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作者周德清(略)
“原文”
披文握武,建中興廟宇,載清史圖書。功成卻被權臣妒,正落奸謀。閃殺人望旌節中原士夫,誤殺人棄丘陵南渡鑾輿。錢塘路,愁風怨雨,長是灑西湖。
“譯文”
你是文武雙全的英雄,為大宋王朝的中興,立下不朽的功勳,你的名字永載曆史的典籍。可是,你恢複中原的大業即將告成之時,卻遭到當權奸賊的嫉妒,善良忠貞的你啊,終於落入權奸的大陰謀。盼望南宋旌旗、切望國家統一的中原人士,遭到致命的一擊,當他們聽到你遇害的消息。拋棄祖宗的陵墓,南逃杭州的帝王貴族,竟重用奸賊,殘害忠良,貽誤統一的大業。通往你墓地的幽徑,籠著憂愁的風、怨恨的雨,年年月月灑落在西湖。
“賞析”
《讀嶽王傳》是一篇詠史之作,它熱情讚揚南宋民族英雄嶽飛的豐功偉績,強烈抨擊南宋高宗趙構和權奸秦檜殘害忠良苟且偷安的罪行,鮮明地表現出作者的曆史正義感和壓抑在胸的民族情緒,是元朝末年人民反抗鬥爭日趨激烈、民族矛盾日趨激化的社會心理的反映。小令的語言具有很強的概括力:頭三句準確地肯定嶽飛的功績;接著二句點明嶽飛悲慘結局的原因;六、七句具有排偶性質,指出嶽飛遇害所造成的巨大損失,並把批判鋒芒直指宋高宗;最後三句,運用比興,表達作者對英雄的崇敬和無盡哀思,告訴人們西湖煙雨茫茫,是天公為悼念英雄揮灑的淚水。如此傾向鮮明、情感強烈地讚揚嶽飛、譴責賣國賊,在元散曲中並不多見。當然,曲中所說嶽飛“功成卻被權臣妒”,將嶽飛遇害歸結成“權臣妒”的結果,顯然有失全麵。不過,在如此短小的篇幅裏,也未必要求作者的認識達到完全正確的程度。
[中呂·滿庭芳]誤國賊秦檜
“原文”
官高極品,欺天誤主,賤土輕民。把一場和議為公論。妒害功臣,通賊虜懷奸誑君,那些兒立朝堂仗義依仁。英雄恨。使飛雲幸存,那裏有南北二朝分?
“譯文”
你身為宰相,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竟然倒行逆施,欺騙君主,敗壞國事;出賣大片國土,使百姓淪為奴隸,把你主張和議的私貨,當成國策。你讒言害功臣,與侵略者眉來眼去,私下裏訂立喪權辱國的條約,把皇帝蒙在鼓裏。你枉立朝堂,無半點兒仁,半點兒義。怎不令英雄遺恨百世?假如嶽飛、嶽雲不被你害死,大好河山哪能分裂為南北?
“注釋”
[和議]指與金朝訂立的議和協定,以及秦檜一貫的屈辱求和的主張。[公論]指國家政策。[通賊虜懷奸誑君]南宋初年秦檜曾作為使者到金朝,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十月居然安全脫離金營返回南宋,有叛變嫌疑。在越州見宋高宗時說,“欲天下無事,須是南自南,北自北”,提議講和。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十一月由他主持與金使訂立和議,劃淮河為界,歲供金朝銀絹各二十五萬,割讓唐州和鄧州歸金朝。和議成立不久,即殺害嶽飛等愛國將領。[飛雲]嶽飛、嶽雲。
“賞析”
這是一首詠史詩,義正詞嚴譴責大奸相、大賣國賊秦檜。作品通篇議論,曆數秦檜的罪惡,句句都有事實為依據,並無誇張之詞,痛快淋漓,直如檄文。稍要指明的是,秦檜與宋高宗的關係,並不能用一“誑”字、“欺”字來概括。宋高宗為了維護自己的帝王位置、暫且在杭州追歡作樂,他是甘心維持半壁江山這一分裂局麵的;秦檜的主張之所以被他采納,可以說臭味相投,沆瀣一氣。秦檜以出賣人民和國家利益為條件力主和議,投合宋高宗之所需,則換得了榮華富貴,互為利用,各有所求。當然,秦檜的行為對促成宋高宗推行喪權辱國的方針,的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惡劣作用。周德清寫作此曲時,已是元後期,上距秦檜之死、乃至南宋覆滅已有年矣,為何還要鞭撻秦檜的靈魂呢?從小令的末三句也許可以尋找到答案。在周德清心目中,宋朝是中央政府,宋朝理應統一國家,但曆史的發展違背了人們的意願。那是由於抗戰派的將軍遭到殘殺,抗戰統一沒能成為南宋的國策,因之這是巨大的曆史遺恨。周德清重提曆史遺恨,在於他不滿於元朝的統治;對現實的失望,促使他重新去認識曆史,追究當初導致南北分裂的責任,這是順理成章的事。