險人全數負責。其給付累計總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三、除外責任1.被保險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醫療、醫藥費用;

2.按公費醫療規定應自費購買的藥品;

3.整容費及安裝假肢、假牙、假眼的費用;

4.掛號費、護理(陪住)費、取暖費、誤工費、停屍費;

5.私人診所、康複醫院、氣功治療的費用。

四、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醫療、醫藥費給付時,須向保險人提供保險單證、投保單位或有關部門的事故證明,街道(鄉)以上公立醫院的治療診斷證明及醫療、醫藥費原始憑證。

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申請給付保險金過程中如有欺詐行為,保險人除追回已給付的保險金外,有權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追償因調查核實過程中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本條款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本公司團體(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規定辦理,其規定內容與本條款規定有抵觸的,應以本條款規定為準。

第八節中國體育代表團成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協議書為振興中華體育事業,支持中國體育代表團參加在美國舉行的第七屆國際特奧會,北京市保險公司和國家體委群體司達成以下協議:

一、北京市保險公司向參加第七屆國際特奧會的中國體育代表團的37名運動員、教練員、工作人員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

二、保險金額:運動員每人保額定為一萬元,教練員和工作人員每人保額定為五千元。

三、本協議有效期為十五天(即自1987年7月28日上飛機起至1987年8月11日下飛機止)。

四、具體投保手續,由國家體委群體司在朝陽區保險公司統一辦理,朝陽區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條款履行一切手續。

第九節遊泳者人身意外傷害險協議書一、保險責任遊泳者在遊泳池內因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殘或死亡,由保險公司按照人身意外傷害給付表的規定,給付保險金額的部分或全部。

二、除外責任遊泳者因自殺、鬥毆、流氓犯罪,或使用他人遊泳證隱瞞病患,未經考核私人深水池遊泳而傷殘死亡者以及遊泳池外發生的意外事故均屬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負責。

三、保險金額統一定為貳仟元。

四、(略)五、事故處理遊泳池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體委應采取措施積極搶救,並迅速通知保險公司。

六、賠款處理遊泳者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傷殘或死亡,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保險金額的部分或全部,其善後工作由遊泳者家屬自行處理。

七、(略)八、本協議自年月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定。

第十節礦山爆破責任保險協議書甲方:××石灰石礦廠乙方: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縣公司經協商。雙方就甲方在采礦爆破時的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