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謀略智慧戒律(3)(2 / 3)

在東漢王朝的建立中,跟隨光武帝打天下的將帥們,位高權重。他們既是王朝的輔佐,又是潛在的威脅。劉秀深知,開國功臣的“坐大”,將會對皇權構成嚴重威脅,信任、勸誡與感化隻是權宜之計。根本的措施還在於解除功臣們的實權,即“退功臣,而進文吏。”其在實施這一策略時很注重分寸,先是“帝在兵間久,厭武事。”“不欲功臣,擁眾京師。”鄧禹、賈複等開國元勳洞察上意,“知帝僵幹戈,修文德”,於是交出兵權。劉秀解除大將兵權時先是啟發誘導,促其心領神會,自覺交出。繼而以關懷仁愛之心、保全功臣晚節相規勸,真可謂名正言順,既冠冕堂皇,又不失和氣。

劉秀在解除了功臣的實權之後,仍不忘舊情,不時地賞賜可觀的封地、錢帛給功臣;對於已衣錦還鄉不再參與朝政的諸侯,也時常派官員去慰問,並把異域朝貢的珍奇瑰寶、甘鮮美味分賜給這些離職的功臣宿將,使其頤養天年,沐浴龍恩。

在中國曆史上,往往是“高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敵國滅,謀臣亡”,但惟東漢的開國功臣皆得善終,就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劉秀“柔道”治國的可取性。

劉秀長於民間,知道稼穡的艱難和百姓的疾苦,因此,做了皇帝後,輕徭薄賦,平時穿的是未經染色的原布衣服。不聽令人頹廢的靡靡之音;不玩使人喪誌的珠玉寶器。劉秀倡導節儉,首先從自己的飲食上做起。

東漢朝廷建立後,各郡國仍按以往的習俗,不時向朝廷貢奉地方特產和珍奇美味,雖一再勸阻,一些人還是不聽。劉秀生氣了,於建武十三年(公元27)正月下了一道特別詔書,強調說;“往年已敕令各郡國,不得敬獻異味,可一些官員還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這不知打擾了多少窮苦百姓,花費了多少國家銀錢。現明確規定:太官府對各郡國送來的異味,一律不許接收,敢於違犯禁令者予以嚴懲。”此舉果然“殺住”了這股向朝廷送禮的歪風。

經過長期社會動亂與戰爭,廣大百姓迫切需要有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劉秀順應百姓心意,采取積極措施,廢除了王莽時代繁瑣苛刻法律,恢複漢初輕法寬刑製度,努力營造出一個“務用安靜”的社會氣氛。

建武二年三月,剛剛稱帝不久的劉秀發布詔令說:“監獄裏麵關押著許多含冤負屈的囚犯,這是因為采用的刑罰太嚴酷了,朕甚憐憫。孔子說:‘刑罰不適當,人民就會無所措手足。’現責令中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們共同努力,盡快製定出一個如何省減刑法的議案。”

第二年七月,劉秀又頒布詔書,明確規定:六百石以下的基層官員犯了罪,應先向上司請示後再進行處理;八十歲以上、九十歲以下的男子以及婦女協同犯了罪的,隻要不是逆倫絕理的罪或詔書明確規定而必須逮捕的都不得隨便抓入獄中;案子尚未查明的要趕快查明,不得久久拖延;已經判刑的女犯可以出一點錢保釋回家,讓她們用上山伐木的方式代替服刑。

建武五年五月,國內旱象嚴重,劉秀認為這是由於官吏執法不準確,冤獄太多,百姓仇恨,惹得上天發怒而造成,他命令京都洛陽、三輔和各郡國的官員要認真清理獄中的囚徒,規定隻要不是犯死罪的,一律釋放;有爵位的可用爵位頂罪,務必選擇柔順善良的人擔任政府官員,黜退貪官酷吏。根據這道詔令,前漢時期設在長安的26所監獄被全部撤銷,隻有掌管刑獄的延尉在洛陽保留了兩所詔獄,以關押奉皇帝旨令而緝捕的重要人犯。之後,劉秀還多次下詔,要各地切實履行減輕刑罰的方針。

邊境地區情況複雜,刑法也比內地重,按規定,隻要偷盜五十斛穀物的,即被判死刑。劉秀在建武十八年發布詔書,要求邊境地區的法律也應比照內地的規定執行,不許酷吏們利用苛法大開妄殺之門。

建武十四年,全國已經實現了統一,一些大臣聯名上書說:“古代肉刑嚴重,則人人畏懼法令,今憲律寬輕,因而作奸犯科的人不害怕,應當增添科條禁令,堵住犯罪之源。”

劉秀把這交給公卿們討論。光祿勳杜林在廷議時慷慨陳詞:“人有臉,樹有皮。人的臉麵和尊嚴如若受到侮辱,義節和風尚就會受到挫折。法令繁多,隻能給心術不正的人造成鑽空子機會。因此,孔子主張對老百姓應‘導之以政,齊之以刑’,‘導之以德,齊之以和’。明君聖主.無不奉此為金科玉律。前漢初年廢除暴秦苛政,四海之內莫不歡慶太平,百姓無不安居樂業。可到了後來,法令越來越多,連民間饋送一點瓜果菜蔬,都成了行賄受賄;犯一點小小過錯,也被問成死罪。這樣做的結果適得其反,法律成了形式,命令不起作用,上下之間互相包庇,弊病越來越深、因此,現在實施的輕刑,簡法政策決不能輕易改變。”

劉秀稱讚說:“杜林說得對。”他沒有批準增添科條禁令建議,從而使得東漢初年的國家政治形勢逐漸穩定,經濟得到迅速發展,創造了“光武中興”的盛世。

光武帝是在西漢自成、哀、新莽以來社會積弊日深、天下大亂的基礎上重建漢王朝統治的。所以他在位的33年中,“量時度力,舉無過事”,不求赫赫之功,唯求恢複、穩定。他所建立的國家,雖然聲稱是承襲西漢舊製,但實際上,無論是在統治機構方麵還是在統治政策措施方麵,都比西漢更加完備、有力,為東漢王朝奠定了近200年的統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