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性質

課堂教學技能是教師必備的專業技能。早在1992年,原國家教委印發了《高等師範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基本要求》,要求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積極、自覺、主動地進行教師職業技能的訓練,掌握教師職業基本技能”,把具備教師職業技能作為師範生從師任教的基本素質。1994年,教育部又頒發了《高等師範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要求對高師學生切實加強教師職業技能訓練,並且印發了《高等師範學校學生的教師技能訓練基本要求》。由此,師範院校相繼開設了有關課程,對師範生進行課堂教學技能的訓練;教師培訓機構也開展了對在職教師課堂教學技能的強化訓練。

語文課堂教學技能,就是在這樣的形勢下逐漸發展成為一門有自身理論體係、在現代技術支持下的語文教師職業技能訓練類課程。它具有基礎性、實踐性、技術性的特點。

所謂基礎性,是指這是一門技能的初級訓練課程。我們知道,技能是個體運用已有的知識經驗,通過練習而形成的一定動作方式或智力活動方式,它分為初級階段和高級階段。初級階段,是指在一定的知識基礎上,按一定的方式通過反複練習或由模仿而達到“會做”某事或“能夠”完成某種工作的水平;當初級技能反複練習,使活動方式的基本成分達到自動化的程度,並且能夠根據具體環境變化而靈活運用時,就達到了“善於”做某事或“巧於”做某事的階段,這就是技能發展的高級階段。師範院校學生在校訓練課堂教學技能,由於訓練時間有限,又缺乏具體的教學環境,不可能達到技能發展的高級階段。因此,本課程主要是訓練學生的課堂教學技能達到初級水平——“會做”或“能夠”完成基本教學任務即可,以便將來走上工作崗位能夠很快適應教學工作,然後經過一定的課堂教學實踐和在職培訓,能夠迅速發展成為有熟練技巧的教學能手。

所謂實踐性,是指這是一門在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宏觀指導下的微觀實踐操作課程。我們知道,任何技能都必須通過實踐練習才能獲得。因此,這門課程既要學習必要的理論知識,以便指導技能的有效習得,減少技能訓練的盲目性;同時也要注重案例示範,以便觀察、模仿技能;但課程的教學實施應該以實踐訓練為核心,要在實踐中不斷練習而形成和完善學生的語文課堂教學技能。

所謂技術性,是指這是一門以現代技術為技能訓練手段的課程。訓練學生的課堂教學技能的手段有很多,可以觀摩真實的課堂教學實踐,可以模擬課堂教學實踐,但根據教學實際情況,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利用微格教學進行課堂教學技能訓練,可以省時省力,能在短期內幫助學生迅速而有效地獲得課堂教學技能。

二、語文課堂教學技能含義與分類

要訓練語文課堂教學技能,首先需要理解課堂教學技能的含義和分類。

(一)語文課堂教學技能的含義

什麼是課堂教學技能?目前,對於課堂教學技能的解釋主要有以下幾種說法:

一是教學行為說。這種觀點主要是根據微格教學研究成果而提出來的,如孟憲愷在《微格教學基本教程》一書中指出:“教學技能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運用與教學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促進學生學習的教學行為方式。”這種教學技能觀以行為主義心理學為理論依據,用外顯的行為來界定教學技能,將教學技能視為可描述、可觀察、可操作、可分解、可測量的教師的外顯教學行為,這為教學技能的有效訓練提供了客觀依據。其客觀性方麵是值得肯定的,其可操作性也是值得借鑒的。然而,由於教師的教學行為是一個極其複雜的過程,它不僅具有外顯性的一麵,也具有內隱性和觀念性的一麵。因此,這種教學技能觀忽視其內隱性和主觀性的因素,沒能全麵揭示教學技能的實質,降低了教學技能在提高教學質量上的有效性。

二是活動方式說。這種觀點主要是借鑒了認知心理學關於技能的界定。如1990年出版的《教育大辭典》第一卷,就將技能定義為“主體在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上,經過練習形成的執行某種任務的活動方式”。認知心理學認為,技能是個體運用已有的知識經驗,通過練習而形成智力活動方式和肢體動作方式的複雜係統。這種教學技能觀看到了在教學活動中具有具體活動程序的技能,並且這種活動程序也存在於職業教育的教學活動中,如教師口語技能中的發音、板書技能中的書寫、教師體態語技能以及教師必需的其他大量的專業操作技能等,因而這種教學技能觀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麵。但是,所謂的“活動方式”仍然是以外顯的動作技能來實現,而在教學活動中所需要的大量的心智技能是不能完全用活動方式來表達的。該觀點忽視了技能與知識的聯係,未能揭示技能尤其是智慧技能與知識的本質聯係。因此,在技能的訓練方法上,勢必導致機械模仿和重複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