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修,字德祖,弘農華陰人,東漢太尉楊彪之子。博學多才,文思敏捷。建安年中,舉為孝廉,任郎中,後被曹操任命為丞相府倉曹屬主簿。他不僅是曹操的得力謀士,而且是曹操“鄴下文人集團”的重要成員,其文學造詣,與“建安七子”並駕齊驅,天下文士爭相與之交好。
楊修的聰明多才,既博得曹操的賞識,但也因聰明過度,妄度他心思,惹得曹操頗為,最終被曹操置之死地。
當一個人窺探出上司的心思時,應藏而不露,不喜形於色。如果你能洞悉別人心思,但當麵給捅破,當他麵對你時,便有不知如何應對。這有點像中國功夫中的“鐵布衫”、“金鍾罩”,萬事皆藏於“衫內”、“罩裏”,他自然找不到你的“死穴”,破解之法更是無從談起。
在官場上,不輕易表露自己的觀點、見解和喜怒哀樂,被稱為“深藏不露”,這是上司用以駕馭控製下屬的一種重要方法。聰明的領導一般都喜歡把自己的思想感情隱藏起來,不讓別人摸清自己的底細和實力,這樣部下就難以鑽自己的空子,就會對上司感到神秘莫測,就會產生畏懼感,也容易暴露自己的真實麵目。上司如同在暗處,下屬如同在明處,管理起來就比較容易了。
五十四戒:該糊塗時不糊塗
鄭板橋在擔任縣令的時候,給自己提出過兩則座右銘:難得糊塗,吃虧是福。在“難得糊塗”四個大字下麵還作了幾行小字注,“聰明難,糊塗難,由聰明轉入糊塗更難”。很顯然他所說的“糊塗”,並非專指昏庸之意,而是告誡人們要努力避免那些自作聰明以及聰明過頭的愚蠢行為。
鄭板橋的“糊塗”是一種高明的處世智慧,曆史長河中,這樣的人為數不少。
《世說新語·政事》記載:“丞相(即王導)末年,略不複省事,正封篆諾之。白歎曰:人言我憒憒,後人當思我此憒憒。”王導是東晉的權臣,當時有“王與馬共天下”的說法,形容他的權力之大。他之所以能有這麼大的權力,並且能夠善始善終,主要是因為他善於操縱權力,善於算計人際關係。晚年,他對一些政事任命,都含糊答應,並自歎:別人說我昏庸,但我認為後世人會懷念我的這種“昏庸”。
鄭板橋的小字注下又具體寫了:麵臨每一件事,不要事事占先,占便宜,得理不饒人,而要“放一著,退一步”。“放一著”,是下棋術語,即處處不要逼人太甚,應該給對方一條出路。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給對方一個台階下,事態就和諧了,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由此可見,“難得糊塗”的真正含義在於遇事讓人,凡事退一步想想,以裝糊塗求心安,以平安得幸福。
清人錢泳在《履園叢話》中記載:鄭板橋嚐書四字於座右,曰:“難得糊塗”,此極聰明人語也。餘謂糊塗人難得聰明,聰明人又難得糊塗,須要於聰明中帶一點糊塗,方為處世守身之道。若一味聰明,便生荊棘,必招怨尤,反不如糊塗之為妙也。這從鄭板橋的許多事例中也可得到證實。
鄭板橋辦案有一個原則:盡力保護窮人、斥責富人,不給有錢人麵子,罵那些仗勢興訟的監生們為“馱錢驢”。一次,有個鹽商抓送來一個小販,要求判處,板橋一看便知鹽商用心,又看那小販窮困可憐,就判處在鹽商店門枷號示眾,而枷鎖呢,卻用蘆蔗特製,上麵畫滿了蘭竹。這麼一個蘭竹畫的枷,並不重,卻吸引了許多人來看畫、看熱鬧,將這家店門擠得水泄不通,生意也沒法做了,隻得來請求縣令免刑,鄭一笑了之。以後這種上告窮販子的事也就越來越少了,此案看起來判的糊塗,實際上卻解決了大問題。
鄭板橋判的糊塗案子還有許多。一次,縣內有一對僧尼通奸,被鄉紳捉送到衙門,要求懲處,可鄭板橋並不辦其破壞清規之罪,而是讓案犯還俗結婚了事,使有情人終成眷屬。此案在一般人看來,也是糊塗之至。
鄭板橋身為縣令,並非不懂律法更不是不懂得嚴格執法。大清法令中僧尼通奸是佛門大忌,也是刑法不容。既犯清規,又觸官法,人證物證俱在,理當嚴懲,可他卻將一個僧尼通奸案,判為還俗結婚,“奸僧淫尼”倒變成“新郎新娘”了!這是何等糊塗!但是在鄭板橋這裏,雖觸法待罪,但情實可恕,是情大於法。
不過,鄭板橋卻又不是昏官斷案,一意孤行。他斷得巧妙而且風趣。私鹽販是按富商的要求枷號到他門前的,釋放也是富商再三請求的。這樣富商沒有什麼把柄可抓,別人也不得不佩服。僧尼通奸,他先讓其“還俗”再結婚,因為“還俗”後,就不存在犯清規的問題,兩個普通青年男女,相互喜歡而結婚,就不再是通奸了。
看似糊塗,實則聰明。天理、人情、國法樣樣皆顧,是何等高明的處世守身之道!這種斷案方式既不同於昏官斷案,也不同於一般清官的執法不阿。這正是鄭板橋聰明而糊塗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